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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弘十七,小辩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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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和马桥进了白马寺,成了两个小和尚。

一个法号弘十七,一个法号弘十八。

这个地方当真无比安全,哪怕洛阳城里闹个天翻地覆,有薛怀义这尊大菩萨镇在这儿,也不怕有哪个牛鬼蛇神敢登门闹事。

杨帆做了三天和尚,就现了为什么自古以来有那么多的名女人,只要她愿意,有的是精壮俊俏的男子愿意成为她的入幕之宾,她却偏偏要跟和尚偷情的奥秘。诸如梁元帝的徐妃,齐武成帝的皇后,乃至本朝的高阳公主……敢情这和尚不事生产,一天到晚无所事事,精气肾水实在是充足得不得了,哪是世俗间男子比得了的。正如《水浒传》里潘巧云临死骂杨雄的一句话:“跟我师兄一晚,胜于跟你十年。”

潘、驴、邓、小、闲,惟有和尚家第一闲。

一日三餐,自有人好斋好食地供应,没有俗事烦恼,不为事业担忧。文官武将、士子文人、商贾豪绅,日日为前程利禄奔波,不知有多少事烦心,市井小民每日辛辛苦苦更加的疲劳,怎能与这和尚比清闲。

这和尚们一天无所事事,专心养锐,不仅身强力壮,而且精力充沛。再加上他们无妻无女需要供养,有的是空闲的时间,这精力之旺盛,可想而知。若这和尚不守清规,再吃酒肉,那更是火上浇油,一而不可收拾了。

杨帆和马桥此刻就在吃肉、喝酒。

他们做坊丁,每日辛辛苦苦,不过挣些小钱养家糊口,入了这寺庙,自有大施主把那金银当成水一般地供奉进来,一帮和尚简直是富得放屁油裤裆,难怪薛怀义手下这帮大和尚总是惹是生非,实在是精力太旺盛,无处泄了。

杨帆和马桥此刻正在白马寺后院里一个专门对寺内和尚们开放的庭院里啃着羊腿,喝着小酒。

杨帆剃了光头,但是没了头,反而让人更专注于他的相貌,于是就更觉俏美了。他那副唇红齿白,俊俏可人的样子,听庙里的老和尚说,很有当年高阳公主的情人辩机和尚的风采。

弘六听了也说他的确俊俏,这等好卖相,不做知客僧可惜了,若让他做个知客僧,往白马寺里一站,就是一块活招牌,定可勾引得不少富家女子趋之若鹜地往庙里送香火钱。没准还能勾引个公主什么的,就真成辩机了。

杨帆一听他这馊主意顿时吓了一跳,他在南洋时就因容颜俊美,饱受莺莺燕燕之骚扰,哪肯再受这活罪,再说他这身份,能张扬于大庭广众面前么?杨帆赶紧以嘴拙不善言语为由推脱了。

与杨帆、马桥一起在吃肉喝酒的,还有一个瘦瘦巴巴、满脸皱纹的老和尚,那和尚吃一口肉,念一声“无上太乙天尊!”喝一口酒,道一句:“阿弥陀佛!”念叼得久了,听在杨帆和马桥耳中,仿佛是劝酒令儿一般。

这老和尚就是他们的十五师兄——曾经的弘观观主,一浊道人。

杨帆笑嘻嘻地道:“十五师兄,你肉都吃了这么多了,就不要一个劲儿念叼三清道尊了吧,三位神仙忙得很,本来没看到你吃肉喝酒,你这样一叫,反而被他们瞧见了。”

一浊道长有些尴尬,便红着脸道:“他们每日逼我吃肉喝酒,不吃也是不行的。吃就吃了吧,其实,无论是佛是道,原本都是吃肉的,贫道这也不算真是破了戒律。”

马桥奇道:“哦?和尚道士,原本可以吃肉么?”

一浊道人说道:“正是,佛家戒吃‘荤’,这个荤,可不是世俗中所说的鸡鸭鱼肉之荤,这些叫‘腥’,佛家的‘荤’,指的是气味熏人的菜,比如葱、蒜一类的东西,只要是三净肉,即‘我眼不见其杀者;不是被我所杀者;不是刻意为我而杀之者,那就可以吃。

出家人嘛,全靠信众施舍,信众施舍什么,便吃什么,哪有这般挑剔,直到梁武帝时,这位皇帝才提出不可吃肉,皇帝金口一开,自然莫不响应,僧人从那时起便开始吃素了,我道家于此并无明确记载,想来也是那时顺应皇帝旨意,这才改了规矩。”

不远处,球场上十几个和尚正在蹴鞠,杨帆睨了他们一眼,忽见一个和尚控制不稳,皮球脱离脚下,向这边飞来,便即笑道:“既然如此,大师只管吃个坦然,何必忐忑不安呢?哈哈,我去方便一下。”

杨帆从席上站起身来,僧袍一拂,脚下一双高齿木屐,飘然而去的那股子潇洒劲儿,确实有几分当年的风流玉人辩机和尚的风采。

“十七弟,把球踢过来!”

有个和尚见他正好走来,便没有跑过来捡球,而是向他喊了一声。

“好!”

杨帆答应一声,便向那球走去,这是一枚鞠球,这时的鞠球不是充气的,而是六块皮革缝成一个球,中间塞上毛等轻软而有弹性的东西,最中间又加点重物,免得球过于轻盈,不好控制。

这些和尚们不守清规,喝酒吃肉,打架斗殴,唯独却有一样:不敢碰女人。因为薛怀义是当朝天后的男宠,他的一切都来自于太后,他自己虽然肆无忌惮,无所不为,唯独不敢沾惹女人,惹得太后不悦。

他不敢碰女人,对手下人在这一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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