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书吧

第三十七章 拥袁通电 (第1/2页)

天才一秒记住【笔趣阁书吧】地址:www.ample-sg.com

时间进入十一月后,南北的气氛已经越来越紧张,南方各省相继响应革命,或以省或以地相继光复,清廷在南方的统治已经陷入彻底崩溃阶段,甚至很多清廷的地方大员也干脆把衙门的牌子一换也投身到了共和事业中。就连北方也不平静,北洋军第六镇统制吴禄贞找到了一群支持革命的高级军官发动了滦州兵谏,急情况下清廷被迫答应了大部分条件。

可惜的是,吴禄贞这群革命党人虽然身处高级军官的位置,但是他们却没想到北洋军的众多军官都是北洋自身培养出来的,对北洋这个体系以及袁世凯个人的认同不是他所能想象的吴禄贞等少数几个将领根本就无力掌控全局。

而北洋六镇可是袁世凯的命根子,哪里容得他吴禄贞乱来,结果刚安抚了吴禄贞为山西巡抚后,袁世凯就给吴禄贞的部下军官发去了电报,下令杀死吴禄贞。结果是很显然的,这些北洋体系出来的军官们毫不犹豫的执行了袁世凯的命令,在七号凌晨就把数颗子弹送进了吴禄贞的身体里。其余的发动兵谏的军官们不是被杀就是被撤职

袁世凯用事实再一次证明了他对北洋军的强力掌控能力陈敬云得知这个消息后,也是对老袁佩服无比,这等手段,这等魄力,非枭雄不可为。

袁世凯用强力的手腕牢牢的掌控住北中国的时候,对南中国的局势却是无能为力,广西,贵州,安徽,江西,江苏,浙江,上海,湖南,湖北,山西等南方省份相继光复

外面的世界热闹纷呈,可是陈敬云并没有什么心情关注,他依旧一门心思把注意力都放在了福建内部来,一方面是整理民政,财政,另外一方面则是时刻注意着建宁和漳州、泉州等方向的军事行动。

十一月九号,陈敬云刚吃完早饭,冯勤就带着满脸喜色走进了都督府,人还没到就已经喊道:“都督,袁方发来电报,昨夜第三旅夜袭泉州,目前已经攻克,曹春发部大部投降,小部分逃亡漳州”

听到这个好消息陈敬云也是笑出来,自从起义以来,国民军的军事行动就比较顺利,自从在城外和三十七标打了一场硬仗后,接下来基本就没怎么打过硬仗,多数清军不是一击即溃就是主动投诚,按照这样下去,福建全省光复有望。

运气继续眷顾着陈敬云,第二天盘踞漳州的巡防营范庆生和汀州的刘尉发报宣布归顺军政府,陈敬云命第四团团长徐离善派人接受汀州,命令袁方派部队接管漳州府各地。如此,目前除了建宁府等北部地区还在徐镜清的掌控中外,其他的都已经统属在军政府辖下。

同时,眼见南方各省共和已成定局,原本被枪逼着当都督的黎元洪发出了一道通电,邀请各省会议代表到湖北会议,准备筹建临时政府。黄兴给袁世凯去了一封信建议他“同时以拿破伦、华盛顿之资格,出而建拿破伦、华盛顿之事功。直捣黄龙,灭此朝食”。并保证,南北各省人民都“拱手听命”。

接到通电后,郑祖荫和林文英等人军政府要员齐坐一堂,讨论着此事的得失。

“黎元洪此举无非就是为了名义,只要会议到湖北那边开,他的湖北军政府就变成了正统”郑祖荫说着。

“那我们是去还是不去”洪子泰道:“按照道理说,湖北为首义之地,去湖北开会也是情理之中”

林文英却道:“不可,现在是筹办临时政府,但如果在武汉三镇开会的话,那么将来的首都就极有可能建在武汉,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我觉得还是在等等,等他们怎么说”安华林的意见最为保守。

陈敬云赞同安华林的意见的,毕竟现在南方各省别看已经一片共和了,但是各省各派之间的争权夺利才刚刚开始,其中革命党人和立宪派之间的争夺才刚开始呢。

决定暂时搁置湖北那边的会议通电后,郑祖荫又说起了关于黄兴给袁世凯的那封信。

“黄兴他们这是要求和”

林文英对此也十分不满:“就是,现在革命事业正如火如潮,怎么能求和,按照我说就该坚决打,打到北京去”

“如果说不用打也能把满清朝廷推翻岂不是更好,现在全国烽火遍地,,民众流离失所,早一日停刀兵早一日把力量投入到建设中来不是更好”林长明心中对林文英这种只知道喊打喊杀的革命党人是不屑的。

陈敬云则道:“他们是不得不求和虽然湖北那边天天说大胜但是明眼人都知道,北洋军已经压得湖北民军喘不过气来,前几天第九镇进攻南京又被击退,这两方面一再失利难保他们不生出求和的想法”

陈敬云说了这点后,众人也是轻微点头,湖北和江苏那边的战事的确对革命党很不利。

“而且,我觉得这袁世凯也是不想和我们打的,不然冯国璋早就把湖北踏平了,也不用等黄兴去求和了”

“他按兵不动”郑祖荫问道:“那他想要做什么”

陈敬云喝了口茶道:“大总统之位”

北京袁府。

袁世凯拿着黄兴的那封信看了许久,随后叫来了徐世昌和杨度,一边把信给他们看一边道:“你们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西游后传,大圣齐天 史上第一祖师爷 太子火葬纪事 生于1984 重生八零团宠小神医 凤回巢 攻略病娇男配的正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