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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粗细均匀的细丝了。
切成细丝的莴苣丝直接用盐码了,等将里面的青汁腌出来后拌上一点白糖和一点香油就可以吃了。
拌好的莴苣丝根根翠绿,盛在盘子中像是一盘翡翠。叶缓归将莴苣丝放在谭渡之面前:“先尝尝?”
谭渡之挑了一筷子塞到嘴里,嚼了嚼之后果然满嘴的清脆和鲜香。这道菜清爽解腻,吃下去后口舌生津。
叶缓归询问他的意见:“味道是不是太淡了?需不需要加点辣椒油进去?咸淡都可以调的啊。”
谭渡之放下了筷子温和的说道:“好吃。我觉得味道正好,非常爽口。”
瞧瞧!老谭都开始点评菜色了,叶缓归又开心又骄傲。他夹了一筷子莴笋丝塞到嘴里:“你能吃得惯就太好了。”
谭渡之笑了:“你做的菜都很好吃。”
如果叶缓归在不慕仙,他一定会是最受欢迎的大厨。
此时锅里的红烧肉的汤汁已经收得差不多了,肉香味在小院外都能闻得到。
当叶缓归揭开锅盖时,招财进宝两又开始守着它们的食盆了等待投喂了。
叶缓归先取出了一个大碗,连肉带蛋盛了满满一大碗之后,他将碗放在了一边的碗柜中。
谭渡之感觉到一股灵气波动从碗柜中传来:“你放菜的这个碗柜,好像是一件法器。”
叶缓归将锅里的红烧肉盛在另一个碗里:“是不是法器不知道,这也是我从库房里面翻出来的。做好的饭菜放在这个柜子里面不会坏!”
一个人的饭最难烧,做少了不高兴开火,做多了又怕吃不完浪费了。有了这个柜子,吃不完的东西可以放进去慢慢吃。叶缓归试过,他将做好的东西放在碗柜里,过十天八天拿出来依然鲜香可口。
这个柜子真是帮了大忙了,要知道有些菜就是第一顿的时候味道最好。再次回锅,味道就会变了。
盛了一碗红烧肉留给福伯之后,剩下的肉和蛋依然装了满满一大碗。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在碗中颤巍巍的,叶缓归端着大碗往餐桌上一放,肥瘦均匀的肉还抖了抖。
浓稠的酱汁在肉上缓缓的流淌着,此时的肉已经和刚下锅时候的样子完全不一样了。叶缓归选的这刀肉一层瘦肉一层肥肉的堆了三层,肉皮经过酱汁的浸染已经成了漂亮的枣红色。
鲜香的香味像是一把钩子狠狠的拉扯着食客的肠胃,招财进宝也顾不得含蓄了,它们直接叫了出来。厨房里面一片猫叫和狗狗嘤嘤嘤求投喂的声音,叶缓归被缠得没办法,只能一只小动物给了两块。
招财进宝一头就扎到了食盆里面,肉很烫,小两只吃得很仔细。它们小心的舔着肉上的酱汁,明明迫不及待的想要将肉吃到嘴里,又怕吃得太快还没细细品味肉就没了。
有谁能拒绝红烧肉呢?!
叶缓归将红烧肉推到了谭渡之面前:“老谭你先吃,我去炒个莴笋炒蛋。”
说完这话之后,叶缓归就去忙着清炒莴笋去了。没一会儿,叶缓归手中就多了一盆清脆的莴笋炒蛋。莴笋翠绿,鸡蛋金黄,一看就很有食欲。
他端着盘子一转头,就见谭渡之和进宝四目相对。叶缓归疑惑的问道:“怎么了?”
谭渡之道:“进宝的肉吃完了,它问我要肉吃。”
叶缓归摸了摸进宝的脑袋:“调味料太多了对你身体不好,你真的不能吃太多。”
进宝不服气,招财也跟着起哄。叶缓归实在没办法,只能又赏了它们两块肉。
等他将灵米饭盛好之后,谭渡之才拿起了筷子夹了第一块红烧肉。
他并没有将肉直接塞到嘴里,而是放在了面前的米饭上。白净的米饭染上了棕红的酱色,肉汁渗透到了米饭中。
此时谭渡之慢条斯理的挑了米饭和肉往嘴里一塞,一口下去,红烧肉的鲜美在口中迸发出来。之前叶缓归说他做的红烧肉是甜口的,谭渡之已经做好了吃肉犹如吃糖的准备,然而当肉到口中时,他才发现,这肉是咸甜口的,只不过甜味更加重一点。
肉皮软烂弹牙,肥肉部分一抿就化开却肥而不腻,混在其中的瘦肉一点都不柴,嚼一嚼满口鲜香。
谭渡之两口就将大大的红烧肉给吃到了嘴里,吞下去之后他舒了一口气:“好吃。”
难怪福伯会念念不忘,这个味道确实令人惦记。
叶缓归眉眼弯弯:“是吧?要是你喜欢,以后我经常做。”
54.筑基
红烧肉确实鲜美,然而叶缓归更喜欢的是虎皮蛋。外皮炸得起泡的虎皮蛋吸收了更多的汤汁,比起一般软嫩的卤蛋,虎皮蛋的外皮比较有嚼劲。
咬破劲道的外皮,香浓的汤汁就从夹层中流淌了出来。内层的蛋白成了好看的棕色,最里面的蛋黄香又松。加上这次用的鸡蛋比较小,蛋黄中也带了肉香。
叶缓归两口就将鸡蛋吃完了:“真不错。”
这一路上他也想过做红烧肉,但是总是感觉缺点什么。现在他想明白了,红烧肉这种东西,就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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