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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77节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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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牛仔裤,自己在镜子里照了照,看着还不错。

谁知道出门的时候,恰好看到林荣棠,杠着铁锨,看样子估计是要去地里干活。

林荣棠显然也是意外看到冬麦,他定定地望着冬麦,眼睛都不挪开。

冬麦便觉得膈应,她骑着自行车要走。

谁知道林荣棠就站在门前,挡住了路。

冬麦:“你什么意思?”

林荣棠:“沈烈出门了?”

冬麦:“怎么,我男人不在家,你就欺上门了?你敢做什么,信不信我直接告你去!”

林荣棠墨黑的眸子定定地望着冬麦,过了半响,突然就笑了。

他笑着,轻声说:“冬麦,你男人不在家了,这几天是不是很没意思?”

冬麦淡漠地看着他。

林荣棠:“沈烈那人瞎折腾,挣不了几个钱,你跟着他,一半日子受穷,一半日子独守空房,以后有你难受的,你说你何必呢!”

冬麦冷笑:“你憋了这么久,就憋出这么一个屁?可真臭。”

说完,径自骑着自行车往前,不管不顾,撞上他活该。

车轱辘到了跟前的时候,林荣棠到底躲开了。

冬麦越发看不起,有本事你别躲啊!

路上冬麦忍不住想,怪不得人家说寡妇门前是非多,沈烈这才出门,林荣棠就胆子这么大了,如果自己单身一个人,那还了得,不知道被怎么欺负。

到了公社,冬麦先过去了王老爷子那里。

过去的时候陈亚在,陈亚看到冬麦过来,还带了菜,自然是感动,王老爷子也激动得很,颤巍巍地从床上爬起来,说是要给冬麦拿“之前孩子孝顺的巧克力”。

陈亚笑着起身帮拿了,给冬麦吃。

冬麦尝了一个,巧克力很好吃,特别甜。

“这还是首都的友谊商场买的,外国货,味道是不错,不过我吃着有点腻,你年轻,估计喜欢。”

冬麦笑着点头:“是挺甜的,比蜂蜜都甜!”

两个人坐在王老爷子跟前,伺候王老爷子吃了菜,吃过后,王老爷子兴致不错,和冬麦说了一些过去的事,不过老人家到底年纪大了,有些颠三倒四,明明说过的话,还是再说一遍。

冬麦也就耐心地听着,时不时点头问两声,倒是哄得王老爷子更加高兴了。

不过陈亚倒是惦记着冬麦的事:“你不是说同学聚会吗?”

冬麦:“我看了时间,还来得及。”

王老爷子听到冬麦同学聚会,也就不说了,让冬麦先去:“回头有功夫,再过来看看我,你看我这葡萄已经长起来了,没几天就熟了,到时候给你剪葡萄吃。”

冬麦忙点头,笑着说;“好,我看着那葡萄肯定甜。”

临走前,陈亚硬将巧克力塞给冬麦,冬麦不要,却推辞不过,只能拿着了。

把巧克力放进兜里,冬麦骑着车子去找,很快找到了地儿,是一个不大的私营饭店,倒是挺热闹的,进去后,便看到几个眼熟的,大家也都认出来冬麦,都不由惊叹,夸冬麦越来越好看了。

冬麦确实好看,那衬衫看着挺洋气,牛仔裤也有朝气,乍一看像是十七八岁没结婚的小姑娘,闹得一群二十多的同学都羡慕起来,好几个男的都着实看了冬麦几眼。

孟雪柔也愣了下,她上次见到冬麦,是冬麦给人家当厨师,那个时候的冬麦看着虽然依然好看,但就是个厨师,打扮各方面特朴素平常,结果现在,真是摇身一变换了个人。

她迎上去,仔细打量了一番,最后握着冬麦的手道:“冬麦,你可真好看,你打扮起来,还跟以前一样!”

冬麦抿唇笑了:“雪柔你快别逗我了。”

她当然知道自己肯定没法和孟雪柔比,需要干农活做饭的,和在办公室里吹着风扇的,完全不是一码事,年轻时候还不觉得,以后时间长了,就能看出差异来了。

孟雪柔亲热地拉着冬麦的手,这个时候其它几个女生也凑过来,当初她们一个宿舍八个人,其中四个联系不上了,包括冬麦在内的三个都已经嫁人了,单身的唯独孟雪柔。

说话间,大家知道,孟雪柔正准备着分配工作:“家里会帮忙想办法,不过我姥姥身体不好,有可能干脆先分到基层,这样好照顾我姥姥,等以后有机会再回去陵城。”

孟雪柔这么一说,冬麦就想起来王老爷子,便打听了下,这才知道,王老爷子的病肯定好不了了,现在也就是看看活几天的事。

冬麦听着,心里叹了口气,想明天后天的,做个好菜拿过去,给王老爷子尝尝,也算是尽自己的一份心。

正想着,旁边的一个男生殷勤地给冬麦倒了一杯茶水,冬麦抬头看过去,隐约记得对方叫莫成越,莫成越学习挺好的,不过沉默寡言,冬麦印象不太深刻。

她笑着点头,算是对人家表示感谢。

孟雪柔看到这个,便收回了目光。

谁知道这个时候,正好有人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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