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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欢天喜地迎接贵客的全村大锅宴结束,云不留便将自己为何会离开天炎部落的原因,与大老细说了番。
大老听了之后,也不由轻叹起来,“难怪你之前会问我大山之外可还有人类世界,也难怪你一定要前往天炎部落,原来如此!”
大老在感慨了一番之后,又道:“原本我还想将你留在我们大蛇部落,然后给你安排个媳妇,让你娶妻生子,安定下来呢!”
云不留:“……”
轻咳了下,他才道:“大老的好意,我就心领了。不过我还是想尝试一下,看能否寻找到回归部落的路吧!天炎部落的大巫说,他南西北三个方向都有游历过,就差东面没有去过。他觉得,或许我们的部落在东面也不一定。所以,过段时间,我准备回去看看。”
听到大老要给他安排媳妇,云不留很感动,要是穿越之前有这待遇的话……e……似乎有点想多了。
不过现在,他觉得自己应该像风一样自由,没必要留下牵挂。
大老也明白,如果云不留想要寻找回去的路,肯定不可能带个女人上路的,那样太不方便了,简直就是累赘。
是以,云不留会拒绝,大老并不奇怪。
大老轻叹着,伸手拍着他的肩膀,说道:“要是真的寻找不到回去的路,那便回来,我们大蛇部落的大门,永远都为先生敞开着……”
云不留微笑点头,这句话,炎角也和他说过。
所以说,云不留会对自己有强大的自信心,不是没有道理的。
他觉得要是在古代,他至少可以凭借着抄袭诗词,在文坛上混一点名声,然后混吃混喝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他甚至还可以利用后世先进的管理理念,以及先进的经营模式,开挂一样在古代社会开公司做生意。
而如果真的很不幸,或者说很幸运地出现现代社会,那么,他觉得以他那身腱子肉,出去卖也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只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结果居然会是一个原始社会。
而且与他想象中的原始社会又有所不同。这里的原始人,拥有着强大的个人战斗力。这里的猛兽,也同样如此。
原本还以为自己也可以成为一个天才高手,谁想居然感应不到气血之力,无法调用这种力量,简直让他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一直都感应不到那座湖中可能存在的危险?
也许确实是他自身出了问题,而不是拳法的问题。
想到这个可能,云不留又不免有些惆怅。
接下来的日子,他在大蛇部落住了下来,没有立即动身,炎角也一样留了下来,继续教导云不留天炎部落的文字。
而那些大猎手们,因为也没什么事情可做,便抽空教导了下大蛇村的一干青壮,以及那些大孩子们。
教他们打拳,教他们狩猎,给他们讲各种故事……
其实就是吹牛逼。
真要让他们讲故事,他们才懒得讲。但让他们吹牛逼,那还真是一个个抢着吹,吹得那些孩子们一个个目瞪口呆,崇拜不已。
事实上,别说是那些孩子们听了目瞪口呆,崇拜不已,就是一些大人们,也同样听得津津有味,不明觉厉!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直到二十天后,云不留将这些文字记载在一张兽皮上。
兽皮里有三种文字,一种是天炎部落的文字,一种是上古文明的文字,最后一种则是云不留自己最熟悉的汉字。
他怕忘记那些文字的意思,是以自己制作了一块兽皮词典。
兽皮是大老提供的,经过草药浸泡处理之后,柔韧度极佳,厚度也是刚好合适,面积有一平米左右的大小。
为此,云不留去找了种汁液可以用来当墨汁,但却很难被水洗掉的草,然后用柔软的兽毛制作出一支毛笔。
身为华夏人,毛笔字云不留自然是会写的。只是写出来的字,没有太多艺术价值罢了。
但是,云不留的这种手段,在其他人看来,却是被惊为天人。
在他们天炎部落,巫们用什么写字?
用的是木炭,又或者兽骨削成尖刺,在木片上刮刻。
像云不留这样,用兽毛来写字,完全是头一遭。
兽毛那么软,怎么写字?
云不留就写的来,炎角试了下,结果笔杆直接被他给捏断了。
这就有些尴尬了,然后说了句,“我说你在部落里时,为何不将这个办法说出来呢?原来用兽毛写字这么难啊!”
写毛笔字,难吗?
肯定是难的,但只要习惯了之后,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了。
云不留轻咳了下,道:“在你们部落,巫们都用兽骨刀刻字,或用炭笔写字,我觉得炭笔也挺好,就没多此一举。正如你所说的,毛笔写字确实很难,需要长时间锻炼,否则根本用不来。”
在将那张兽皮词典完成之后,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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