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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将会踏上充满不确定的迁徙之路,直至找到合适居住生存的新家园为止。”
“不过,迁徙乃是大事,必须做好充足准备。”
古尘一言一句的说出自己的打算,但迁徙乃是大事,必须有着充足准备才可以。
“小黑,你带领族人开始收集食物,明天一早,开始迁徙。”
话音一落,黑土立刻带着大批族人,开始分工安排,捕鱼的捕鱼,摘野果的摘野果。
还有黑土带着一部分族人进蛮荒平原里面打猎,囤积粮食,准备迁徙。
看着部落族人们个个忙碌,古尘却独自一人站在那里,看了看脚下的荒狼尸体,心里有了打算。
这只荒狼,乃是部落之前的祭神,没有人敢吃,因为惧怕。
而且还是古尘这位族长斩杀的,自然属于族长,没有人会有心思。
“这根独角不错,可惜不够长。”
古尘敲了敲荒狼的一根独角,只有九寸长,不是很长,至多能够打磨成一把匕首。
至于狼皮,有着非常坚固的防御,能够做成兽皮衣,狼肉内蕴含着强大的能量,吃了应该能够强身健体。
至于狼血,更宝贵了,这头荒狼乃是成精的东西,被尊为祭神不是没道理的。
若非它被宝骨震伤,可能古尘想杀都没有那么容易。
他用骨刀趴下了荒狼的整张皮,接着割肉,开始烤熟了晒干,至于狼骨自然涌来熬汤。
狼血早就流干了,虽然可惜,但古尘割开狼心后惊讶发现,在心脏之中竟然蕴含着一团淡金色的血液。
这是宝血,晶莹剔透,泛着点点金光,没有一点腥气,反而散发着一股奇异馨香。
这是精血,宝贵无比,蕴含着强大能量。
他用一只木碗小心翼翼接住这些淡金色血液,正好半碗,散发着一丝一缕奇特的香气。
“这些血,真能增强体质吗?”
古尘端着木碗,心里很疑惑,咬咬牙直接张嘴咕噜咕噜的喝下这半碗淡金色狼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