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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小说时,他尝试的回想着前世小说的内容,却发现这些小说能一字不漏的出现在脑海中,不过也仅限于自己看过的小说。金庸的电视剧他看过无数遍,但小说却没有,脑子里关于他的小说就是一片空白。
徐志本来想写出搜神记,可整整写了半个小时,才发现自己才抄了两千字,算了下搜神记一共300多万,后续的蛮荒记只多不少,而自己从明天开始还得帮着家里干活,空下来估计也累个半死。算下来一天也不知道能不能写的一万字。按这速度,还不知道得到猴年马月才能写完。
徐志撕下第一页,直接放在了一边,重新写了一部,在他的记忆中,符合现在香江文化风格的估计也就搜神记昆仑和诛仙。
搜神记的剧情非常庞大,徐志原本是想靠这个一本成名,但现在既然要换,还只能选择昆仑,诛仙的剧情虽好,但文笔上还是稍逊一筹,而且这个年代最为追究文法,诛仙的一条核心主题“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在书中的解释跟现实意义完全不一样,改起来虽然不多,但也麻烦,这种涉嫌剧情的事情,思考的时间都远超下笔的功夫,可要是直接原文写出来,这本书能被这个时代的文学界喷死。
“你这写的挺好的啊?干嘛撕下来?”吴鹏报纸看完后,见徐志还在写着小说,便磕着瓜子凑了过来。
看着正上瘾了,却见徐志直接撕了下来。
徐志没回答,问道:“你看完了没?”
吴鹏点点头:“看完了,后面还有吗?这个大荒是什么?”
徐志笑了笑,没解释。
“先别急,看这本吧!”徐志没理会他,接着抄起了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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