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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尘埃落地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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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的笔管悬在纸上,握笔的人只觉轻若无物,感觉不到笔尖压在纸上的力度,完全有劲没处使。

他硬着头皮写了个‘永’字,可写出来的字像被大风吹过,或是用鸡爪刨出来的一样,自己都看不下去了。

一旁的林清儿却称赞道:“至少笔画没有错,写出来别人也认识……”今天她如约送来了文房四宝,开始教他写毛笔字。

王贤老脸一红道:“感觉这毛笔轻若无物,又重逾泰山……”

“那是难免的,因为你以前没写过毛笔字。”林清儿的笑容,能让人感到宁静:“我们先从握笔练起吧。”说着从笔筒中,抽出另一支毛笔,握在手中为王贤讲解道:“初学者练正楷,执笔应该低一些,手指离笔尖一寸,这样笔画稳健些。执笔高了,变化大,写楷书就不容易掌握。”

王贤点点头,自己刚才握了两寸,赶紧减一寸。

“还有执笔的松紧。太紧手会发颤,太松无法发力。你握笔太紧,应该放松些。”林清儿道:“但也不是不用力。有道是‘力在笔尖’,但用的是巧力而不是死力,要把力量传到笔尖上,你才能运笔自如。”

这个好理解,硬笔字比软笔字好写,就在这个地方。王贤点点头,问道:“如何力在笔尖?”

“虽叫巧力,却最无法取巧,只能来自久练。勤练不辍,时日一久,你就会运笔自如,也就过了执笔关了。”林清儿看一眼王贤的手道:“再就是指法。诀窍在于用‘按、押、钩、顶、抵’的方法把笔执稳,使五指各司其职……”

林清儿便具体演示起,每一根手指该如何发力、如何配合出正确的握笔姿势。

王贤照着她所说,很认真的学习,无奈实在生疏的紧,总是不得要领。

见他握来握去也握不好,林清儿只好强忍着羞意,手把手帮他调整,尽管她已经很小心了,但细若葱管的手指,还是难免和王贤的手指相触。

每一次轻触,林清儿的心尖都一颤,一张玉面被羞意和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弄得火烧火燎,倒叫进来送水的银铃好生奇怪:“林姐姐,你很热么?”

“啊,是,是有点热……”林清儿做贼似的缩回手,竟口吃道:“我是急、急得……”

“唉,喝口茶降降火,”银铃同情的望着她道:“我哥从小学啥都特别笨。”

“你哥已经很聪明了……”林清儿接过茶杯,小声道:“就是早年耽误了而已。”说着问银铃道:“家里有鸡蛋么?”

“怎么,你饿了?”银铃问道:“我给你煮俩去。”

“不是吃,给你哥练字用。”林清儿哭笑不得道。

“哦。”银铃赶紧去取了一个过来,林清儿让王贤握在手里道:“这样练一段时间,直到领悟到指实掌虚为止。”

“嗯。”王贤点点头,照着林清儿的指示,一板一眼的练习起来。

从这天起,王贤便勤练不辍起来。他不是天才,起步又晚,只能付出加倍的汗水。林清儿拿来的纸哪里够用?王贤本打算学习范仲淹,蘸着水在石板上练字,但被大哥看到后,却埋怨他不早说。

有道是‘京都状元富阳纸,十件元书考进士’,富阳是赫赫有名的造纸之乡,王贵更是在造纸作坊干活,每天回家,都会给他带一些作坊不要的纸。这些纸的品质其实不错,只不过是有残有皱,或者没切整齐,但用来练字一点问题都没有。

就这样日复一日,看到自己的字在一点一滴的进步,王贤甚至有些喜欢上了练习写字,不禁暗骂自己变态。

其间,林清儿隔三差五便会来看看,点评一下他的习作,再手把手教他进一步的笔法……虽然每次都会红脸,但不影响她再次教学。

这天她一早过来,王贤正摹完一幅字,拿起来对她笑道:“今天感觉又有些进步。”

“今天不写了,”林清儿小手捂着胸口,喘匀气道:“快去县衙,冷面铁寒来了!”

“好。”王贤搁下笔,胡乱套个衫子,和林清儿出了门。他已经可以不用拐走路了,只是不能太快。

“我也去,我也去。”银铃丢下手里的活计,跟着两人一起上了街。

大街上,老百姓也听到消息,争先恐后朝一个方向涌去看热闹。等三人来到县衙前,发现栅门外早就堵得水泄不通。

好在不少人认识王贤和林清儿,纷纷道:“让一让,苦主来了!”众人才闪出一条道来,让他们仨挤到栅门前。

隔着栅门,王贤看见站在衙门前的已经不是皂隶,而是两排手持长枪、头戴红毡笠、身穿青直身、白袜黑鞋的按察司兵丁。院子里还有两列身穿飞鱼服、腰挂绣春刀的锦衣卫官兵!

再往里看,只见大堂上竟坐着个三个绯色官服的高官,竟不知哪个是冷面铁寒?

不过周新确实在三人之中。将案情上报后,周新没有坐等朝廷回话,而是将此案打开始的档案调出来,从头仔细审阅,很快就发现几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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