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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的激愤作用还是挺不错的,能写出这样稿子的,现实中很有可能则是一个演讲大师。
当然,林晨瞥了两眼就收回的目光。
他有自己的打算,有自己的规划,有自己的想法,其余,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干扰到他的心境,更别说是一篇稿子而已。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
林晨打开后台的时候,居然发现有人都在私信问要不要组队合伙什么的。
而且数量还不算少。
林晨很快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
虽然他一直行为做事都很低调,装作很普通,但没人是傻子,不少人都贼精明着呢。
这些人很清楚,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像林晨一样弄来如此多,且质量还都是顶级的食物拿来卖。
换言之。
在不少人看来,他很有可能就是隐形大佬中的一员。
林晨并没有理会这些私信。
他现在并不想和任何一个人合伙。
人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动物,不管是科学生理上的“大脑”还是伦理哲学里的“心”都漫无边际。
林晨不想这么复杂,他只想自己的生活简单一些。
在他看来,只要拥有绝对的实力,哪怕是一人,也足以相当于是千军万马,合不合伙其实并没那么重要。
猛兽总是独行,牛羊才成群结队。
如果和他合伙的人转生的魔王实力和他一样强大也就算了,但若是弱小的不能弱小,林晨还要分出一部分心神去保护对方,太得不偿失。
他不是圣母玛利亚,更没有想要无私奉献的打算。
将私信全部清除掉之后,林晨打开了交易区,看向自己卖变异田螺的帖子。
“卧槽,从来都没有吃过如此好吃的田螺肉,鲜嫩可口,就像是吃鲍鱼一样!”
“楼上有钱人啊,俺这辈子都没有吃过鲍鱼,那东西老贵了”
“拼夕夕九块九包邮,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充气娃娃有没有人要,男款女款都有,赠送润滑油!”
“有没有人把楼上禁言一下,我已经在不下于上百个帖子里面看到这货了。”
“楼主为什么不多上点变异田螺啊,我才抢到一个,就过了一把嘴瘾!!”
“你这都还算好的了,最起码抢到了一个,哪像我,连味都闻不到!”
“别的不说,楼主卖的东西是真好吃,比我自己烤的兔子肉简直要好吃十倍,自从吃了楼主卖的食物之后啊,再吃其他东西瞬间就索然无味,味如嚼蜡了。”
“楼上同感!”
“楼主还有没有田螺肉啊,不够吃啊!”
“同求!”
交易信息的下面,密密麻麻的评论映入林晨的眼帘。
不过一个晚上,所有的变异田螺全部销售一空,一个不剩。
说实话。
10枚金币一个的价格并不算便宜,甚至已经算是有些小贵了,毕竟变异田螺虽然不小,但顶多也就成年人拳头大小,对于绝大多数体型庞大的魔王可能也就是塞塞牙缝而已。
但即使是这样,变异田螺肉依旧供不应求,大家仍旧在疯抢。
没办法。
谁叫林晨卖的东西太过于美味,好吃。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吃过林晨卖的食物,再看看别人卖的,自己弄的,顿时就会生出一种啮檗吞针的感觉,食物之味如黄檗之苦,难以入口,难以下咽。
10枚金币一块变异田螺肉,这个价格估计也只有林晨这里才能卖的出了,换作是其他任何一个都不可能卖这个高价。
道理很简单。
其他人可不像林晨一样有朵颐兽,变异田螺的肉在烹制熟之后虽说
对此,林晨暂时只能表示无能为力了。
他手头上剩的变异田螺不多,自己吃都不够,不可能再拿出来卖了。
林晨算了一下,他一共出售了920块变异田螺肉,按照每块10个金币的价格来计算,总共是为他带来了足足9200枚金币的收益。
这绝对相当于是一笔巨款,绝对是一笔其他人想都不敢想的巨款。
如果单凭林晨自己循规蹈矩的话,想要攒到8500枚金币的话最起码需要十天的功夫,而现在,才不过一个晚上的时间。
尤其,这9200枚金币林晨可没有付出任何定点的代价,中间无非就是让朵颐兽二次加工了一下而已。
果然。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还是做二道生意赚钱。
9200枚金币入账,再加上之前剩下的,林晨的个人资产总值瞬间达到了10000金币。
身怀巨款,林晨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立马用来召唤附拥守卫,他打算把这笔钱用在其他地方。
他现在附拥守卫的数量已经够用,真要是碰见强敌,再多也不过炮灰而已。
而除了召唤附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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