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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立小功得微名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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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夫家和里正结怨,得从七年前,他大哥衷娶了里正儿子看中的邻村女子时说起……

不过,现在可不是操心家里的时候,二人早上没吃饭,饿了大半日,腹中已是饥肠辘辘,走过一个十字路口后,季婴眼前一亮,指着前面道:“食肆到了!”

食肆,便是供往来行人吃饭歇脚的地方,安陆县是南北交通要道,车船往来频繁,虽然城外有驿站、客舍,但在城里,食肆也是必不可少的。

不过这家食肆略显简陋,茅顶白墙,只一面写着“食”的布旗在杆子上没精打采地垂落着,店内摆放着几张木案,甚至都没涂漆,案边是粗糙的草席,里面也冷冷清清,吃饭的人只有五六个。

“大过年的,众人都归家团聚去了,只有实在没办法的役卒、行商,才会在此处凑合……”

季婴仍是气呼呼的,他来过安陆县服役两次,对这里比较熟悉,便邀约黑夫钻进食肆内,跪坐在靠门的案几草席上,一拍木案,喊道:“店家,可有黍臛?”

这食肆的店家是个面色姜黄的中年人,听到呼喊,才慢吞吞地过来。

因为秦国国情特殊,不管是逆旅,还是食肆,这吃住两大产业都是官府包办,所以店主招呼客人的积极性不高,就好比文、革时期的公营饭店,你见过哪个服务员会满脸堆笑地替公家挣钱?

见季婴只是一个小士伍,黑夫也不过是个区区公士,店家顿时面露轻视之色,冷冷地说道:“黍臛倒是有,只是这价钱……”

他将二人上下打量,意有所指,看着他们穿褐衣踩草鞋,不像有钱人,别是来骗吃骗喝的。

季婴就等他这一问呢!当即笑了起来:“怎么,还怕吾等吃完不给钱?”他说着便将手里的褡裢打开,将一大捧成串的半两钱往案上一拍!噼啪作响!

店主人见那些钱足足有上千文之多,略略吃惊,更面露疑色道:“这些钱,你从何处得来?”若是季婴支支吾吾,他已经打算去报官告奸了!

“店主放心,这钱来得正当!”

季婴站起身来,大声说道:“吾等擒获盗贼,刚在官寺领了赏!”

他故意嚷嚷出来,仿佛想让店里的食客都听见一般。

果然,店内为数不多的几个客人,闻言都看向了这边,开始对二人指指点点。

店主略显惊奇,将瘦猴一般的季婴上下打量:“你莫非就是那个以一敌三,力擒贼人的黑夫?”

这件事都传到外面来了?

季婴连忙摇头,指着黑夫道:“我哪有这本事,黑夫是这一位公士!”

店主啧啧称奇,对黑夫作揖道:“这几日,安陆县里里外外都在流传此事,说你身高八尺,虎背熊腰,徒手制服盗贼,如擒三岁婴孩,不想今日能见到壮士,果然体格雄壮,相貌不俗!”

“好壮士!”

食肆内的几名食客也纷纷拊掌叫起好来,黑夫只得尴尬一笑,朝他们行礼道谢。

“我只是做了应做之事,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话不能这么说。”店主忽然一下变得热络起来,笑着说道:“吾等秦人,最崇尚立功,二位稍待片刻,我这便亲自下厨,将黍臛做出来,并多加肉,以飨勇士!”

店主人这前倨后恭让黑夫猝不及防,而且看那样子,绝不是因为他新得的公士头衔,而是对他发自内心的敬佩。

不过想想也对,这时代的人,对勇士极为敬佩,且不说豫让、聂政等世人崇敬的侠士刺客,就说在安陆县,年轻人最崇拜的,就是云梦乡的一位“打虎英雄”,因为在山林里射杀了一头老虎而闻名全县。

这么想来,他一人擒三盗,空手夺白刃,也算一件奇事,的确可以让县里的人议论上好久了。

季婴朝黑夫嘿嘿一笑,那意思无非是,怎么样兄弟,我帮你扬名了……

黑夫无奈地摇摇头,其实他也理解,这时代的人,不管地位高低,人生追求无非二样,一个是富贵,一个是功名。在季婴这类乡下农人看来,有了功名,就得说出来,享受被人高看称赞的感觉。

但如今的黑夫,只算立小功,得微名,在这小小县城里是可以吹嘘一番,可放在整个“六王毕,四海一”的大时代背景下,算个屁?

他与季婴等人眼界不一样,想法自然不一样。

等待食物的间隙,黑夫一直在琢磨“黍臛”是什么,他不好意思问,生怕再闹不知道十月初一是过年的笑话,只能按照字面意思理解。

黍去皮后北方人称黄米子,或称软米子;臛,则是肉羹。黍臛,应该是黄米子混合肉煮成的肉粥。

等东西端上来后,果然是这样,店主没有食言,热气腾腾的肉粥里还加了不少肥厚的肉块,让季婴食欲大增,可黑夫尝了一口就摇摇头。

吃惯了后世各种美味佳肴的他,这个时代做工粗糙的食物,总觉得淡寡无味。而且这肉粥里面,那不知是猪肉还是狗肉的可疑肉块,还有一股子腥味,让他几欲作呕。只是为了果腹,也为了不让一旁殷切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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