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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相,工程招标之章程,你务必尽快出台,我等才好实施招标之事。”
工程招标直接关系着此次平乱,李阳不得不郑重其事的对李斯说道。
李斯点点头,不过却面带难色,道:“实不相瞒,原本工程招标之章程,本相早已按你以前所述方针写出来了,可是冯相那边迟迟不给出台,本相……算了,此次事关平乱之事,陛下亦是下旨百官皆要遵令是从,本相稍后再去催促他吧,这次他应当不敢耽搁了!”
李阳却摆了摆手,道:“不用了,我已让陛下答应增置发改署,专司新政变革,发改署之职权同政务寺,由你掌执,稍后诏书便至!”
“发改署?权同政务寺?”李斯愣住了。
新政,他懂,就是负责实施一些新的政策,及一些变革事宜。这一点,他倒不意外,因为自皇帝命李阳开府立新法的时候,大家都知道后续肯定会有新政推行。
只不过,让李斯没有想到的是,李阳竟然会向皇帝举荐,将新政这块独立增置发改署,而且还让他李斯掌执。
更重要的是,发改署之权,同政务寺。意思很显然,就是和冯相的权利是一样的。
说实话,李斯真的很是意外。
要知道,冯去疾总领朝纲,李阳若想日后不被冯去疾压制的话,就必须抓住新政之权。只有国政这块也有一定的话语权了,李阳方才有与冯去疾分庭对抗的能力。
否则的话,单靠律政这块,是很难与冯去疾相抗衡的。
谁会想到,李阳竟会将新政这块向皇帝举荐给了他李斯执掌?
李斯顿时百感交集,这可是真正的实权啊,以后甚至可以压制冯去疾的政务寺。
想及于此,李斯当下便感激涕零,道:“阳侯推举之恩,我李斯铭记在心。”
李阳心里很满意,但嘴上还是风轻云淡的笑道:“我等皆是为了大秦国政,何必言谢。如今发改署成立在即,还望李相能尽早出台工程招标之政令。”
李斯点点头:“阳侯放心,定不会有片刻耽误!”
“如此便好!”李阳笑了笑,然后交谈了几句,便匆匆朝相府赶去……
此次平乱,他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安排下去。
看着李阳离去的背影,李斯深吸了一口气,近半年的秃废之色,一扫而空,整个人看上去已是变得意气风发。
他发现,自己当初选择支持李阳的决定,是多么的无比正确。要不然,何来今日执掌新政之职权乎?
同时,他心里亦是明白,这是李阳对他的信任,所以日后的发改署,自然也要全力支持李阳的变革方略。
…………
其实,李阳之所以会向皇帝举荐,由李斯执掌新政,也是有着自己的考量。
一来,新政的本质,就是要从冯去疾的政务寺分权。
如果自己将律政和新政都抓在手里的话,自然是权倾朝野,想实施任何新政,都将顺利的多。
可是,这样势必也将导致自己陷于危境。
一方面是来自朝堂文武百官的危险,作为穿越者,自然明白一个人一但权倾朝野,就意味着人心尽失,不但是以前跟你作对的人,还是以前原本中立的人,最终都会视你为朝中大敌,这就必将陷于众矢之的。
第二个方面,则是来自于皇帝那边的危险。
任何一个皇帝,都不可能放心朝中有一只大老虎的存在。就算嬴政不会担心大老虎敢乱政,但新皇接替之时,嬴政难保不会替扶苏这位新皇担忧吗,为了秦二世的皇权地位,介时,权倾朝野的人必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了解两千多年历史的李阳,自然不会蠢到让自己权倾朝野。
而让李斯执掌新政,就非常的合适。
一来,李斯原本就是一个改革家,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修律法,这些都是他的功劳啊。加上他官至左丞相,由他掌执新政,不管是身份地位,还是个人能力,都是不二之人选。
特别是,如果李阳自己要掌执新政,冯去疾定然会加以阻挠,但由李斯执掌,冯去疾就无话可说了。
另外,更重要的是,他李斯是自己人啊。
而且,李阳也用不担心李斯会与自己分庭对立,因为发改署,就是为了实施新政的一个机构,一个不支持新政的发改署,试问还是发改署么?
所以,李斯就算是为了自己在朝中的地位和权力,他也必须毫无条件的支持李阳的新政。可以说,李斯的发改署,能有多大的权力,完全就是取决于李阳的变革力度。
既然李斯的权力大小,都是取决于他李阳,那李阳又有何好担心的呢?
如此一来,皇帝放心,李斯感激,新政又可保有力实施,他李阳亦不被群臣敌视,还能分冯去疾手中之权,达到制衡之目的,此乃一箭五雕之计呀,李阳何乐而不为呢?
难道,还有比这更香的策略吗?
而且,李阳心里还有一个“奸计”,那就是解决律政这块权力架空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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