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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撩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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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七花马果然神骏!”

蔡确一边赶着马车前行,一边不住地扭头看向拴在车辕上、跟着马车走的那匹七花马,不由得啧啧称赞。

以前是为一点小事,想要对远比自己有钱的郭氏兄弟稍加敲打,再加上家里的确地方小,养不了马,这才把这匹珍贵的七花马牵来赵老相公家中,请他代为饲养,但现在该敲打的敲打完了,家里也换了大宅子,有了专门的马厩了,当然就还是趁机牵回去自己养来的更好。

别个不说,蔡确身为原八十万禁军教头,虽然擅长的枪棒、长剑,都是步军的路数,却自认擅长相马、养马,家里的马厩现在就是他在管。

以他的自矜脾气,原本是连为私人打工都觉拉不下脸来的,收个徒弟一年都要一百两银子,但现在,他在陆家算是兼了保镖、护院、更夫、枪棒教头、马夫于一身,却丝毫不觉其辱,甘之若饴地辛劳。

赵府门前的热闹被甩在了身后。

上午接下午,前来赵府送礼、送拜帖的车马,络绎不绝。

虽然他们都是堵在正门,但陆洵等人牵了七花马从侧门出来,把七花马的缰绳往马车车辕上绑的时候,还是被那帮人给发现了。

顿时就是好多人过来搭话。

虽然都被裴易给拦下了,但还是经历了好一番闹哄,这才得以离开。

马车摇摇晃晃。

就连前宰相家门口的这青石板路,修的也不甚平整。

陆洵有些神思杳然。

眼看马车要拐弯,他下意识地撩起帘子,又往身后那赵府连绵的屋舍看了一眼——他又不是原主那傻愣愣的性子,前世的感情经历虽然不花,却也有过几段,那个女孩对自己有意思这个事情,还是很清楚地就能感知到的。

更何况还是这年代的女孩子……

一个深宅大院里云英未嫁的小娘子,故意拦住你,把下人支开了,跟你说话,对你一再表示关切,你讲个烂笑话人家都会笑——几乎不存在丝毫误判的可能。

长得好看果然可怕。

以后自己大概不会有主动去追女孩的可能了?

但关键在于怎么选择。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既然女孩子有意,这件事就是极容易成的。

而陆洵也觉得,如果能娶了这小娘子,进一步加深同一位前宰相的亲密关系,实在是怎么算怎么都觉得合适。

虽然性子应该是刁蛮任性了些,但是……问题不大。

至少是宰相门庭出来的,知书达理没问题。

然而转念一想,他又觉得自己是不是太功利了?

连感情问题都能这么拿来算计么?

可是又转念再一想:她喜欢自己长得帅,喜欢自己能作诗,其实不也是一种算计与度量么?跟自己喜欢她这个自小被养在赵府的身份,以及的确是相当漂亮的相貌,又有多大区别呢?

走到天边我都敢承认,我就是喜欢黑丝大姐姐和温婉小阿姨,最好是董事长那种!

所以,所谓感情,所谓算计……谁能摘得一清二楚?

左右现在自己倒是不讨厌这个小娘子了,倒是真的。

尤其是刚才那一幕——啧啧,两人相对施礼之后,可能是气氛有些过于的郑重了,她反倒是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了,于是两人相对无言了片刻,她便转身跑开,走到不远处,却又回头,留下一个极好看的羞笑。

侧颜也很杀!

李清照真是大神啊!

别的不说,这个场景真是被她几句词说到了尽处。

脑子里这么想着,回到家中,他也顾不得蔡确等人忙活把七花马牵去马厩的事情了,径直就回了自己书房,展纸研墨,提笔就写下一首词来。

其实单就个人口味而言,他爱诗超过爱词,因为觉得诗的形制更规整,读起来更朗朗上口,整体好像也更有气韵,所以穿越以来,他所写的几乎全部都是诗,这一篇,倒是第一首词作了。

词名《点绛唇》。

词曰: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略有些不符合刚才二人隔门问答的场景,但是没敢瞎改,就自己那水平,陆洵觉得大概率一改就瞎——但神韵是完全符合的。

就最后三句话,已经够了。

她会懂的。

啧,刚才路上还觉得不会有主动追女孩子的可能了,这不就写情诗泡妞了?

想了想,又在词牌《点绛唇》之下,加了标题,《垂花门》。

这就更露骨了。

再没个不懂的道理。

自己再看一遍,没有问题,在末尾署了名,随后放下笔。

果然,预判再次正确,这是一首四星之词!

正合适。

小心地把墨迹吹干,折起,找个空白信封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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