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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李元景不是傻子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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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李元景和程处嗣四人那么死对头,现在却合起伙来做生意了;

怪不得李元景这么纨绔的一个人,突然变得这么有能力。

大唐财力困难,李明诚七人自然知道,但因为在大唐,做生意是低贱的事,所以贵为皇帝的李世民自然不可能去做生意,而李元景纨绔嚣张,不谙世事,不堪大用,李世民让他出头主持出售酒、茶、香水等生意,正好符合了李元景纨绔无用的性格。

也许这酒、茶、花露水、香水,根本就不是李元景研究出来的,而是李世民命人研究出来,冒充说是李元景研究出来的。

只不过做生意是一件低贱的事,李世民不好意思让人知道他做生意,就让李元景代他做。

李明诚七人千算万合计,无论如何都想不到,李元景之所以把做雪糕、蚊香的秘方卖给他们,是因为李元景缺钱,急需本钱干别的事,为了骗他们而冒充说是皇帝李世民让他做的。

当然这也怪不得李明诚七人,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李元景为了震慑他们,不让他们给自己捣乱,居然敢假冒李世民的名头。

要知道,假冒皇帝的名头可是杀头之罪啊!

谁敢这样做?

李元景又不是傻子。

李元景自然不是傻子:

李元景不但不傻,还聪明得很。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一名老师,写过《穿越到李渊身上做皇帝》小说的网络小说家,李元景对大唐研究得很透彻,他知道李世民是千古名君,并且李世民在玄武门之变中杀死了李建成、李元吉,这件事令他一生愧疚无比。

所以只要自己做的事不是特别出格,李世民应该不会把自己怎么样。

并且,李元景知道,贞观最初的这些年,天灾人祸,战争不断,李世民非常缺钱,而自己做出来的东西,不管香水、花露水、茶、酒,还是计划要做的瓷器、水泥、火药等,全都是一本万利的挣钱生意,自己把这些东西做出来挣到钱时,肯定瞒不过李世民。

一旦自己赚了钱,李世民早晚会找自己要,那倒不如自己在财力弱小的时候,先打打李世民的旗号,赚取第一桶金,等到赚了钱,给李世民分点,那自己冒充他名号的事应该就没事了。

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只要自己活着的时候够花、有钱花,钱多了也没有什么用。

并且做过生意的人都知道,钱不是一个人挣的,也不是一个人花的。

尤其是在大唐做生意,因为没有后世严格的法律规则保护,那就需要有足够的权势,才能做大、做好生意。

没有足够的权势,你的生意根本就做不起来,在大唐,如果你做的生意赚钱,那五姓七望以及其余大大小小的士族豪门,转眼间就会把你吃得连渣都不剩。

因此李元景在一开始就计划好,刚开始做生意的时候,打着李世民的旗号,把程咬金、秦琼、尉迟敬德、徐茂公拉进来做后盾,这样自己做生意,即使是五姓七望,轻易也不敢把自己怎么样。

打着李世民的旗号做生意,刚开始挣钱少的时候,凭六皇子李元景纨绔嚣张的名声,李世民肯定不会注意到自己。

等挣钱多了,即使给李世民分走五成,自己只留一成,但凭美酒、茶叶、香水、花露水、瓷器一本万利的利润,一成就够自己花了。

李元景上一世穷怕了,而这一世自己有能力挣钱了,自然要挣足够多的钱让自己不穷。

当然李元景也知道,钱多了是祸害的道理,所以李元景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自己挣的钱全部自己花,而是向外宣传这里边有李世民的五成,等到时候挣了钱,分给李世民五成也就是了。

当然李元景为了避免自己挣钱多了,被李世民察觉自己冒他的名头,收拾自己,李元景决定把做生意的每一笔账都记录清楚。

并且,最好在李世民还没有察觉自己冒他的名头、收拾自己的时候,就把他的五成分给他。

钱给他了,他绝不会再收拾自己了。

且说李明诚七人,听李元景说他做的这生意是皇帝陛下的,几人立刻大为沮丧:

原本他们看李元景的菜、茶、酒、花露水、香水这么了不起,他们就决心不管是威胁还是利诱,都要把这些东西的秘方弄到手!

虽然李元景贵为王爷,但区区一个纨绔失势的小孩子王爷,他们还是随手就能搓扁捏圆的。

但这生意是皇帝陛下的,并且,这生意除了李元景之外还有程咬金、尉迟敬德、秦琼、李绩,那还怎样把这些秘方弄到手?

要知道他们五姓七望,虽然出身、门第高贵,无论朝中还是地方,都有他们的子弟官员,他们很有权势,但他们再有权势也没有皇帝有权势啊!

在朝廷上,如果某位大臣、甚至皇帝做出的某一个决定令他们不满,他们可以据理力争,甚至命令他们五姓七望在朝中做官的子弟们强谏、甚至以辞官威胁皇帝、朝廷,改变决议,顺从他们的意思。

但这只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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