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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家庭会议很快就拉扯起来了,一家子坐在那里,胡金凤没提钱的事,也没提冬麦离婚的事,反而说起小时候,说小时候一家三个孩子,她拉扯起来多不容易,说当时江春耕看着冬麦,冬麦怎么差点被淹死,又说冬麦很小就会做饭了,给爹娘哥哥做饭怎么懂事。
最后说起自己死掉的女儿,那个本来占了“夏”字的女儿,说自己的女儿和冬麦多么像,说冬麦就是那个女儿投胎转世了。
胡金凤这一番说,说得一家子都落泪了,就连江春耕眼圈也红了。
两个嫂子也都低头不说话了。
胡金凤:“现在冬麦离婚了,离婚了她一直想挣钱,她挣了钱,给咱买吃的,买喝的,买雪花膏,还给孩子买东西,她这日子不容易啊!”
谢红妮眼圈也有些红,便说:“娘,你说的我都懂,冬麦确实不容易。”
胡金凤:“冬麦说了,她挣的钱,以后也分家里一份,我说不用,她坚持,她既然想分,那就分吧。”
谢红妮便忐忑起来,心里感觉出是冲着她来的,便忙道:“娘,冬麦辛苦挣的,我们肯定不能要!”
冯金月也忙道:“说得是,平时也给我们买东西了。”
然而胡金凤这话既然提出来了,她就很坚决:“你们不要,但是冬麦不给心里过不去,这样吧,到时候冬麦挣的钱,她挣十块,就留三块在我这里,我这里给记着明账,一毛钱也记清楚,到时候这些钱,算做咱们这一大家子的,以后家里有个红白喜事随礼,或者别的大家一起的事,就从这里头出钱,你们觉得怎么样?”
两个儿媳妇自然是没有不满意的,至少把这件事给落定了,农村人红包喜事都要随礼,省了自己的钱,但是又不用落下“伸手朝小姑子”要钱的名声,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胡金凤想想这事,也挺满意的,之前冬麦挣的钱就是一件模糊的事,两个儿媳妇难免有些想法,现在算是敲定了,虽然分了三成给家里,但剩下七成冬麦实打实地拿着,而且还可以理直气壮地在农闲时用家里的驴车什么的,腰杆可以挺起来了。
冬麦明白自己娘的想法,对于这个分法,她知道对自己是最有利的了,而且娘借着刚才家庭会议,说了早些年一家子的不容易,把那些风言风语的话也堵住了,省了大嫂那里多想。
家里头和睦了,她便把心思用在挣钱上,这两天,她往公社里照相馆去了几次,一般结婚的都得照相,她在照相馆门口注意着,看看人家穿戴体面的就过去,问结婚时候在哪里请客,她这里帮着做菜,又把自己拎着的鱼和排骨都给人家尝尝,大多数是觉得消耗不起,太贵,也有的倒是觉得不错,不过冬麦一个人,不能把整个席面都包下来,她只能做一部分,人家觉得犯不着,当然还有一些,觉得席面上一般不用这个,反正五花八门的原因。
不过冬麦也不指望着一下子就能找到买卖,哪那么容易,这天,她刚从照相馆出来,迎面就见几个人往照相馆里走,冬麦看着其中一个眼熟,便多看了几眼。
那个人也看她,之后便认出来了:“你是——”
冬麦便笑了:“路大哥你好,我叫冬麦,之前我晕车,还曾经坐过你的车。”
路奎军其实记起来冬麦了,冬麦长得挺好看,他印象深刻,不容易忘,只不过他也不知道怎么称呼冬麦。
不过他记得冬麦是一个羞涩寡言的小媳妇,当时在车上一直不怎么吭声,现在见了,倒是落落大方。
当下笑着说:“你怎么来这里?是要照相?”
冬麦看看路奎军同行的几个,认出其中一对应该是新人,估计要结婚,她便笑着说明了自己的情况:“打算找找看,谁家席面上能用,路大哥你们要不要尝尝?”
路奎军旁边的女人听了:“你是不是在公社旁边卖鱼汤?”
冬麦看过去,猜出这是路奎军媳妇,便忙道:“嫂,是的,我之前一直在公社旁边卖,生意还挺好,不过最近我家里用驴车,我也不太方便出来,先停了。”
那女人便笑了:“我表弟就在公社旁边上班,听他提起过,说味道不错。”
路奎军对冬麦说:“她估计是自己馋了。”
冬麦忙拿出来,取了干净的小碗,装了,给大家尝,说话间,她知道这果然是路奎军媳妇,叫牛金柳,旁边的是路奎军的弟弟,这弟弟比他小十几岁,现在正要结婚。
几个人尝了后,都赞不绝口,路奎军也连连竖大拇指:“比陵城饭店的好!”
牛金柳:“不错,我拍板了,咱家这次结婚的喜宴,得上这个鱼,对了,冬麦,你除了这个,还会做别的啥?”
冬麦趁机道:“我之前还卖过鸡汤,排骨汤,都不错,因为做汤,我处理鸡啊排骨啊都在行,做出来的排骨炖鸡,人家都说味道好。”
牛金柳很满意:“就这么定了,我们的婚宴,一部分自己村里人做,荤菜部分,你就来掌厨,我们到时候给你工钱,怎么样?”
冬麦以前计划是她帮着供菜,不过路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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