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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我叫林白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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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羞涩的道:“嫁给他吗?”

娜依身旁的一众护卫,脸上全都露出尴尬之色,似乎都有些生气。但随后,却又全都颓然的叹息一声,把头别过去,当做没听到。

他们心目中女神一样的公主,已经不是昔日那颗草原上的明珠了。

虽然心中不愿承认,但却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公主,如今已经成了一颗无家可归的浮萍。此番仓促逃出王庭,投奔皓月长老,又何尝不是抱着跟皓月长老的儿子联姻的心态,想要求皓月长老庇护他们的小王子?

大家的心里都明白,只是不愿说出来罢了。

中年文士苦笑了一下,轻声道:“我看这少年,很是不凡,虽说衣衫褴褛,但眉宇间,却带着一抹贵气,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加上他的身手,很有可能来自某个大门派。”

“要真能让他动心,留在草原帮助我们,说不定,我们真的能够起死回生!”

娜依轻轻叹息一声,少女娇美的脸上,闪过一抹落寞,微微闭上双眼,长长的睫毛轻轻颤抖着,柔声说道:“一切庞叔叔做主便是,只要能让草原王庭起死回生,让娜依做什么都行!”

中年文士有些怜悯的看了一眼娜依,这颗草原上的明珠,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虽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但却早已经当成自己的女儿一样看待,如果还有别的办法,他又何尝愿意出此下策?

相比之下,这个少年,肯定要比皓月长老那几个不成器的儿子强的太多!

只是这样一来,皓月长老那里,恐怕又要重新想办法了。那个老狐狸,想要打动他,可没那么容易。

中年文士心里想着,朝着湖边缓缓走去。

楚墨来到湖边,没脱衣服,直接跳了下去。

冰冷的湖水,让他的头脑变得异常清醒。

很快洗去身上的那些血污,然后在心中暗想:那个女子,似乎是这草原王庭上的公主。堂堂公主,怎能如同丧家之犬一样被人在后面追赶?

“那个格尔扎说大王子和二王子都已经投靠了大齐,应该就是那个金哥和银哥吧?”

“这么看来,草原王庭,应该是发生了巨大的变故。”

“以至于,连他们的公主,都不得不奔波逃命。”

“若是这样,我想要留在这里一段时间,跟他们打通关系,应该不难!”

楚墨心中想着,然后听见一阵脚步声,他在湖中抬头望去,看见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拿着一套新衣服,来到湖边,面露微笑的看着他。

“小英雄,刚刚多亏了你,救了我们,不然的话,恐怕我们都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你是大夏人?”楚墨看着中年文士,有些好奇的问道。

中年文士微微一怔,眸子里深处,闪过一抹警惕,但却笑着问道:“你怎么知道?”

“你不用担心什么,我不认识你。”楚墨说道:“我从你说话的口音和长相判断出来的。”

“这样啊!”中年人松了口气,然后说道:“怎么?小兄弟你也是大夏人?”

楚墨笑了笑:“我在大夏生活过!”

“原来如此!”中年人并没有怀疑楚墨的话,这么年轻的一个少年,拥有如此身手,怎么可能是在世俗中长大的?

所以他理所当然的认为,这个少年应该是在大夏出生,然后被带入大门派中修炼,如今应该是下山行走,或是已经出师。

至于为什么不愿直接承认自己是大夏人,这个也简单的很。

中年人曾经接触过一些门派出来的弟子,他们都视世俗中人为凡人,没有几个愿意承认自己是在世俗中走出来的。

“我看小兄弟应该是没带换洗的衣衫,这里有一套新的衣服,不过可能不太合身,等回头我找有名的裁缝给小兄弟多做几套!”中年人一脸殷勤的笑容,看着楚墨。

楚墨心里面也正想着怎么能跟这群人走在一起,见状自然不会推辞,接过这身衣服。的确是有点大,不过总好过之前那套破破烂烂的衣衫。

趁着楚墨躲在草丛中换衣服的功夫,中年人跟他攀谈起来。

“在下庞中元,祖籍大夏,来到这片草原,已经有十五年了,一直在王庭做事,不知能否知道小兄弟你的姓名呢?”中年文士十分客气的询问,丝毫没把楚墨当成一个十几岁不谙世事的孩子。

谁家十几岁的少年,敢操刀面对几十名强大的骑士?

楚墨想了想,说道:“我叫林白,在一个门派学艺,如今下山行走。”

回答的很简单,但却完全消除了庞中元本就不多的疑惑。

因为是这叫林白的少年救了他们!

人家的实力,想要杀他们这群人,恐怕也是易如反掌。

而且他们这群人,如今已成丧家之犬,还有什么值得别人图谋的?

“原来是林白老弟,不知老弟这次下山,要执行些什么任务呢?”庞中元小心的问道,那些大门派的弟子,进入世俗中行走,几乎都是带着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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