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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郑凡看见丁豪身边放着的那根长长的用布包裹起来的东西,伸手指了指,问道:
“这是什么?”
“这是长枪。”
“嗯,你以前是用长枪的?”
“不是,以前属下是用刀的,是风先生说,长枪和属下更般配;
属下觉得风先生的话不会有错,刚好长枪属下也会用,所以就从风先生那里接来了。”
长枪配丁豪,
郑凡明白了,
这是四娘在对丁豪玩儿林冲的梗。
外加家里面兵器确实不少,熔炼一下就能重新锻造一把新的,谁叫家里有个喜欢从外面插兵器回家的阿铭呢。
这感觉,就像你家狗不从外面捡骨头专捡金条回家一样。
“主上,这是风先生给您准备的甲胄。”
丁豪起身,从其身后台阶上抱起一套甲胄。
“这不是我从衙门里领的那套甲胄。”
“确实不是,是风先生特意为主上锻造的。”
既然是四娘准备的,郑凡也就不多说了,在丁豪的帮助下将甲胄穿在了身上。
穿上好,郑凡有些好奇地问道:“这甲胄,有什么特殊的么?”
按照西方人的套路,似乎甲胄上喜欢刻上一些阵法什么的,也不晓得四娘会不会这个。
“咦,这是什么,灰么?”
郑凡看着自己掌心的暗绿色印记,这是刚刚擦蹭甲胄时留下的。
“主上,风先生说,这是光粉。”
“光粉?”
“是的,风先生的原话,原话是…………”
“原话是什么?”
“风先生说,有了这个粉,就能让主上成为全场最亮的崽。”
“…………”郑凡。
“咚咚咚……”
郑凡伸手敲了敲自己身上穿着的甲胄,道:
“你的意思是,这甲胄上的东西,能加大发光的程度?”
“是的,主上。因为主上您是这支押送队伍的头领,这和带兵一样,需要震慑和统合自己的手下兵卒。
统御的方式不外有三,一为利诱,二为示威,三则是关系。
今日的宴请,是为利诱,风先生也已经将礼品准备好,至于拉关系,主上您和那五个百夫长并不熟,此时也来不及去发展关系,而示威,主上您已经入品,虽然时日不久,但于军中基层而言,入品武夫,是天然可以受人尊重的,再加上这特制甲胄,足以将示威的效果发挥到最大程度。”
丁豪是当过兵头子也当过土匪头子的人,对于这些门道,心里自然是清楚的。
“呵呵,她怎么能想出这个法子的。”
郑凡不由得有些好笑。
也是因为这个世界,会发光,才是入品强者的标志,但四娘居然能想到用荧光棒的原理,让自己成为聚光灯下最亮的那颗星,也是有趣。
“主上,其实这个法子,一百年前,就有人用过了。”
“哦?用过了?也是请客吃饭?”
“不是,是初代镇北侯用的。”
“初代镇北侯?”
郑凡来了兴趣,毕竟那位可是三万铁骑冲垮了五十万乾国大军的军神级存在。
那一战不光是打出了镇北侯府的百年基业,同时也奠定了乾国百年以来的小受之国的地位。
“嗯,乾国当初的那位皇太弟身份继位的君主,其实也没那么不堪,他手底下,有着他哥哥在位时练就出来的那一支南征北战的乾国精锐。
更何况,五十万大军,就算是五十万头猪,想要全部抓完也不可能那么简单。”
“喂,你不会告诉我,初代镇北侯是用这种法子才?”
“主上英明,那一战刚开始,初代镇北侯就将事先收集过来的一切可以在阳光下发光的物资都用上了,甚至不少燕国大户大族的地窖也被初代镇北侯强行打开取出了珍珠磨成粉末,还用刀锋威胁了燕国国内的几个修士门派让他们在开战时做法给燕国骑兵身上的甲胄施加光晕效果,然后……”
郑凡的脑海中当即浮现出了一个画面:
那是一个天气虽然晴朗气氛却十分压抑的正午,
五十万乾国大军布阵待命,
之前的一路北伐,
他们气势如虹,
他们人多势众,
他们飞龙骑脸。
前阵大军已经准备就绪,他们将面对燕国骑兵的冲击,但他们毫不畏惧,因为他们清楚,只要自己坚守军阵一段时间,两翼的友军就会包抄过来,等把这支只有三万人的燕国骑兵吃掉之后,
天成郡以及燕国的都城,就将向他们彻底地敞开怀抱,迎接他们的进入!
那时的乾国军队还不是弱鸡的代名词,那时的乾国也没有变身碉堡狂魔将自己打造成碉堡群下的缩头乌龟,他们昂扬,他们向上,他们渴望军功,渴望开疆辟土成就自己的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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