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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阴雨(一)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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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哭过之后,呆呆的没有动,一直跪在院子里,等朱锦堂回来。

她想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哪里不好,哪里做错,招惹大爷厌恶。想着想着,她忽然停止了哭泣,脸上闪过怒气,一定是她,肯定是她……

大爷明明之前还好好的,分明就是她使得坏,想要借着今天的事情,把我们都一起打发出去,免得留在身边碍眼。

明心越想越恨,紧紧的咬着牙根,无论如何也咽不下这口气。我可不是明心,随便你们打发,要我走我也不走,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在这。凭着肚子里的一口恶气,她索性豁出去了,今晚就算是要大闹一场,也得把自己想说的话都说明白。

朱锦堂在书房看账,只盯着一页瞧了好半天,既不出声,也不翻页。

朱荣侍立在旁,觉着不对,面色略有慌张地小声问道:“大爷,哪里出错了吗?”

朱锦堂回过神,淡淡道:“没什么,我只是在想城西王家的那笔帐,是不是该加到头了。”

朱荣闻言,暗暗松了口气,躬身回话道:“王家人之前来求过奴才,奴才擅自做主又加了他们五百两,只是利息不变,还是七分。”

朱锦堂翻了一页账本,道:“往后,这种太子债你要少借,朱家是商户,不是高利贷,没必要为了几百两利息银子,白担个骂名。而且,听说那王老爷子的身体,并无大碍,短时间内,还不会把实权交出来。”

朱荣闻言,轻声一笑,毫不担心道:“王老爷子命中有了那么个孽障儿子,想长寿都长寿不了。大爷放心,奴才心里有数,过一阵子,寻个合适的机会,带着王大少亲笔书写的字据过去探望探望老爷子就是了。”

想必,王老爷子看见那张字据,就算不被当场气死,也得被气个半死。

那王家大少,朱锦堂每每见到都会心生厌烦,几十岁的人,除了吃喝嫖赌,什么都不会,还没等到当家,就已经把祖上留下的基业,糟蹋出去了一大半。

太子债,这三个字,听着好听,其实说白了不过就是那些大富之家的少爷公子,仗着自己父辈们的产业和名声,在外面立字据借银子,没有标明期限,只是待到日后他自己真当了家,再按着字据上写明的条件,连本带利一起归还。

朱荣和王家大少有过几面之缘,算是点头之交,王老爷子生病之后,王家大少越发赌得厉害,输得口袋精光,险些让人扒了裤子。朱荣正好在场,便出手帮了他一把,谁知,那王家大少借了一笔又一笔,数目也是越滚越大,朱荣不敢擅自做主,只好禀报朱锦堂,得了他的令,才敢从银库里提银子借给王家。

朱荣也很清楚王家大少的为人,之所以这么善心地帮忙,心里觊觎得可是一笔大买卖,为的是他们王家在京城的两间药材铺子。京城乃是天子脚下的风水宝地,寸土寸金,若是遇上好的店铺,就算是用寸金买寸土,也未必能周周全全地买下来。

朱锦堂花了一个时辰看账本,期间,走了两次神。这原本算不得是什么大事,但对他而言,却是鲜少发生的情况。

朱荣跟了大老爷十多年,又跟了朱锦堂五六年,对他们爷俩的脾气习惯,一清二楚。他隐约察觉到了大少爷有些心不在焉,暗自纳闷,最近也没出什么大事,大爷这是……难道是因为新婚的缘故,惦记着大少奶奶?

朱荣一想到这里,不自觉又记起,早前朱安和他说过的话:大少奶奶是个人精儿,还没开始管家就要账本,往后可得提防着点儿。

朱荣见过沈月尘几次,印象不好不差,只觉她是个官宦之家的大家闺秀,看着宜室宜家,文文静静的样子。虽然,容貌比起秦氏略显逊色,但也算是清秀可人,而且,年纪又小,水水嫩嫩,也难怪大爷会一时新鲜着了迷……

朱荣极有眼色地上前道:“大爷,账上的事情都差不多了,您也早点回去休息吧,夜深风凉,当心身子。”

朱锦堂坚持着不动,忍下一个哈欠道:“你知道我的习惯,别唠唠叨叨地像个女人。”

朱荣闻言,忙应了声是,悄悄立在一旁再不多话。

朱锦堂去书房时,是一个人去的,可回来的时候却不是一个人。身边多了两个提灯的小厮,还有朱荣将他一直送到拱月门口。

明月一直等在院子里,跪得腿都要折了,见远处有了光亮,咬咬牙,立刻挺直了后背。

那提灯的小厮,被她吓了一大跳,压低嗓音道:“哎呦,这么晚了,姑娘在这儿跪着干嘛呀?”

“大少爷!”明月眼圈一红,忍住眼中的泪水,神情认真道:“奴婢有话要说,请大爷念在咱们主仆一场的情分上,容奴婢把心里的话都说出来,行吗?”

她就不信,大少爷对自己半点情分都没有。

朱锦堂见她还在,微微蹙眉道:“这会太晚,有什么话等明天和大少奶奶说去。”

明月仰头大声道:“不,奴婢就要现在说。倘若大爷不肯听,奴婢就只好一头撞死在门柱上了……”

那小厮闻言都惊呆了,瞧着朱锦堂的脸色发青,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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