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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切成了片,猪腰子如果炒过了就柴,炒太嫩了总觉得还没太熟,所以冬麦是用火煨烂的,现在蘸了佐料吃,佐料是自己特意用花椒末和盐巴调拌成的。
除了猪腰子,还做了白片肉,另有一个醋拌黄芽菜,配上往日腌制的酱茄子,两个人足足够了。
“这段日子你在社办工厂,估计也没好好吃吧,”冬麦看了他一眼,他那张脸本身就是偏硬朗的,现在瘦了后,不笑的时候就特别严肃,甚至有些严厉,估计不熟的人见了会有些害怕。
她便叮嘱他:“多吃点。”
沈烈:“你最近几天在娘家都忙什么?麦子收好了?”
冬麦:“收好了,今年收成不错,新麦子也不错,我娘说给我们拉一袋子来,让我们慢慢吃。”
沈烈:“不缺那个,你娘那里的自己留着吧,明天没事,我们去陵城,带你到处玩玩。”
冬麦:“好!”
沈烈又道:“回来后,抽空咱把墙头修整修整。”
冬麦好笑:“才挣了钱,马上就要修房子啊?”
沈烈看了她一眼:“对。”
冬麦便觉得有些不对:“真要修?”
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他没说。
沈烈:“当然要修,防贼。”
冬麦听了,自然是纳闷,不过想着明天去陵城的事,又说起这个,也就没提这个话茬。
第二天,沈烈带着冬麦去城里,出村时自然是碰到好几个村人,一个个都格外热情,那些曾经怀疑过的,同情过的,全都变了脸,笑容满面,羡慕地看着沈烈和冬麦。
冬麦还听到有人夸自己有福气,声音不大,小声嘀咕着说的,那意思是自己改嫁给了沈烈,这下子可是享福了。
冬麦听着好笑,心想最开始可不是这么说的,都同情她呢。
所以这人哪,你混好了,就是有福气,混不好,那就是倒霉,别人看你,就是两种目光,别人的嘴里,自然能变出两个说道来。
出了村,很顺利地上了客车,也许是因为心情好,冬麦竟然也没晕车,到了陵城后,沈烈先带着她找了一处招待所,这次住的陵城最好招待所。
这家招待所里还有热水壶,可以用电烧水喝,这就稀罕了,别的普通招待所哪有这个,都得向服务员要水,那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股子陈垢味儿,现在能自己烧就好了。
沈烈在外面买了一份包子,还要了一只烧鸡,就着热水,两个人在招待所里吃,吃饱喝足,休息了一会,这才出去逛百货商场。
以前坐了一路的车,兵荒马乱地过去,其实浑身累,逛起来也没意思,现在吃了东西休息了,从容不迫地逛,那感觉就不一样了。
“咱在这里玩几天?”
“想玩几天就玩几天,反正不急,再说我还想跑一下陵城的厂子,给咱那三台梳棉机找个销路。”沈烈给冬麦攥干了毛巾,递给她:“那三台梳棉机不着急,慢慢找销路,公社里开饭店的事,也不是马上要干的,贷款下周直接去信用社还了就行了,反正也没什么着急的事。”
冬麦听了,懒懒地往床上一躺:“那就再晚一会出去,晚上还想去电影院看电影。”
沈烈:“看。”
冬麦:“公园也得逛。”
沈烈:“逛。”
冬麦:“再买几件好看的衣服!夏天了,我想买新裙子。”
沈烈:“多买几条,每天穿,不带重样的。”
冬麦笑:“我喜欢粉的,桃红的,颜色好看的,可以吗?”
沈烈:“为什么不可以,你喜欢什么颜色就什么颜色?”
冬麦看着沈烈,她抿着唇,笑中有一丝不好意思:“我怕别人说我不正经,花枝招展。
在村子里,确实这样,太出挑了,别人会说。
沈烈笑了:“只要我们足够努力,让所有的人望尘莫及,他们就不是嘲笑,而是模仿。”
冬麦听了,微怔,想了一番,倒是觉得有道理。
她想起来上学时候,那个时候大家扎小辫,两只羊角辫,讲究的会用两段小小的红缎带扎上点缀,这样好看,但是孟雪柔有一块大红缎带,她不舍得剪断了,两只小辫就各扎一头,那缎带将两只辫子连在一起了。
她其实只是不舍得将整块缎带剪断而已,但后来,大家都觉得那样好看,都开始学着孟雪柔,用一根缎带扎两只辫子了。
为什么要跟着人家学,因为孟雪柔家有钱,衣服漂亮,人也讲究,大家就觉得,她那样是好看的。
两个人歇了半天才出来,出来逛百货商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外面有些热,沈烈花钱雇了一辆三蹦子,就是人力三轮车,坐上去,没几步就到了。
到了百货商场后,两个人逛了一圈,沈烈买了两条衬衫,一条裤子,冬麦则挑了三四件衣服,其中一条连衣裙,冬麦穿上后,周围好几个顾客都看过来,赞叹羡慕,有一个还说也要试这条裙子。
冬麦红着脸看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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