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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有冤报冤,有仇报仇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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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到,徐有贞是对的。

所谓“夺门之变”是一场政变,并没有正当的名义,而照徐有贞所说,于谦等大臣都是准备立外藩王为帝的,是反对自己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杀掉于谦,树立一个阴谋集团的典型,向举国上下表明自己行为的被迫性和正义性,“夺门之变”的合法性就不复存在。

没办法了,这个恶名不背也得背了。

于谦,你非死不可!

徐有贞笑了,他知道皇帝已经动了杀机,但这位皇上绝想不到的是,他其实是中了自己的圈套,因为所谓于谦非死不可,不过是一个复杂的逻辑陷阱,而这个陷阱之所以能奏效,则完全是建立在那个于谦准备立藩王为帝的谎言基础上。

这确实是一个复杂的逻辑陷阱,直到两年后,另一个聪明人李贤才最终为朱祁镇揭开了其中的奥妙。

不久之后,牢中的王文和于谦都知道了自己的罪名——迎立外藩。这是极为严重的罪行,不但要杀头,还要灭族。王文一听就急了,他跳了起来,准备为自己申辩。

王文很有自信,他有充足的辩解理由,因为所谓迎立藩王,必须先使用金牌召藩王入京,而他和于谦都没有动过金牌,所以在他看来,这个罪名是很容易驳倒的。

可是于谦却丝毫不动,只是笑着对王文说道:“这是石亨他们指使的,申辩有什么用!”

事情确实如于谦所料的那样,此案主审官最终查无实据,没有办法,只好向徐有贞请示如何办理这个难题。

徐有贞到底是政治老流氓,他不假思索地说出了一句话,解决了这个问题,估计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这句话会成为千古名句,为后人唾弃不已。

他的这句话是:“虽无显迹,意有之。”

官员们浓缩了他的意思,将其提炼为更传神的两个字——“意欲”,并最后以此定罪。

在中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程度足以与此句匹敌的只有那句“莫须有”。

“莫须有”杀掉了岳飞,“意欲”杀掉了于谦。

好一幕精彩的丑剧!

而徐有贞也凭借此句入选史上最无耻之辈排行榜,堪与秦桧并称,遗臭万年。

【一个伟大的人】

正月二十三日,于谦被押往崇文门外,就在这座他曾拼死保卫的城池前,得到了他最后的结局——斩决。

史载:天下冤之。

于谦被杀之后,按例应该抄家,可当抄家的官员到于谦家里时,才发现这是一项十分容易完成的工作,因为于谦家里什么也没有,除了生活必需品外,根本就没有多余的钱(家无余财)。

抄家的官员万没料到,一个从一品的大官家里竟然如此穷困,他们不甘心,到处翻箱倒柜,希望能够找出于谦贪污的证据。

不久之后,他们终于发现于谦家中有一间房子门锁森严,无人进出,大为兴奋,认定这是藏匿财宝的地方,便打开了门。

房子里没有金银财宝,只陈设着两样东西——蟒袍和宝剑。这是朱祁钰为表彰于谦的功绩,特意赏赐给他的,于谦奉命收下,却把它们锁了起来,从未拿去示人以显荣耀。

抄家的人最终收敛了自己一贯嚣张的态度,安静地离开了于谦的家,因为他们眼见的一切都明白无疑地告诉了他们:这个被他们抄家的对象,是一个人品高尚的人,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朱祁镇事后不久也十分后悔,特别是在徐有贞阴谋败露后,他曾反复责问另两个当事人石亨和曹吉祥,为何要编造谎言诬陷于谦,石亨没有办法,只好把责任推给徐有贞,回答道:“我也不知道,这都是徐有贞让我这么说的。”

朱祁镇听到这句话,目瞪口呆,只是不断摇头叹气。

但皇帝是不能认错的,朱祁镇便将这一任务交给了他的儿子,八年后,太子朱见深刚刚继位,便下了一道诏书,为于谦平反,并召回了于谦的儿子于冕。到万历年间,懒得出奇的明神宗也对于谦敬仰有加,授予谥号“忠肃”,以肯定他一生的功绩。

其实于谦并不需要皇帝的所谓嘉许,因为这些所谓的天子似乎并没有评价于谦的资格。明英宗之前有过无数的皇帝,在他之后还会有很多,而于谦是独一无二的。

人们不会忘记,正是这个人在危难之际挺身而出,力挽狂澜,保卫京城和大明的半壁江山,拯救了无数平民百姓的生命。

他从小满怀以身许国的志向,经历数十年的磨砺和考验,从一个孤灯下苦读的学子成长为国家的栋梁。

他身居高位,却清廉正直,在他几十年的官场生涯中没有贪过污、受过贿,虽然生活并不宽裕,却从未滥用手中的权力,在贫寒中始终坚持着自己的操守。

他不畏惧困难和风险,在国家最为危难之时挺身而出,承担天下兴亡。

他是光明磊落地走完自己一生的。

在这个污浊的世界上,能够干干净净度过自己一生的人,是值得钦佩的。

而如果他还能做出一些成就,那么我们就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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