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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之税过重,故从天聪汗即位之年减之,一两取三份。
野猪皮大概觉得他不杀汉民就是对汉民的“恩养”,以“大斗一斗收银一两”的毒品价向无粮汉民卖粮更是天大的恩惠,关闭当铺不让盗窃者销赃更是天大的德政。只是局势非但没好转反倒更加恶化,正月是最冷的时候,小冰河时期尤其的冷,断粮汉民更是接二连三地逃跑,野猪皮于是决定解决“无粮食人问题”。
起初,野猪皮应该还没动杀心,他开始是搞人口普查,统计无粮人,并将“无粮人”抓起来,将丁数、人口数造册上报。
第六十册天命九年正月
初五日,遗书前往量粮之诸大臣曰:“奉汗谕:赴英额、赫彻穆、穆奇、玛尔墩、扎库穆抚顺、铁岭诸路之五牛录额真,著尔等不得与五牛录之人分离,共同查核五牛录之汉人。凡一口有诸申斗六、七斗者,准其居住。一口有五斗者,或所去之人有牲畜者,经核计若可以生活,则准其居住之。计之不敷者,则计入无粮之人数内。并将无粮之男丁数,人口数,造册奏汗,以听汗令。”
遗书往盖州以西、威宁营以东之诸大臣曰:“奉汗谕:著五牛录之额真,尔等不得与五牛录之人分离,共同查核五牛录之汉人。凡一口有诸申斗六七斗者,令该户启程,遣之,给以田宅。一口有五斗者及所去之人有牲畜者,经合计若可以维生,则计入有粮人之数内,以遣其户。计之不敷者,则计入无粮人数内。无粮之人皆收捕之,并将其男丁数、人口数,造册奏汗,以听汗令,汉人之粮食皆称量之,并将石数造册,由所去之大臣掌之。令诸申看守粮食,倘失一石,即以该大臣罪之。勿剥人棉袍勿以粮饲马。於盖州种棉及看守果木之汉人,令留三千二百名男丁,令析木城、金塔寺、胡水站,威宁营等城周围十、十五里内之有粮人入城留之。”
接下来《满文老档》的几条相关记录显示野猪皮一开头并没打算杀人,是要把“无粮人”编为奴隶。
第六十一册天命九年正月至六月
十二日,汗曰:“前往量粮之诸大臣,尔等於量上一屯之粮时,即遣人去下一屯,命将所有粮食出窖置之,如此则一至即称窖外之粮易也。若不预先派人令将粮食出窖,待量粮之人到後方令出窖,则何时量完?当预先询问有粮无粮,有粮即令取出称量,勿加执之;凡不出报而谎骗之人,则与无粮之人一并执之。不分昼夜,速行完竣。”
二十日,每旗遣十五名大臣赴量粮处,命其尽行办完。且遗书曰:“奉汗谕:著将有粮人之男丁数、人口数、粮数,造册报来。其粮食由量主看守。迁来之户,给以诸申之粮。令诸申往取其粮食之。被杀人之粮,乃仓粮也。将其粮数,另造册报来。由守粮之主一并守之。被杀人之财产、牲畜及什物,皆造册带来。勿解取被杀人妇孺所服之衣,无论其好坏,仍服原衣带来。一口有五斗粮者,即列有粮人之数内;一口有四斗粮者,若有牛驴,则列入有粮人之数内;若无牛驴,则为无粮之人。”
二十一日……
为查明与诸申同居之人事下书曰:“奉汗谕:与诸申同居之汉人,一口有粮五斗者,则计入有粮人之数内,一口有粮四斗三斗者,若有牛驴,亦计入有粮人之数内,若无有牛、驴则取其户为奴。”
接下来的两条记录,野猪皮说汉人“无粮人”都是“凡偷杀牛马者,火烧积粮、屯舍者,皆乃不耕田,无粮,不定居,流亡各处之光棍也”,下令抓捕“无粮人”:
第六十一册天命九年正月至六月
二十一日降书曰:“奉汗谕:凡偷杀牛马者,火烧积粮、屯舍者,皆乃不耕田,无粮,不定居,流亡各处之光棍也。此等无食闻游之乞丐、光棍,一经诸申、汉人发觉,即行捕送。若有妻孥,则将妻孥赏於捕送之人;若无妻孥则捉一人赏银三两。因得辽东以来,汉人无定逋逃不绝,奸细肆行,务田不勤,故上怒而谕之。”
然后,野猪皮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下令将无粮人全部处死:
二十七日,选派人员前往各处,杀无粮之汉人。
血淋淋的大tu杀,记录只有这么几个字,前因后果统统的没有!
——估计若干年后整理满文老档的我犬清官员还要点脸皮,把一些儿童不宜的内容给核蟹掉了。
只不过,从杀“无粮人”这个事件的题目来看,粮食卖毒品价的时期,家里能剩下粮食的,没几个是真正种田的,真正种田的****在耕地大量抛荒、辽东气候严寒之下劳作一年,经过后金盘剥汉奸官僚的敲诈勒索之下基本很难剩下多少粮食,也就是说能达到“有粮人”的标准的肯定不多。
而这些人,却是辽民中的大多数。正是这些人,既受到阶级压迫,又受到民族迫害,双重压迫之下,对大曰本帝国,哦不我犬清的阶级民族双重反洞统治肯定恨之入骨,逃亡幅度最大,反抗也肯定最激烈。野猪皮污蔑这些人是“不耕田,无粮,不定居,流亡各处之光棍”,但野猪皮肯定知道这些底层****w?s?仇恨自己。
所以,野猪皮起初是捏造罪名大肆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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