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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跋涉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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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穿着不合身的号衣,顶着红缨凉帽,蓬头垢面,神色凄然,这些无中生有的指责她已经听过太多,也辩解过许多次,早就厌倦了,但是救命恩人问起,她还是简单地解释了一下。

首先是偷小孩做长生不老药的问题,教堂附属有一座育婴堂,实际上就是收养弃婴的所在,中国人喜欢男婴,女婴往往溺死或者丢弃,生下来带残疾的孩子也如法炮制,有些人不忍心,就把婴儿丢弃在育婴堂门口,而这些孩子往往是带有先天疾病本来就养不活的,收进育婴堂没几天就死了,久而久之,就给人留下育婴堂专门杀害婴儿的假象。

至于用人血刷墙和把人体器官装在玻璃器皿中的事情,则完全是误会,天主教堂装潢华丽,十字架上挂着耶稣像,有些不明就里的人远远看见,以讹传讹,把教堂说成了魔窟,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最后一项,苏菲倒是认了,教民们确实良莠不齐,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冲着教会的保护而来,假借信教,鱼肉乡里,不乏作奸犯科之辈,而传教士们为了扩大教会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而酿成大祸。

来自一百年后的人很容易接受苏菲的解释,但是这个时代的人却是愚昧而偏执的,他们只相信自己能理解的事物,苏菲对刘彦直等人所持的态度非常不解,在她印象中,清国人,尤其是穿着官服的男子,对女人和孩童是极为不屑的,可是这四个人却像欧洲绅士一样,不但仗义援手,还一路照顾有加。

小伙计端着煮鸡蛋上来了,苏菲赶忙低下头来不再言语,不巧孩子醒了,咿咿呀呀的说话,引起了小伙计的注意,凑过来想看,苏菲赶紧抱着孩子转过身去,凯瑟琳金发碧眼,看见了就露馅。

“客官慢用,有事儿叫我。”小伙计乐呵呵的下去了。

雷猛口干舌燥,端起酒坛子倒了一碗酒就要喝,被刘彦直拦住。

“车船店脚牙,无罪都该杀,荒村野店,小心为上。”刘彦直道。

初夏的季节,晚上起风了,有些凉,雷猛放下了酒碗,嘀咕道:“我看他们挺忠厚的。”

刘彦直道:“在他们眼里,咱们是官差,十字坡上孙二娘,可不就喜欢宰官差做人肉包子么。”

他这么一说,三人都害怕起来,连小伙计端上来的热腾腾的辣炒鸡肉都不敢吃了。

刘彦直拿起毛竹筷,捡那大块的鸡肉猛吃,边吃边解释:“我帮你们试毒,有事就毒死我。”

三人发出一阵笑骂声,也拿起了筷子,唯有苏菲不会使用筷子,剥了几个煮鸡蛋喂孩子。

天色已晚,再赶路是不成了,雷猛提出要住店,店家见他出手阔绰,愿意将自己住的床铺让出来,但是雷猛进屋一瞧,先被气味熏了个跟头,再看席子破损,枕头上一层油腻,被褥也脏的不像话,便推说天热,还是睡外边吧。

“大棚下面铺上席子就能睡,还有那边草垛也能睡人,小店平时也不怎么住人,就卖点酒饭啥的,招呼不周,见笑了。”店家尴尬的直搓手,朴实的面孔让人看了就放心。

“你们怎么不多盖几间屋呢,官道旁边还怕没人住店么?”刘彦直问。

店家憨厚的傻笑,不说话。

当晚就宿在这家野店,苏菲也不敢进屋去住,睡在草垛中,其余人在大棚下安歇,四人轮流值夜,以防万一。

四更天的时候,刘彦直起夜,特意走到草垛旁边看了一眼,苏菲衣不解带,抱着孩子,双目炯炯,大概是防范着这些“好汉”。

“睡吧,别硬撑了。”这句话刘彦直是用英语说的,他想用这种方式告诉对方,自己是个文明人,但是回头来仔细想想,觉得有些懊丧,英语成了文明的标志,而汉语则成了落后愚昧的象征,这是谁的责任。

担心的事情并未发生,这不是一家黑店,清晨时分,草叶上还带着露珠,穿越小组开始整理行装,给战马上鞍具,水壶里灌满了清水,店家煮了一锅面疙瘩汤,大家吃完了赶路。

走出去二里地,刘彦直忽然哈哈大笑,大伙儿看看前面,也都大笑起来,他们终于明白为什么那家野店不但生意不好,还不多盖几间房用来供客人住宿了,原来前面不远就是县城,距离城市这么近,谁还住店啊。

店家有着农民的狡黠,故意不告诉他们前面就是县城,他们几个更是人生地不熟,被骗了也只能认栽。

大清早的就不必在县城打尖了,小队伍穿城而过,刘彦直特意看了一下,城门口并没有四人的画影图形通缉令之类,小地方消息闭塞,巡抚衙门的文书怕是没这么快,因为夜里并未听到官道上的马蹄声。

县城的规模很小,四四方方一座城池,城墙是土坯的,城门上的敌楼破败的都快塌了,宛如这风烛残年的大清国,时候尚早,大街上没什么行人,从南门进去,一眼就能看到北门,青石板路上,只有一位骑马的旅客,马背上横着一杆枪,只是枪头用袋子包了起来。

是京城镖师赵避尘。

赵镖师认识去京城的路,和他同行可以少走很多冤枉路,刘彦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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