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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路明非的变化(二合一)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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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得到天书不过半个多月,时间并不长,但在这不长的一小段时间里他先是活活打死了一头偶遇的品种为“死侍”的妖兽,然后又在小巷子里暴打了七个混混,救了下了苏锦夜这个公子哥——他还是苏晓樯的堂哥。

然后他又在网上从老唐那里得知了隐藏在表层世界下的隐秘组织,或者说隐秘平台“猎人网”,虽说他只是注册了账号并没有接过任务,但是理论上也算是个“准猎人”了,这身份的格调比起私家侦探或者雇佣兵什么的只高不低。

况且现在他还是算上提成后一个月实际收入应该会达到五位数的职业调酒师。

这些经历随便挑一件出来,别说高中生了。成年人都能称道一辈子(调酒师可能除外),路明非却在短短几天的功夫里都经理了,他要是还能保持之前那副衰仔的气质,恐怕得是衰神降世。

实际上路明非心底也隐隐明白自己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且不说这段时间他不是在修炼就是在做实验一样分析药性,只有累了时才会偶尔学习放松一下,这种过于充实的生活是他以前想都没想过的。

就算不去考虑这种平时生活的小事,但是自从前几天在河边焚烧了大鱼的尸体后回到家后,路明非就不得不承认自己和以前已经完全不同了。

如果说不管是“死侍”还是“暴打混混救人”,亦或者“猎人网”甚至为了两万美元炼药都带有一定的被动性质,都是事情“主动”找到他头上来然后他被动做出反应进行应对的,那前往河底寻找死侍的尸体,就是几乎完全是他带着主动心态去的。

他却是在猎人网里看到了死侍血肉会污染周遭生物,但他大可以不去管,完全没必要去水里冒险——对于未经专业训练的普通人,哪怕是成年人,光是无装备下潜到深度超过十米的河底,就已经是不把小命当命的危险行为了。

更遑论明知下面会有未知的危险。

而路明非呢?他在看到死侍的血肉会污染周围生物时几乎没过多久就做出了去河里看看,顺便善一下后的决定——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经不再完全地站在普通人地心态上进行思考了。

而将大鱼焚尸烧毁后回到家,当他思索着以后要拿死侍的血肉来炼药时,他的心态已经在他自己都不太注意的情况下发生了彻底的转变——普通人对死侍只会唯恐怖之不及,但他已经琢磨着抓头死侍来炼药了。

猎人网里的资深猎人都没几个敢有这么大“格局”。

坐在椅子上盯着镜子里的自己,路明非若有所悟——不管他是否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但是他确实已经实实在在地和以前不同了。

路明非突然轻笑一声,镜子里的他剑眉微微弯起,清朗明亮的眸子仿佛熠熠生光。

“怎么了,你突然笑什么?”

江云姒疑惑道,搂着他的苏锦夜也一副你突然抽什么疯的样子。

“没什么,”路明非摇摇头,挠挠头发笑道,“只是突然觉得,自己还是挺帅的。”

“您可真要脸。”

苏锦夜竖起大拇指。

……

酒吧里,“忘忧居”因为地处偏僻,所以客人一向不多,店里气氛也并不热烈。

当然,气氛不热烈应该算是好事,因为“忘忧居”是清吧。

况且苏锦夜雇的那些看起来安安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的彪形大汉也不是摆设,真要是有哪个不开眼的赶来闹事,这些保安可是真的会把人丢出去的。

苏锦夜重金请他们,他们自然不是廉价的看场子混混,这些人要么是退伍的优秀士兵,要么是在道上闯出过名头的狠人,或者哪家大武馆里出来的高徒。

一般的混混敢闹事,基本就是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至于不一般的混混……他们基本都知道苏锦夜是什么人,更不会来触这个霉头。

苏氏集团手底下十几座矿,这么大的利益都牢牢攥在手里,所谓的混混和“黑社会”在他们眼里无非就是兔子和狗的区别。

既然不能闹,而且东家也得罪不起,自然就没有混混敢来这里,于是忘忧居相比于其他酒吧,多出来一种独特的吸引力——这里确实足够“干净”。

对于只是想喝酒而并不想找点刺激的普通人而言,“忘忧居”这样的好地方哪怕位置偏僻些,也值得多走几步来这里。

“子晴,你说的帅哥就在这?我之前也来过啊,没见过帅哥,你不会骗我有帅哥就为了拉我过来喝酒吧?”

忘忧居的led灯招牌下,看起来二十岁出头,穿着时尚靓丽的女生一脸狐疑地看着自己闺蜜。

“新来的,我前几天来的时候也没看见,”被称作子晴的女生拉着闺蜜的手往里走,“我昨天晚上才看到新来了一个帅哥,超正点的那种!快快快,你自己进来看看就明白了!”

“哎……你慢点。”

被闺蜜拉进忘忧居,女生顺着闺蜜手指的方向看向吧台,眼前顿时一亮。

吧台后,一个丰神如玉,朗眉清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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