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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把事情闹大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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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天,腊月天,北山猎狐仙。”

………………

“狐仙生了气,烧着半边天。”

这是一个讲述围猎狐仙的顺口溜,讲的是有人上北山围猎,把狐仙的洞穴给挖了,藏身的树洞也烧了,不过最终还是给狐仙逃了出去,生了气的狐仙一怒之下,放火烧了半个北山。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样一个还算顺口的歌谣,开始在京城里头传开,最初的时候,只是南城的几个黄口小儿在吵嚷着这件事情,但是时间长了,就开始慢慢扩散开来,一来是因为这些京城里的小孩子太过无聊,缺乏娱乐性,这么一个又顺口又有一个故事性的歌谣,自然受到别人喜欢。

本来这只是一件司空惯见的事情,没有人会在意这么一个童谣,但是在某一个晚上之后,京城的街头巷尾,被不知道什么人,贴了一张张大字报。

大字报的内容,并不是什么不堪入目的东西,而是一首还算朗朗上口的诗。

“卖炭翁,伐薪烧炭北山中。

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昨日南街卖炭去,归还只见差人至。

差人手持火把来,烧我房屋毁我炭。

躬问上官何处来,自言来自京兆府。

因是天子猎北山,故烧老翁蜷缩处。

天子圣德昭天下,老翁冻死北山中!”

这就是“大字报”的所有内容,是李信凌晨的时候偷偷跑出大通坊,贴在沿街的,一共贴了四五十份左右,凌晨的时候,巡街的坊丁多半都找地方睡觉去了,再加上他又十分小心,因此没有人发现他。

他之所以这么做,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他只是一个小民百姓,除了这种方式,他没有其余任何的渠道能够发表自己的意见。

不过李信也算开了这个世界的先河,至他以后,小老百姓也算多了一条诉发舆论的渠道,那就是在大街上张贴大字报。

由于这些大字报上提及了天子,很快就惊动了京兆府,京兆府的京兆尹李邺,拿到其中一份大字报的时候,气的胡子乱颤,这位年过半百的京兆尹一边让手底下的兵丁前去排查拿人,一边怒气冲冲的在京兆府里拍了桌子。

这份大字报里,明明白白的把京兆府带了进去,而且毫不避讳的讽刺当今天子,这件事如果真的捅到了陛下那里去,无论如何,京兆府都逃不开一顿申饬,如果事情闹大了,他们这些人可能还会因此丢了官。

在京兆府的偏堂里,一身绯红官服的李邺,对着两个身着绿色官服的京兆少尹怒声咆哮:“这是怎么回事,我京兆府什么时候派人去北山,烧一个卖炭翁的房子了?!”

京兆府派人烧北山房子的事情,李邺事先是完全不知道的,他是京兆府尹,地位相当于首都市政府的一把手,京兆府里的杂事,平时他都是不会过问的。

京兆尹这个职位,虽然只是一个从三品的官员,但是却是一个实打实的实权衙门,京兆府不仅管理京城还有京畿诸县,甚至还有直接判死刑的权力,身为京兆府尹的李邺,在京城里都算得上是一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本来别说是烧了一个卖炭翁的房子,京兆府不小心杀了几个十几个人,李邺也尽可以摆平,但是这件事偏偏扯到了天子头上!

李邺心里非常清楚,天子近日要去北山围猎不假,但是天子从来都没有让京兆府去清理北山,甚至天子的防卫工作,也是羽林卫的人在做,跟他们京兆府没有半点关系!

也就是说,如果这件事情传到上面去,天子就会认为,是京兆府在打着他的名头作恶!

两个少尹被李邺骂的额头冒汗,其中一个三四十岁的少尹陈沁犹豫了一番,咬牙上前一步,低头抱拳道:“府君,这件事下官知道一些,前几天……府君的兄弟家里,有人来府衙打了个招呼,让下官帮着他们办件事情,下官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让手下人去做了。”

京兆府尹李邺,与平南侯李慎是堂兄弟,确切的说,李邺是李慎的堂兄。

这是李信事先一点也不知道的关系,他把京兆府牵连进来,只是希望通过京兆府,把平南侯府拉进来,也算是歪打正着了。

李邺面色铁青。

“他们让你做什么?让你去烧一个卖炭老头的房子?”

陈沁犹豫了一番,走到李邺面前,在这位府君面前低头,低声道:“平南侯府,好像来了个不受待见的……亲戚,就住在北山的那个房子里头,平南侯府的意思是让下官帮着把这个亲戚赶出京城,下官心想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就让下面的人去办了……”

李邺一把捉住了陈沁的衣领,低吼道:“那你就用陛下的名义,去放火烧别人的房子!”

这位府君大人,被气的脸色发红,他一脚踢在了陈沁大腿上,低喝道:“平南侯府的家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要你去替人家强出头?”

说到这里,这位府君大人气喘吁吁,狠狠的呼吸了几口气之后,他才对着两个少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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