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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那里面都是她攒的珠宝,有长辈赏的,有王亨送的。送给她了就是她的,她当然要带走。这个万万不能丢下!
第二,要把血玉鸳鸯带着。想了一想,还是拆开带一只吧。全部都拿的话理由不充分,带一只就能说通了,表示她从此后和王亨天各一方、鸳鸯分离。——单只也很值钱的!
第三,散碎金银。她来王家已经半年了,每个月的月钱也有二两呢。王亨的也归她保管。这些银子她都要带走。她也有理由的:她这几个月陪着王亨,陪吃、陪喝、陪睡、陪玩、陪读书,收些报酬不过分吧?虽然王家已经给她爹娘银子了,但那是卖身银子,和这个是两码事,不能相提并论。
林馨儿觉得自己很讲道理,不该她的她不拿。
她不停地畅想该带的东西,脑海中的包袱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而她的思路已经延伸进入王家库房去了。
忽然她一惊,仿若从梦中惊醒。
她想起一个问题:包袱这么重,她能带得出去吗?
以两年为期限,两年后她十岁,十岁逃跑,光脚跑路还嫌不够利索呢,何况还背这样大一个包袱!
林馨儿犹豫了,觉得这包袱得减重,有些东西不能拿,比如那个魔方宝盒。背不动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得考虑王家人的心情和感受。若她自己跑了,王家未必会大张旗鼓地派人捉拿她,与其这样费神还不如重新再帮王亨娶一个呢;可她若是卷走了王家重要的东西,王家能不管吗?
林馨儿将心比心,觉得王家恐怕不会善罢甘休。
她只好肉痛地从包袱中一样一样往外拿东西。
——当然也是模拟的!
减到最后,只剩下她自己的月例银子。
为了小命着想,只能舍弃那些贵重珠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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