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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分离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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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白露所说,杀魂就被关在第右数第三间的屋子里。

据说在白露找到他们的那天夜里,杀魂曾经手持短匕,意欲行刺解凤惜。可惜,他攻击不成,却反被解凤惜当场制住,摔在甲板上。

解凤惜原本以为他们两个是旁人派来的刺客,但是见叶争流是真的命都要没了,而杀魂看起来似乎智力不太好的亚子,就只是把杀魂暂时关押,甚至还按一日三餐照应着,把杀魂养得活蹦乱跳。

叶争流走到看管着杀魂的门前,刚刚一路走来,她甚至不用眼睛看,只凭听的,就能听出来,在这间屋里的人必然是杀魂无疑。

除了他之外,应该也不会有人把动静闹得这么大了。

想想白露之前的形容词吧……活蹦乱跳啊……

那可是一匹狼的活蹦乱跳啊……

果不其然,叶争流从袖袋里拿出钥匙。在她刚刚把钥匙插.进锁眼里的时候,就感觉到有人用重物凶猛地连击房门。杀魂力气极大,即使隔着一扇门板,叶争流贴在门上的手掌也隐隐发麻。

叶争流叹了口气:“别砸了,杀魂,是我。”

骤然之间,大门的另一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嗷?”下一秒钟,一声带着些不确定的低沉呼唤,在门板那头响起。

发音短促,这是狼语当中,大家见面时互相问候的方式。

叶争流笑了一下,也回了一句短短的“嗷”。

她推开房门,不出所料,屋里已经是一片狼藉。凳子和桌子变成了一地散碎的木块,窗幔和床纱也被撕成片片碎布。地上散落着碗筷的残骸,但细细一看,并未看到饭粒和菜羹的痕迹。

叶争流……叶争流真是一点也不意外。

杀魂拆桌子拆椅子,是因为他从来都用不着桌子椅子。同样都是屋里的摆件,怎么不见他把床给拆了呢,还不是因为他要在上面睡觉嘛。

地上没有菜汤和饭粒,显然是因为那些东西早就进了杀魂的肚子。他真不愧是实用主义的优秀践行者,简直把“端起碗吃饭,放下碗砸锅”的精神发挥到了极致。

杀魂一见叶争流,当即高兴起来。

生活已经把这只淳朴天真小狼,造就成了一个富有经验的逃跑流老狗。杀魂拉起叶争流的手,很认真地对她说:“我闻到岸上的味道了,我们上岸以后,继续跑。”

想了想,他又补充了一句:“趁那个男人睡觉的时候。”

再想了想,杀魂用尽毕生的智力,绞尽脑汁地提供了一个法子:“我们也让船上的人打起来。”

说完这番话后,他便眼睛一眨不眨,期盼地看着叶争流。

一秒钟过去了,叶争流没有说话。

十秒钟过去了,叶争流依然没有说话。

在她无声的沉默中,杀魂的眼神终于慢慢地从信任转变成疑惑,最后只剩下后知后觉的茫然。

“你……你不和我走吗?”

“……”叶争流看着杀魂从兴奋到失落,全程都默然不语。

第二次沉默是默认,而第一次沉默则是拒绝。

杀魂的眼睛睁大了。

他和叶争流吃过同一碗饭,走过同一段路,也一起杀过人。叶争流替他裹了身上的伤口,还在闲暇时教他学人类说话,中途两人虽然被小白花分开,可她还是折回来找他。

当年教杀魂说人话的书生就告诉过杀魂,能这么做的人叫朋友。

而狼群里的经历又告诉杀魂,遇到这样的狼,以后就可以作为同一个族群里的同伴,在一起生活了。

杀魂已经想好,他要带着一把锋利的新剑,也带着新认识的叶争流,他们一起回到草原上。杀魂要把叶争流介绍给黑宝石一样的母狼们,也把她介绍给冷峻挺拔的银狼父亲。

簌簌木丛里结着一种血滴一样的小果子,能在皮肤上印出水洗不掉的苍赭颜色。叶争流的手很巧,杀魂曾见识过。所以,他想让叶争流替他在后背上绘一个狼头的形状。

这样一来,杀魂从此就是草原上最雄壮、最威风、长了有两个脑袋的大狼,每天从草原的这一头,跑到草原的那一头。

草原里还有一条六曲的水湾,从雪山的尽头蜿蜒道天边,终年不冻,水质清澈甘甜,他们都说那从是祖山泉眼流淌下来的水,水里有无穷无尽的祝福力量。

叶争流的头发太长了,还会打结。她可以沾着水湾里的清水梳头,春天的时候,只要她在水湾里打一个滚,等到来年的深秋,那一头长长的毛发就会变得又黑又亮。

以杀魂简单的头脑,在草原春秋冬夏的画面里,都加进去一个叶争流的影子,就已经是他能够做到的极致。

他甚至已经想好了该怎么教叶争流掏兔子的窝。可他却想不到,为什么……为什么叶争流竟然会不和他一起走呢?

在杀魂不可置信地看着叶争流的同时,叶争流同样一动不动地看着杀魂。

这个过于简单的少年,他把所有心事都写在脸上。叶争流曾经在他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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