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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四堵墙么?”
阮林春:……
她大哥这种金毛犬般的个性还是挺讨人喜欢的,不过,真的有那么凄惨吗?府里的厨子明明很不错,况且,阮林絮对这位大哥还是挺亲厚的——虽然是有目的的亲近。
崔氏默然片刻,叹道:“也罢,来都来了,就留下吧。”
虽然不知阮行止为何放心地准他出走,但,崔氏也确实舍不得和这一双儿女分开,至于阮行止接下来是否有什么计划,崔氏只好见招拆招了。
阮志胤这才欢欢喜喜地将行囊放下,帮着阮林春清洁打扫,并且争执起了谁该睡最后边的那间厢房——结果当然是阮林春胜利,谁叫她大哥睡觉打鼾来着,若搬到前头来住,一家子都得失眠了。
阮志胤很不服气,“我怎么不知有这个毛病?”
阮林春心说那当然是因为府里的隔音效果好啊,哪像湖边这样空旷,些须动静都听得一清二楚。
不过为了傻哥哥的面子着想,姑且不纠缠打鼾的事了,阮林春只斜睨着他道:“难道大哥怕鬼,否则为什么不敢到后面去住?”
阮志胤:……
他就是怕呀!城里人来人往阳气重不觉得,可这荒郊野岭的,万一冒出个山精树怪,他该找谁救命去?
奈何为了尊严,阮志胤只能忍痛答应,谁叫他是这屋里唯二的男子汉,如今离群索居,也只有他来保护母亲和妹妹了——这么一想顿时觉得自己好伟大!
阮林春看他昂首挺胸的骄傲模样,几乎笑得前仰后合,忙揉了揉两侧脸颊,好让表情严肃起来,又郑重的拍了拍阮志胤的肩膀,“大哥,若真的见鬼不要怕,只管告诉我,改日我去寺里为你求一剂符水,保准喝完就没事,不会让邪祟上你身的。”
阮志胤被她说得更害怕了,决定今晚就抱着金刚经入睡——原是不小心夹带出来的,没想到居然派上用场。
他觉得自己太有先见之明了。
晚膳就由崔氏亲自下厨,阮林春也帮了些忙——主要是做些洗菜择菜之类的琐碎工作,她虽然也爱自己动手做些小食,但却是杂而不精,对付不了大菜。
崔氏则是大显身手,烹煮煎炸蒸样样来得,还兼顾了冷盘和热菜热汤,对于只有四个人的家庭来说,实在很丰盛了。
阮林春也是头一次发现母亲的手艺相当不错,这比起国宴也差不了多少吧?
崔氏笑了笑,不肯说自己的厨艺是为了前夫学的,阮行止的脾胃一向就弱,那时候刚进朝廷任职,应酬又多,频频劝酒,身体怎能不坏?崔氏瞧着实在心疼得慌,想着做些药膳多少养养,原本在娘家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如今竟也学着洗手作羹汤,刚下厨的那几天,回回十个指头都被烫出燎泡,不是切着就是碰着——那样的辛苦,她也忍了下来。
早知会有这么一天,何须如此用心费力?
崔氏正在恍惚,阮林春夹了个喷香的大鸡腿给她,“娘,您也尝尝我做的。”
她自己倒是更爱崔氏炖的老鸭汤,喝了一碗又一碗。
眼看众人吃得香甜,崔氏心头的阴云如同被风吹散,终于释怀。她不该沉湎于过往,她的所知所学,都将用在这一双儿女身上,无论如何不会辜负。
至于阮行止,他目不识珠,那是他活该。当然,从此以后,关于这个人的一切,都不与她相干了。
崔氏捧着碗,一滴泪从眼中滚落,忙埋头咽下,加快进食的速度。
阮林春明明瞧见,也只装作不知,崔氏这样干脆地休夫,固然令人痛快,可若是一点情绪都不外露,那也不正常,发泄出来倒是好事。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用不着多久,她自己会把自己医好的,旁人能做的,便是默默地给予支持。
晚饭后阮志胤抢着要洗碗,似乎生怕什么也不做会被赶出去,家里养不起吃闲饭的——对于这点,阮林春有话要说,其实根本养得起,还绰绰有余呢……
当然,大哥肯自力更生是好事,阮林春就不阻碍他了,总体而言,结果还是不错的,虽然阮志胤最后打碎了两个碟子一个碗,但,至少他洗得挺干净的,值得鼓励。
阮林春素有择席之症,加之错过了宿头,就更难睡着了。当初从乡下来京城,也是紧张得难眠,还是靠遐想着程栩的容貌才得以入梦的——那时他不过是马车上惊鸿一瞥的漂亮小哥哥,谁知道,就是这样的萍水相逢,却已在冥冥中暗示了他们的姻缘。
话说程栩是几时离开的?那会儿她走得急,还没顾得上打声招呼呢。
阮林春辗转反侧间,忽听到窗棂被人轻轻叩响,第一反应就是有贼来了,但,这不应该呀,小舅故意把屋子外边弄得又破又旧,就为了财不外露,这是多没眼力劲的贼才能盯上她们的住处?
再不然,就是个太聪明的贼,识破这层伪装……
阮林春悄悄披衣起身,不打算惊醒崔氏,而是捏着抽屉里那把银针暗自上前——经历过周成辉的意外之后,她现在随时都会准备一把毒针,为的便是预防不测。
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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