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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糙,可以性命相托,但再多,却是没了。
然而冬麦不一样。
这是自从十四岁父母没了后,他头一次觉得,自己确实有个家,还有一个一心牵挂着自己的人,她会一直陪着自己走下去,贫穷富有,都会风雨同舟,相濡以沫。
她会体贴自己,惦记自己,心疼自己。
会在给人家当厨子的时候偷偷地留一个馒头夹肉,小心地放在帆布袋里拿给自己。
荒芜的街道旁,废弃的木头桩子上,就这么粗糙地吃这一口馒头夹肉,是他这辈子吃到过最好的滋味。
沈烈几口吃光,深呼了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
冬麦从旁叹:“你这么喜欢啊,还是饿坏了?早知道我多带两个了,不过我也有点不好意思,虽然陈姐人挺好的,临走前也让我们带点肉和菜,可我自己拿,总觉得不合适。”
她正说着,沈烈却一扯,将她抱住了。
冬麦有些吃惊,忙看看四周围,好在也没什么人经过,不过还是蹙眉:“你干嘛呢?放开我,别让人看到。”
虽然是正经夫妻,但大庭广众这样,让了看到总归不好,这里不像陵城,农村整体风气还是很保守,别人看到会笑话的。
沈烈抱着她,将自己的脸埋在她的头发来,闷声说:“就是想抱抱你,你是我媳妇,我就想抱着你,你头发上的味道真好,我喜欢闻。”
冬麦又羞又急:“你非要抱,那也得回家抱啊,哪有这样的!你别闹了!”
这话倒是让沈烈笑了。
他放开她,之后伸手捧着她的脸,他带着茧的手指轻轻摩挲过她幼滑的脸颊,郑重地望着她。
他便想起来那一天,他带冬麦去看电影,看完电影出来,冬麦说羡慕人家,说人家那样很浪漫,说爱情真是美好。
他听了,其实多少有些情绪。
当时自己也没明白,后来晚上抱着她,看着她的睡颜,他才意识到,其实他是希望她把他们两个之间的事,看做是爱情。
难道他们之间,不够美好到让她觉得,他们就是爱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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