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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京城去寻一个神出鬼没的案犯很难,但若是用诱饵吊案犯上钩,却要容易许多。
他们要的是小女伎,那便给他们小女伎。
京城乐坊不少,衙门里登记在册的女伎有数万人,要请个小女伎不是难事,红馆就有几个天天闲着没事干的。
但问题是,把小女伎请来了,要不要以实相告?
告诉了,她会不会吓晕?
不告诉,真出了什么事,又怎么对得起人家?
再说女伎们娇娇弱弱,出事时连逃跑都来不及,也着实危险了些。
身为坊主,元墨第一个感到心疼,于是提议道:“咱们找个男的扮成女伎,不单能当诱饵,还能帮着擒住凶手。”
叶守川抬头,把目光投向院中的捕快们。
他们正在操练,宽了上衣,系着裤子,一个个膀大腰圆,虎背熊腰,呼呼喝喝,声势惊人。
元墨:“……”
呃……要他们去扮女伎,着实有些强人所难。
赵力嘿嘿笑:“何必舍近求远,二爷不就挺合适?年纪不大,身形不壮,重点是,长得还挺好看。”
后四个字不掺一点假。元墨今年十八岁,春风催柳的年纪,每一寸肌肤发着玉光,一对眸子即便是熬了夜,也依然明朗澄澈,如春日阳光下的清溪。
元墨迟疑了一下。
原因无他,她怕被红姑打死。
不过再一想,她确实是最好的人选——她哪里用扮?她本来就是女的!
“好,我来!”
“不行。”叶守川皱眉,“太危险了……”
“别忘了,我可是金刀龙王的弟子!”
“就你那两下子……”
“瞧不起我?瞧不起我?!来啊,比试比试!来!”
比试什么的,当然是不会有。从小到大,面对元墨有意或玩笑的挑衅,叶守川从来都只是后退而已,脸上永远带着三分无奈三分纵容的温暖笑容。
黄伯炖的蹄膀又软又糯又香,元墨用油纸包好一块,团成一团,然后塞进衣服。
塞了两团之后,胸前的衣襟十分圆润地饱满起来了。
门外,元宝和大王循香而至。
大王是元墨捡回来的一条黄毛狗,原名大黄,黄伯是苏州人,整日介唤作“大王”,遂得名。
这一人一狗趴在门边,人是雪白滚壮,狗是油光水滑,一点都看不出红馆已经穷得快揭不开锅的样子,用一种照镜子般的姿势对着盘子里剩下的蹄膀大流口水。
大王:“呜呜呜汪汪汪!”
我要吃我要吃!
元宝:“阿墨,你在干什么啊?桌上那是什么?”
蹄膀啊!客人不点就不可能出现红馆招牌菜啊!
他上次吃到它,好像还是过年的时候呢!
元宝整颗心都被蹄膀吸引,以至于好一会儿才注意到元墨的衣服好像有点不对。
再定睛一看,大吃一惊。
他哇一声惨叫起来:“阿墨你为什么要穿成这样?!红姑会打你的!”
很久很久以前(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