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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4节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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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情并不像冬麦想得那么顺利,夏天过了麦收后,就入了秋,冬麦的桃红裙子洗洗收起来了,秋天被风一吹,树叶哗啦啦地落了满地,中秋节吃月饼,月饼吃完了,眼看着天就要凉了下来,冬麦肚子依然没动静。

王秀菊为此说过好几次,意思是催着林荣棠带冬麦去陵城看看:“不看看怎么知道,万一有个啥呢?这都眼看进门一年了,肚子还没动静,你说我能不急吗?人家隔壁老三家媳妇肚子吹气一样大起来,人家天天问我你家媳妇啥时候怀,我怎么有脸和人家说?”

这并不是王秀菊非要为难儿媳妇,是她确实觉得自己受委屈了,没脸了。

她这个人个子矮,长得也不好看,以前自卑,人堆里不爱吭声,后来三个儿子争气,她扬眉吐气了,扬眉吐气后,她就比一般人更要强,事事都要出风头,生孩子一项比人家落后了,她就受不了了。

天天被这么说,冬麦难受起来,觉得这日子真是没法过,她甚至曾经哭着对林荣棠说:“等明年咱们结婚一年,我要是生不出来孩子,我们就离婚吧,我是受不了了。”

她是当儿媳妇的,做不出和婆婆对上的事,况且她确实肚子没动静,人家婆婆说她,至少按照村里的逻辑,那是句句在理的。

林荣棠自然是心疼冬麦,抱着冬麦安慰,说没事,等等,也许就有了,还说咱去医院查吧,赶明儿就去医院查。

于是这天,秋天庄稼收了又播种后,林荣棠找王秀菊要了五十块钱,提了半袋子玉米面,带着冬麦过去陵城了。

去陵城,先是坐牛车,之后又乘坐公家的那种公交车,总算到了陵城后,冬麦晕车,一下车吐得稀里哗啦,林荣棠从旁边悉心照顾,找旁边小卖铺要了水来,给她漱口,又给她买一兜肉的小包子吃。

冬麦含着眼泪看林荣棠:“你对我真好。”

只是可恨,她没能给他生孩子,她对不起他。

林荣棠叹了口气,安抚地摸了摸冬麦的辫子:“别瞎说,你我是夫妻,这都是应该的,我们先去二哥家安顿,明天再去医院,今天估计去医院也晚了。”

冬麦越发感动,心想她找的这个男人,天底下再也没有能比上的了,如果自己真和他离婚,以后的男人是万万不可能像他这样疼爱自己。

吃了小包子后,林荣棠背着玉米面,扶着冬麦出了门店,站在路边研究着公交车站牌,城里车水马龙,林荣棠虽然来过,但也不是特别熟,他还是得先研究研究。

正研究着,就听到一个声音:“哥,你怎么在这里?”

林荣棠看过去,竟然是沈烈。

他顿时笑了:“你怎么也在?我说这两天没看到你人影,原来是来城里了。”

说话间,他看到沈烈旁边还站着一个人,看样子四十多岁,穿着黑呢子大衣,一看就特气派,倒是有些惊讶。

沈烈便介绍了林荣棠,又对林荣棠说:“这是我以前部队认识的前辈,叫路奎军,我得叫他一声大哥。”

林荣棠一听路奎军三个字,顿时肃然起敬,他知道这个人。

三年前,这个人的大名就传遍了陵城下面各公社,人人都知道,这位从某蒙拉来了三货车的羊毛,之后自己用改造过的旧梳绒机,用两个月的时间将三货车的羊毛梳成了羊绒,他把羊绒卖出去后,一口气挣了五万块。

要知道这年头,一年能挣一万的,都是万元户,都要上电视,路奎军这件事瞬间传疯了,大家都羡慕得流口水,都想跟着路奎军学。

林荣棠只隐约听人提起这位传说中的路奎军以前在部队干过,没想到沈烈竟然认识他。

路奎军倒是一个爱笑的,他赶紧搓了搓自己的手,之后向林荣棠伸出手来,慌得林荣棠赶紧和他握手,恭敬地说:“认识你真高兴,幸会幸会!”

这是他以前别人家里看电视学到的,知道电视上这么说。

路奎军看向了冬麦,见冬麦脸色不好,便问:“这是怎么了?”

沈烈也注意到了,挑眉问:“晕车?”

林荣棠有些不好意思:“晕车挺厉害的,刚才还吐了,现在好点了,我正打算坐公交车去我二哥家先歇歇。”

路奎军:“你二哥住哪儿?”

林荣棠:“就在历崔路那边。”

路奎军点头:“行,我车就在这里,我开车送你们过去吧。”

沈烈见了,略犹豫了下,还是说:“路哥,别麻烦了,你不是刚才还有事?”

路奎军豪爽地笑了:“这是你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都是兄弟,你平时也不是这种人,怎么现在和我见外了?”

林荣棠连忙说不用了,路奎军坚持,热情难却,沈烈也就劝林荣棠上车,并提着那半袋子玉米面放车上,于是林荣棠便要扶着冬麦上车。

冬麦现在身上都是虚的,觉得自己头重脚轻,但他们刚才说的话,她是听到了,看沈烈那意思,好像刚开始不太乐意,她也就不想勉强,便说:“算了,我现在好多了,就不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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