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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淡刚回到营地,就被匆匆赶来的丁牧杰抱了一个满怀。他不断拍打她脊背,又拉开一段距离,仔细打量她沾满血污的脸庞,哑声道:“你瘦了。”
林淡推开他,语气略显尴尬:“除了瘦,难道你没看出别的?”
“还有哪里不对?”丁牧杰立刻露出焦虑的表情。
“哪儿哪儿都不对,”林淡扯了扯已经硬得结块的衣服,直言道:“我已经一个多月没洗澡了,天天与马群睡在一起,你难道没闻出来?我整个人都馊了。”
丁牧杰担忧的表情凝固一瞬,少顷竟无奈地笑起来,“来人,”他大声呼和:“快去给林将军烧一桶热水!”
“慢着,”林淡抬起手强调道:“多烧几桶,一桶怕是不够!”
被传唤的小兵满脸激动地跑走了,仿佛领了一件十分重要的差事。丁牧杰和李宪则不可遏制地朗笑起来。林淡还是那样直来直往,十分可爱。她一走就是一个多月,对他们而言却仿佛过了十年那般漫长。
“洗完澡来我营帐,我们坐下好好聊一聊。”李宪嗓音沙哑地说道。
“我也来。”丁牧杰意味深长地看他一眼。
“我也来,顺便带一些好酒好菜。”其余将领尚未走远,听见这话纷纷响应。他们好不容易把林将军盼回来,可不得好好庆祝一下?
李宪心中气闷,见林淡答应了,也不好撵人,内里暗骂一声“没眼色的东西”。
洗漱干净之后,林淡入了大帐,开始讲述她这一个多月的经历:“……离开那处村落,我本想回营地,后来心下一想:就算我回来了又能如何?三十万西征军到底不是八十万五胡铁骑的对手,我一个人能改变什么?倘若我有千军万马,必然能杀得五胡联军落花流水。”
说到这里,林淡举起酒壶豪饮一番,玉色脸庞已染上两团红晕,显得格外明媚,双眼更似天上的星辰,璀璨无比。众将士目光灼灼地看着她,小心翼翼地掩藏起心中的爱慕。这是他们的头领,也是他们最崇敬的人,岂可对她无礼?
李宪飞快看她一眼,随即低下头去灌酒。
丁牧杰却似没事人一般,只管斜倚在软榻上,笑盈盈地看着林淡。他不敢亵渎她,也不敢靠近她,却更不敢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
林淡饮完一壶酒,随意抹了抹殷红的唇瓣,继续道:“想到这里,我便抓住一丝灵光,心道千军难得,但在这辽阔的大草原上,野马却是应有尽有。于是我在草原各处游荡,接连收拢五六个野马群,又从五六匹头马里挑出最健壮的一匹驯服,其余几匹杀掉。如此,这群东拼西凑的野马群便对我言听计从,我只要控制住头马,就等于勒住了所有马匹的脖子,我让它们往东,它们绝不敢往西。在回来的途中,我遇见好几拨匈奴斥候,但我躲在马腹下,他们竟丝毫看不见我……”
林淡素来沉默寡言,很少会说这么多话。但是今天格外不同,今天她打了胜仗,喝了烈酒,胸中更有一股豪情需要抒发,于是话便多了一些。她丝毫不知道,当她红着脸颊,亮着眼眸,侃侃而谈时,她洒脱不羁的模样有多么动人。
所有人都专注地看着她,当她笑起来时,他们也哄堂大笑,当她畅饮时,他们也举起酒杯豪饮,只要能与她待在一块儿,便是世界上最幸福也最幸运的事。到最后,大家都喝醉了,林淡却只是微醺,放下酒杯后沉声道:“林清为何没来?”
丁牧杰刻意避开了大家的敬酒,此时还很清醒,徐徐道:“他被老太君强留在京城里成婚,说是等他媳妇怀孕了才准来边关。林家的儿郎几乎全部阵亡,只留下他一棵独苗,他得为林家留后。说起来,你也到了该结亲的年纪了。”
若是重生回来的那一天,他没避开林菀的设计,林淡应该已经成了他的妻子吧?这个念头如跗骨之蛆一般粘附在丁牧杰的心头,令他难以释怀。但他又深刻地意识到,哪怕林淡成了他的妻子,他也会因为那点误解,让他们的关系走向终结。
倒不如像现在这样,平平淡淡的,好歹还能做个朋友。思及此,丁牧杰不免摇头苦笑,本想不饮酒,好好地、清清醒醒地陪着林淡,这会儿竟也有些灌醉自己的冲动。
林淡靠倒在椅背上,一字一句道:“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匈奴终不还。匈奴一日不灭,我便一日不成亲。林家的血脉,自有林清传下去。不谈这个,饮酒。”她替丁牧杰满上一杯酒,自己则拿起酒壶豪饮,动作洒脱至极。
丁牧杰趁她闭眼的时候痴痴看了她一会儿,这才将酒一饮而尽,笑道:“打仗的事交给你,传宗接代的事交给林清,也算各展所长。”
见他如此调侃林清,林淡忍不出笑出声来。
丁牧杰瞬间看痴了,躺在榻上的李宪则偷偷睁开一只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她鲜少展露的笑颜,胸中翻涌着无数柔情,却丝毫不敢宣泄。这个人像巍峨的高山,也像潺潺的流水,清风是烟雨红尘小说]她,冰雪是她,艳阳是她,晨露是她……凡间的所有美好,仿佛都凝聚在她身上。可正是因为她太好了,反而令人不敢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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