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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诛仙上架发稿费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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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诛仙从三江推荐上下来,准备上架了。

诛仙也写了有一个多月了,每天林轩都是随便码个一两个小时,发几章,存几章的林轩已经把诛仙码完了,今天终于上架了,林轩早就准备好了百更,准备爆发。

林轩发了个上架感言:感谢书友们的支持!诛仙马上要上架了,我已经准备好了百更,你们准备好首订了吗?

现在诛仙可是红遍全网的,一看诛仙,要上架百更,都激动坏了,全都猛足了劲,准备首订和打赏了。

在起创,两三千均订,就是不错的小说了,而均订破万就是一书封神了,不过只是普通大神。

而想要至高神,必须均订破十万以上,那就是至高神,可以签至高神约,分成是和起创八二分。

而起创目前只有五个至高神,其中男频三个,女频两个,而在起创写网络小说的所有作家确有十万左右,可见成为至高神有多难,目前只有十万分之五。

林轩对大神约信心十足,但是至高神约,还得看情况,不过林轩不着急,对林轩来说,写小说只是为了挣钱而已,不需要挣太多,够花就行。

终于林轩看到已经能发vip章节了,林轩发动手速x只用了不到一分钟,就把百章全部发完,发完百章,诛仙也快完结了。

发完章节的林轩,伸了个懒腰,准备出去看看,有没有好玩的事情。

正准备出去的林轩,突然想起了,还没看看后台呢!点开后台一看之下,吓了林轩一跳,只见林轩揉了揉眼睛,认真朝着电脑看去。

诛仙一片飘红。

某某某打赏爱吃喵的鱼l起创币,支持一下,谢谢烤鱼的百更。(书友们为林轩取的爱称)

某某某某打赏爱吃喵的鱼l起创币,给力!超爱看诛仙。

……

林轩差点没吓坏了,现在看书的都这么有钱了吗?好家伙好几个白银大盟,发财了啊!

林轩坐着缓了缓,不行林轩决定出去找点欢乐压压惊,林轩已经认定只要出去,爱情公寓就会有很多乐趣。

正起身,突然林轩的手机响了一下,林轩低头拿出手机一看,原来是稿费到账了。

“哎哟我去!个十百千万十万,十二万?哎妈!发财了,哈哈!”(??????)?林轩低头数了数开心疯了。

“不行了,不行了,我心脏要受不了了,竟然挣了这么多?也是这么多人给我打赏呢!”林轩捂住胸口,又坐回电脑椅道。

“怎么花呢?我想想,嗯~先请大家吃顿饭,然后...算了,也没什么想买的,攒着吧。”林轩激动完,冷静下来,一思考他也没什么想买的,也就请大家吃顿饭。

等林轩慢慢的冷静,林轩决定出去告诉大家这个好消息。

林轩刚想完,就听到一声尖叫,吓得林轩差点没嗝屁过去,手机都吓掉了。

林轩连忙连滚带爬的跑了出去,林轩又连滚带爬的跑回来捡起手机就往外跑,边跑边嘀咕:“乐子,乐子,绝对是乐子又发生了,我得赶紧拍下来,哈哈!不过我好像得换内存卡了,都快拍满了,这可是以后满满的回忆+乐趣。”

跑的林轩鞋都掉了一只,都没发现,举着手机就往外跑。

刚出去就看到,胡一菲和陈美嘉在那瞪眼+大张着嘴,美嘉还穿着一身睡衣。

胡一菲不可思议的看着陈美嘉道:“天哪!”

陈美嘉抓着睡衣领口磕巴慌乱道:“我...对不起,对不起,我在睡午觉。”

胡一菲不敢相信道:“你别告诉我,你每天睡觉都摆~那样的姿势,而且现在已经晚上七点半了。”

陈美嘉比划道:“我~一觉醒来,天都黑了。”

“别编。”胡一菲一脸我都已经知道了的表情说道:“没人能骗得了我胡一菲...你一定是在等子乔对吧?”

本以为穿帮了的陈美嘉快速变脸笑道:“哎哟!讨厌啦!又被你一眼看穿了。”

胡一菲笑呵呵的问道。“你们见面要穿成这样?”

陈美嘉“生气”地谴责道:“噢!我在试网上新买的裙子,没想到他们偷工减料。”

胡一菲不可思议道:“都减成肚兜了?”

陈美嘉瞪眼道:“我正要投诉他们呢!”

“慢着,慢着,这还有香蕉呢!这就是那一见钟情吧?”胡一菲抱肩走到餐桌看了看闻了闻说道:“你说是子乔要买的。”

林轩无语的看着,大惊一场的现场,很失望,收回手机走过去说道:“什么子乔让买的?明明...”

陈美嘉又快步捂着林轩的嘴,紧张道:“啊!这个...”

【林轩怒:谁在捂住我的嘴,我就咬死谁,你们洗手了吗?就捂我的嘴,为什么每个人都爱捂我的嘴,嗯?难道是~我知道的秘密太多了?】

胡一菲走过来伸出手指道:“就是昨天我说的一见钟情啊!没人能骗得了我胡一菲,你要给子乔一个惊喜?”

陈美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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