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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神坛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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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他,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

六月底,恒扬董事长宣布新任总经理。

不是他的儿子,是他的外孙——沈昼。

室内体育馆,沈昼在舞台中央演讲,距离很远,看不真切脸。

但周围的人都在讨论他。

准确来说,是和陆听音讨论沈昼。陆听音坐在自己班里,身边要么是自己班的同学,要么是同专业的,再远些,也是法学院的。

大学是,学校很大,但学院很小,基本上学院的人都互相认识。

更何况是陆听音这种一入校就全校皆知的名人。

“陆听音,那是你男朋友吗?”

“对啊。”

“哇,你俩谈了好久了哎。”

“还好吧,才四年。”

“四年还不久吗?我谈过最长的恋爱,还不到四个月。”

“呵呵,我还没谈过恋爱。”

“四年确实不久,我谈了二十多年的恋爱了,和我自己。”

众人被这话笑喷。

有人问,“你读研,那沈昼呢?”

沈昼是恒扬总经理的事,知道的人并不多。

陆听音道:“他工作了。”

“啊?他留在南城上班吗?”

“对啊。”

“以后不回宜城了吗?”

演讲在此时戛然而止。

看台上响起一大片拍手声。

陆听音看着走离舞台的沈昼,他并没有往他自己所在的班级位置走,而是直挺挺地,往她这边走来。她眼专注地盯着沈昼,回答身边人的话。

“他没说哎,但应该不回了。”

丁向瑜愣了下:“你们没聊过这事吗?”

“没聊过。”

嘈杂环境里,丁向瑜问:“万一他回宜城,那你会跟他回去吗?”

陆听音抿了抿唇,“他不会回宜城的。”

丁向瑜:“他家人都在宜城啊。”

陆听音转过头,和她对视。

不过一秒,她就收回视线。

“对他而言,最重要的那个人是我。”

语气狂妄,又有些自私的话语。

但有人心甘情愿将这自私奉为真理,表示赞同。

沈昼在她身边留着的空位坐下,“嗯。”

丁向瑜顿了顿。

再看向他们二人,瞬间了然。

十几岁时总觉得爱情是不可战胜的,哪怕早恋被抓,也要与世界抗衡,恨不得和全天下的人和世俗规矩证明,彼此是对方的真爱。

等到了二十出头的年纪,才意识到十几岁的自己有着世俗的单纯和天真。

站在时光的洪荒里,爱情被任何世俗踩在脚底。

我很爱你,所以你愿意为了我去一座陌生的城市吗?

那座城市很好,我也会对你很好。

——承诺是美好的,许下承诺那一刻也是怀揣真心的。

但是现实到底如何,无从得知。

我很爱你,但我父母觉得我们俩不合适。

十七岁的时候,父母如何反对,也无法阻挡我们奔向对方。可到了二十多岁,父母一句轻飘飘的不满意,我就不得不被你舍弃。

你看,人都是在倒退的。

变得趋利避害,变得只爱自己。

丁向瑜和王子明分分合合三年多,爱的轰轰烈烈,却也惨败收场。

距离,家庭,工作……太多的矛盾,让他们无法再继续。她在这场感情里,看清了人间百态,也明白了没有人会一直如最初时那样喜欢对方。

爱情是抛物线。

升至最高点,而后慢慢降落。

不是她的爱情如此,是世界上的爱情,都是这样。

谁也逃不过。

可再看一边。

沈昼依然如大学初见时的冷漠疏离,他坐在陆听音身边。

有那么一瞬,像是回到了那天在清吧时的聚会。

嘈杂环境里,陆听音偏头对着沈昼笑。

她伸手,扯着他的袖子。

“刚刚你在那里演讲,好多人都说你好帅,还有人问,你有没有女朋友。”

他不在意,“哦。”

“然后我们专业的人指着我,说她就是沈昼的女朋友。”

沈昼眼睫颤了颤,抽出被她抓着的袖子,而是用手,和她十指紧扣。

沈昼低垂着的眼眸,辨不出情绪,低声:“热不热?”

陆听音说:“热。”

“待会出去,给你买冰激凌。”

“我要吃草莓味的。”

“好。”

那年在清吧时,陆听音解释她和沈昼的关系。

——他不是我男朋友。

——他是我未来男朋友。

直到现在,沈昼成为她男朋友,已有四年。

沈昼依然是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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