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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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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能够站在殿下身边,定是我前世苦修多年而来的功德……”

“臣女万死不悔。”

明昙对这场深夜的会谈无知无觉。

她宿醉断片,当场失忆,除了隐约记得有个人一直陪着自己之外,对其他任何事情的印象都模糊不堪。

……而且这种感觉还不是第一次出现了。

上次泡完温泉就是这样。

皇帝得知此事后,将她好一通取笑,还说应当赏明昙几坛好酒,让后者平日里多练练酒量,省的到外面丢人。

明昙很不服气,却又无力反驳,只能和林漱容吐槽,“父皇真是的!有什么丢人?我喝醉的时候一定特别老实,才不会干什么奇奇怪怪的事呢,对不对卿卿?”

林漱容:“……”

林漱容诡异地沉默了一会儿,没有发表任何看法,顾左右而言他道:“殿下今天准备做什么?”

“……”明昙没等到回答,怀疑地瞅了她一眼,却并没深究,转而答道,“我今日打算前往皇庄看上一圈。你和我一起去。”

多年之前,羌弥来朝求娶三公主后,皇帝曾以“睦邻友好”为名,赐给明昙一座皇庄,正位于春州行宫附近。

明昙早就计划要实地考察一番。昨夜睡得一夜好眠,今日精力充足,倒不如正好去一趟看看。

林漱容自然对她无有不应。

皇庄离得果然不远,乘马车也就是一炷香的功夫。到了地

方后,明昙走下车架,用手在额前搭了个凉棚遮光,眯着眼睛向远处看去,不禁挑了挑眉。

目及之处,田亩甚广,尽是一片或金黄或浓绿的庄稼,乍然看去只觉得五谷丰登。

然而,待几人走到近前,细细一端详,却只见麦穗细得没长几粒,叶子也干枯得要命,俨然全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

这就是她的皇庄?

“真离谱啊,”明昙瞠目结舌,捻起一片干巴巴的麦叶,油然感叹道,“难怪当年那些老东西没有上折子反对呢,居然是这么个破地儿啊!”

春州与京城相隔百里,平日也没机会到皇庄视察,谁知这里的情况竟如此凄凉?

林漱容读过几本农书,见此情景,也颇觉震惊,“如今正当是收冬麦的时辰,可这里怎么会……”

明昙撇了撇嘴,刚要接话,但恰在此时,旁边的田间却经过了一名黑脸庄稼汉,背上扛着一把锄头,脚程飞快,正要朝着更远处那片绿油油的田地而去。

“诶!那边的大叔!”

明昙眼睛一亮,几步冲上前去,朝对方遥遥招手,“打扰您一下!这儿的麦子是怎么回事啊?”

麦子的长势实在过于反常,可她们是一时兴起而来,未曾同皇庄的总管打过招呼,只能选择问一问田里的佃农。

不过都这么半天了,也没个管事的出来问一问自己这帮人的身份,这倒确实有些奇怪……

那边厢,庄稼汉听到明昙的呼唤后,转头一看,见是个十分美貌的年轻女子,顿时愣了愣,有些手足无措地拨开麦穗走过来,茫然地问:“姑娘是在叫俺?”

他口音很重,充满了农人的淳朴,但能听得出是在极力让自己字正腔圆一些,不禁让明昙顿生几分好感。

“对对,”明昙笑道,“我们路过这里,远远看到小麦长得很好,于是就想到跟前瞧瞧,结果却……”

她有意隐瞒身份,庄稼汉倒也不作他想,见明昙和林漱容都是衣着华贵之人,便把她们当成了外出游玩的大家闺秀。

“姑娘一看就是春州城里的小姐吧

?”庄稼汉挠了挠头,摆手道,“这皇庄里的麦子啊,是出了名的种不活,城郊的农户们人尽皆知!——您若真是想看,不妨多走几步路,到前头的春芽镇里瞧瞧,那儿的麦子可比皇庄要好太多啦!”

得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答案,明昙顿时转头,与林漱容对视一眼,奇道:“皇庄的麦子种不活?”

“唉,是啊。”

庄稼汉叹道:“俺们家里在皇庄当了几十年的佃户,就没见这麦子有哪年能种得好过!之前那个总管,还多少对这事上点儿心,可现在换了那个刘扒皮……”

说到这个名字,他忍不住啐了一口,愤愤道:“为了昧几个钱,连草木灰都不给俺们拿去施肥!眼看今年还是不够收成,他为了给上面交差,就又要去抢春芽镇的粮食……真是丧了天良!”

“刘扒皮?”明昙挑起眉,“大叔说的这人,莫非是皇庄的总管?”

“可不就是他刘世金!”庄稼汉嫌恶地说,“这几年,他仗着没人管束,就把皇庄的人手都调过去给他端茶倒水,连个把守的人都没有!可惜了白家丫头种出来的黄麻,昨个又被偷了几棵,唉,那可是能造纸的好东西哟……”

刘世金?

好像听锦葵说过,他就是自己名下这十顷田地的总管。

无怪乎这么久都没人出来迎接呢,原来这位刘总管,竟是在她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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