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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礼服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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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礼服

两条腿的肯定跑不过四条腿的,罗克本来想用一个帅气的飞扑将劫匪拿下,但是考虑到身上的新衣服,罗克还是使用简单的方式。

就在两轮马车刚刚追上劫匪的时候,罗克站在马车上飞出一脚,直接将狂奔的劫匪踹飞。

这一脚踹得有点狠,正在狂奔中的劫匪没有注意越来越近的马车,毕竟警察是不可能雇佣马车抓贼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不被当场抓获,这起案件就会成为无头悬案,警察根本破不了案,别说是一个小小的抢劫案,就算是更严重的杀人案,警察也不可能命案必破。

是的,这年头警察的效率就是这么低,罗克不知道这年头的警察破案率是多少,但肯定是在百分之十以下,也就是说,每十起案件,大概只有一起能结案,剩下的都形成卷宗堆在档案室里。

开普敦警察局的档案室一共有三个房间,没有破获的案件堆积如山,单单是索引就装满了一柜子。

毫无防备的劫匪被一脚踹飞,他的身体就像是一头被火车撞飞的野牛,重重砸在路边的石墙上,然后沿着石墙瘫倒在地。

罗克跳下车,检查下已经陷入深度昏迷的劫匪,然后捡起劫匪手边的女式手包,轻轻弹掉上面沾染的些许灰尘。

“谢谢你,警官。”女孩终于气喘吁吁的追上来,她的头上戴着白色的面纱,身上穿着一件样式繁复的白色长裙,手上的手套直接把整个胳膊装起来,虽然女孩没有佩戴饰品,但还是能看出这应该是一位小姐,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身边没有随从。

别误会,这里的“小姐”就是那种大户人家的小姐,而不是红灯区卖笑的野莺。

“不用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很高兴为你服务,希望你在适当的时候能够去警察局做一个笔录。”罗克语言得体,不管对方是什么人,只要没有冒犯到罗克,罗克都会给予应有的尊重。

“我现在就有空——他不会死了吧?”女孩眼里好像有星星在闪烁,如果是普通警察,女孩未必会这么配合,但是面对一位刚刚帮助过自己,而且衣着得体的绅士,女孩们总是会下意识的降低底线。

“不会,只是昏迷,他罪有应得。”罗克对于罪犯没有丝毫怜悯,甚至在罗克看来,对于所有的犯罪行为都要用最严厉的方式惩罚,罗克不喜欢英国人,但是对英国人在这一点上的做法很赞成。

当然了,罗克赞成的是这个年代英国人对于犯罪行为的态度,在开普敦,英国人对待犯罪行为从不手软,哪怕只是盗窃,英国人也会把罪犯扔到罗本岛,有没有本事活到刑期结束要看造化,这和二十一世纪的英国人是天壤之别。

二十一世纪的英国——

不提也罢,罗克上辈子只知道两个地名,一个叫特尔福德,一个叫罗瑟勒姆,但是罗克相信,英国所谓的“魔窟”,绝对不止这两个,这两个只是因为被人发现,所以才臭名昭著。

既然女孩愿意去警局做笔录,罗克就请女孩坐上马车,顺手把仍在昏迷的劫匪扔到马车后的行李架上,然后坐在女孩身边。

“警察先生,你是罗马人?”女孩对罗克非常好奇,很多白人也是黑头发,大部分是罗马后裔。

和一般的东方人相比,罗克的面部更加立体化,也就是所谓的“雕塑感”,或许正是因为这个,才会让女孩认为罗克是罗马后裔。

“不是,我是华人。”罗克义正言辞,罗马都已经亡国了,还不如我大清呢,没有什么值得冒充的。

“那你一定是贵族!”女孩斩钉截铁,不接受罗克的其他说法,她应该不会想到,如果是贵族,怎么可能在警察局当警察哦。

这个解释是正常的,一般人的印象中,贵族应该接受较高程度的教育,个人仪态一丝不苟,待人接物礼仪周到,对待弱者悲天悯人,总之,贵族符合女孩们对白马王子的所有定义。

对此,罗克只是笑笑不解释,虽然罗克出身平民家庭,但是如果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衡量,那罗克还真可以被划归贵族行列。

很简单的原因,二十一世纪的大学,按照级别来说,就跟清国的国子监差不多,清国的国子监培养的可都是预备官员,毕了业就是官身,妥妥的特权阶层。

来到警察局,罗克安排人把仍然昏迷不醒的劫匪扔进囚室,然后安排人带女孩去做笔录,刚准备离开警察局,正好碰上要下班的亨利。

“洛——洛克?”亨利好像是在办公室睡了一上午,不知道脸压着什么东西,被压出一个奇怪的图形,头发也有点散乱,当然亨利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亨利瞠目结舌看着衣冠楚楚的罗克,很明显没想到罗克穿上正装,居然会这么“正”。

“今天不是休息日吗?”罗克很好奇,亨利从来都不是勤奋的人,别说休息日,工作日亨利也是惯常的迟到早退。

“洛克你居然会穿礼服——不对,我是说,你居然能穿礼服——也不对,我其实是想说,你居然有礼服——”亨利语无伦次,不知道是想跟罗克说什么。

“你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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