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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才几天没见……前院的草又快没过膝盖了。
而且大黑和茉莉不在,附近的小动物简直把这里当做了天堂,巫俊在草丛里就看到了好几只野兔子,榕树上的鸟都成群结队了。
冬天都这样,这要是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大草原的动物们……不对,望子山的动物们岂不是要把这里当成欢乐大本营?
“你总算回来了。”罗斌很快就来了,同时还带来一张名片,“你不在这几天,那老头又来找过你一次。说如果你回来了,请务必联系一下他,他要来诚心拜访什么的。”
巫俊接过名片,见上面只有个名字和电话号码,便把名片随手放在桌上。
“有说什么事吗?”
“没说,不过车牌是省城的,说话也不像西林人。”罗斌随手抽了一根毛茸茸的狗尾巴草,叼在嘴里,“你这院子里的草还真神奇了,前几天我看到还没什么深,怎么长这么快?”
巫俊没搭理他。
不过如果这老头真是省城的,他还是有点意外,他这点小名气,已经传这么远了?
名气这东西又不像汽车,踩踩油门就过去了,它需要人口口相传,但首先你要有传的价值。
他不想名耀四方,生活于市井,现在这样就可以了。
每个月有百十个人来找他算算命,偶尔卖几张平安符,其他时间出去旅游一下,或者弄弄系统任务什么的,先把淬体术练成。
小日子稳定地维持在这个水平,他感觉挺不错。
所以,从现在开始,每个星期上班时间要减掉一天才行。
第二天一大早,巫俊又重新做了一块大木牌插在门口,正想回头对付院子里已经疯掉的草,一辆省城拍照的小车从山下开了过来。
车稳稳地停在巫俊面前,一只穿着老布鞋的脚首先从车里伸出来,轻轻地踩在地面上。
巫俊感觉这只脚一点都不着力,好像它主人的身体根本没什么重量。
果然,这个头发半白的老头站在巫俊面前时,给他的第一感觉就是很瘦。不过不是病态的瘦,相反他看起来很健康,脸上的皱纹也不多,给人一种身轻如燕的感觉。
看来他就是罗斌说的那个人了,不知他三番几次上门,到底为了什么事。
于是在他开口说话之前,巫俊便悄悄对他翻了个白眼。
嗡嗡——
天机眼启动,一张金色卡片在他识海中形成。
姓名:康同军。
性别:男。
民族:华夏汉族。
出生时间:1969年4月6日11点5分。
备注:无。
这个看起来最少六十开外的大叔,居然只有47岁?
巫俊觉得有点意外,再次细细打量了他一番,果然发现他除了白头发很多之外,其他都是是个中年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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