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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结束与开端(正文终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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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月还是决定离开。

虽然父亲惜云绝尘尝试劝阻。

弑神者到底还活没活着都是问题。

惜云绝尘始终认为,有能力影响几千万上亿智慧生命,无比精准的将他们对一个人的印象抹去,这种能力已经远远地超出凡人的想象极限。

弑神者显然是极特殊的存在。

有一个意志或者一个伟大的存在不想让人知道他的存在。

无论是出于遮盖目的还是出于保护的目的,但可以肯定的是,有关他的一切信息,甚至包括他的名字,有可能都充斥着巨大的危险!

银月这样漫无目的的寻找,姑且不说到底有没有收获,她就算真的能找到这位弑神者的信息又能怎么样?弑神者有能力战胜神王这样的存在,他的层次与实力都不是凡人能想象的。

惜云银月年纪轻轻已经具备超越星光的实力,如果留在天云城留在惜云家族,她将成为家族有史以来最强大最卓越的传奇强者,为什么非要为一个虚无缥缈充满不确定性的符号,而去寻找一个根本已经失去印象只剩感觉的人呢?

可是没有用的!

银月天性倔强,不会被任何人影响。

她一旦认定的事情,世上没有人能使之改变。

如果银月一心想走的话,惜云家族没有人能留得住她。

惜云银月很快就踏上独自的旅途,她穿着朴素的旅行长袍,右眼戴着一个眼罩,背后绑着一把长剑,又一次风尘仆仆踏进了荒野。

她感觉冥冥中自己与荒野存在联系的。

十年前,又或者更早的时候,当时年轻的惜云银月,曾经她踏上过荒野,而她知道就在第一次进入荒野的过程中,似乎就与无名弑神者建立了某种命中注定的联系。

现在一切都彻底变了。

荒野日渐热闹起来,昔日的强者纷纷回归,星光、北辰天、天云明……几乎所有以为死去的人物,他们都莫名其妙的回来了,而荒野里的情况也是一样,这个世界就好像被一股伟大的力量重新修正过。

银月记忆里所有熟悉的身影一一出现了。

可惟独最该被记住的一个身影却消失了。

银月根本没有任何的线索,她不知道自己要找的人叫什么,她也不知道自己要找的人长什么样,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要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可又不得不踏上这样毫无目的的旅途。

迷茫、失落、痛苦、坚定。

这些情绪与意志同时出现在银月身上。

她或许确实不知自己到底该找谁,不确定自己这辈子能不能找到对方,她只知道唯有走在寻找的路上,才能使自己心安,哪怕永远没有结果。

惜云银月会一直找下去。

…………

荒野之中。

有几辆疾驰的改装车正在飞驰。

最前一辆车坐着位膀大腰圆的大胖子,他左右腰间各插着一把改装过的手枪,嘴里还叼着一根燃烧的大烟卷,正把油门死死踩到底,向着一个方向快速而去。

正在这个时候。

他突然发现了什么,猛地打方向盘,并一踩刹车,改装车高速状态之下,突然变向并减速,整个都横了过来,轮胎在地面拖出长长几道深印。

改装车上上下下零件咔嚓咔嚓作响,好像随时都会散架一样,从屁股后面几根排气铜管里,冒出了好几团黑烟。

其他车见此纷纷停住了。

从一辆车跳下一个大汉,这个大汉是个黑人,满脸都是丑恶的疤痕,其中有一条巨大的伤疤,几乎将他的脸给切成两半,给人一种凶恶无比的感觉。

大汉大声叫道:“草,狡狐,你搞毛啊,突然停车干什么!”

胖子狡狐没有理会他,自顾自从车上跳下来,走到荒草堆里查看一眼,突然惊讶的叫起来:“疯狗过来,这里躺着一个小子,看起来是迷路的家伙。”

丑恶大汉疯狗觉得莫名其妙,他走到狡狐身边,看了一眼地上的家伙,“死胖子,我知道你好色,你现在该不会连男人也不准备放过了吧。”

“滚你妈的,黄泉雇佣兵最近人手不够,我看这小子长得还算结实,不如把他带回去给我们打杂算了!”

疯狗打量一下躺在荒草堆里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外表看起来非常年轻,貌似还不到十八岁的样子,他穿着非常朴素的布衣,拥有一头凌乱的黑发,看起来相当白皙壮实,与那些营养不良瘦骨嶙峋的家伙完全不一样,难怪狡狐会有这样的想法。

“随便你,赶紧回去,再晚天都快黑了!”

狡狐将年轻人直接丢到车上,等一行人回到黑旗镇时,这个年轻人才在颠簸中醒了过来,他看着周围的环境,满脸都是迷茫之色。

“嘿,小子,你醒了?你昏倒在荒野里幸亏被老子发现,否则现在多半已经被狼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吧!”狡狐一边抽着烟一边打量着眼前菜鸟,“作为救了你一命的报答,你以后就给我们黄泉雇佣兵卖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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