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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子,他时常去探视血魔兽的残存精元。尽管那时候血魔兽还是一团残缺不全的银雾,魂魄、力量、记忆……统统不全,但顾茫还是感觉到了它至为强大且邪恶的魂力。
“嘿嘿,顾兄你且看,这些年我邦一直在设法将它重新唤醒,只要它恢复状态,整个九州都将牢牢掌控在大燎的股掌之间!”
顾茫盯着那团银雾,不动声色地笑道:“是啊。”
守备说的一点儿也没错,如若让血魔兽重回天地,势必是一场大浩劫,哪怕最后修真二十七国全部联合起来与之对抗,也一定会有成千上万的牺牲。
他那时候尚未完全探得自家君上的真正意图,但他已隐约觉得,血魔兽这般可怖的杀器无论归哪一个邦国、或者哪一个个人所有,都是极危险的。他可以暂信君上,帮君上设法攫取血魔兽的力量,但他不会那么轻易地把这种力量交给慕容辰。
甚至,他从第一次在燎国密室里见到血魔兽银雾起,他就在想,究竟有没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可以确保事情的万无一失。
哪怕有朝一日,血魔兽当真重回于世,无论它届时是被燎国复活,效忠于燎,还是被重华复刻,效忠于重华,他都有办法以最小的牺牲了结它。
这才是最周全的办法。
在燎的日日夜夜,顾茫做了许多的假设与推想。
最后留给他的,却终究只有一条路:
共心。
其实也没有什么复杂的,那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法术。说起来,他最初研创这个法术的目的还很稚气天真。
他曾有过美好的幻象,哪怕明知前路渺渺,他也希望自己能与自己的小师弟共渡一生。就像他们从前半开玩笑时说的那样,有一个家,养三俩猫狗,院里种一棵桃树——一起解甲归田,一起变老,一起死去。
虽然知道绝无可能,但顾茫仍是忍不住悄悄地创了这个共心之术。此术一旦施展,他便能将自己的意志与墨熄共享,只要彼此愿意,他们就能看到对方人生中的种种过往,分享彼此的记忆、情感、意愿……乃至生命。
一个需要双方无限的信任与亲密,理想到近乎荒唐的法咒。
顾茫本以为是绝对用不上的,他也只是玩玩,聊以寄托一点自己美好的幻象。
可是站在血魔兽灵体前时,他忽然明白过来——
原来天命早已注定,共心术的归宿,其实不是为了陪伴,而是为了别离。
他最终趁着血魔兽虚弱,悄悄将这个秘法打入了它的灵体里。就在他施展共心的一瞬间,他感到一股妖邪至极的狂流涌进了他的血脉,他骨子里的黑魔法咒被血魔兽激得蠢蠢欲动,他体内涌入了大量的魔气。
那是血魔兽肮脏的生命。
用无数祭品,蝶骨美人席,普通人类的性命所铸就的恶兽之魂——在他体内共生。
那一刻,他就好像变成了它,他看到它是怎样被花破暗炼出来的,百年前以峡谷为炉,以天雷为火,以数以万计的活人为牲,终于淬炼出了这头凶恶至极的诡兽。
喝吼遏云。
他就是它,它也是他。
他以血魔兽的眼睛,看到了种种过去。他看到从前花破暗站在炼魔峰前,看到百年前那张阴郁而妖异的脸。
——
“重华之君流我为奴,捧他慕容氏为贵族,当真可笑至极!”
花破暗曾对着初具雏形的血魔兽喃喃私语,将他的仇恨尽数倾灌于它。
“从我懂事起,我就觉得万分好奇,为何我是服侍人的贱种,而有的人天生富贵?那些糟老头儿告诉我这就是天命,我命该如此。”
“可我真的命该如此吗?我比那些贵胄勤勉,我比他们所有人都更有天赋,这算什么天命?难道不奇怪?”
花破暗的面目是那么得扭曲。
只有这样的仇恨,才能滋育出那样的恶兽。
他对尚在孕育中的血魔兽道:“净尘,你知道吗……为奴的那些年,我在重华的学宫里翻典阅籍,一点点地去挖这个邦国的根,我想知道为什么姓慕容的是贵胄,而我们这些人则是仆役……还真被我翻到了原因,但那原因简直令我感到愤怒至极!”
“原来重华建国之初,原有两位兄弟一同为帅将,领着他们的部足,镇压了番邦,建立了这个国家。他们将不肯顺降的番邦子民削为奴籍,褫夺他们修炼的权力,以免日后这些人举兵起义,推翻他们所建的邦国。”
“但杀戮却并没有结束,一山不容二虎,昔日生死与共的手足在迎来短暂的安定后,陷入了谁来承接大统的僵局之中。一场内斗,尔虞我诈,最后是兄长失了策,沦为了败将。于是他的弟弟将他的裙带统统斩除,后嗣也打为最卑贱的奴役,废去灵核,烙下奴印,永世不得翻身。”
“我就是那一支子嗣的后代——很不甘,是不是?”
他嗤笑起来:“明明我身上流着的是和慕容氏相同的血,就因为当初的一人之败,一人之私,两人之争,沦落到了连自己姓甚名谁都不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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