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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枪挑猪八戒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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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刘彦直抖枪花,赵避尘不禁暗自懊悔,不该把枪递给他,这年轻人根本就没练过枪术!

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练枪是最难的,赵避尘玩了半辈子枪,谁是行家里手一搭眼就能看出来,别看这小子花枪耍的漂亮,仅仅是臂力过人而已,他连拿枪的姿势都不对。

黑胖汉身后忽地竖起一面大旗来,上写四个大字“净坛使者”原来这厮真的把自己当成猪八戒下凡了。

义和团铺坛练拳,领头的被称作大师兄,通常都具备召唤神灵的本领,不管是历史人物还是神话人物,只要是能叫得出来的名号,他们都能请来,正常程序是起香案,烧符咒,念念有词,口吐白沫,倒地翻滚一番,然后阴阳怪气,变了声调,说话也像戏台上的角色,什么关二爷、秦叔宝、孙悟空、二郎神,林林总总,只有想不到,没有请不来。

刘彦直不知道他们这些规矩,他受的训练是一招制敌,擒贼擒王,还没等“猪八戒”把场面话说足呢,他就动手了。

“看招!”银光一闪,红缨枪已经扎在黑胖汉的咽喉。

赵避尘就觉得眼前一花,硬是没看清这位年轻人的招式,出枪速度太快了,别说是这招摇撞骗的大师兄,就算是自己,也没半分把握能挡住这出神入化的一枪。

这杆枪的枪头是精钢打造,磨的锐利无比,枪尖割断了黑胖汉的颈部大动脉,鲜血喷涌而出,吸了血的红缨变得更加鲜艳,可怜的“猪八戒”气管也断了,一句话说不出,嘴里涌出带气泡的血来,眼神涣散,眼瞅着是不行了。

刘彦直攥着枪杆,往回一收,枪身一拧,饱蘸了鲜血的红缨撒开了,溅了周围人满脸的血,紧跟着长枪又扎进了黑胖汉的胸膛,这一扎用足了力道,枪尖从后背伸出来一截。

“这是要干什么?”赵避尘正在擦脸上的脸,见到刘彦直的动作,一个预感浮上心头。

他猜得没错,刘彦直要枪挑猪八戒。

黑胖汉膘肥体壮,胸毛旺盛,这体格足有二百斤重,寻常人背都背不起来,别说是用枪挑了,可刘彦直就能做得到,他卯足了力气,白蜡杆的枪身弯的像一张弓,随着众人的惊呼,黑胖汉被当场挑飞,落在三丈开外。

赵避尘倒吸一口凉气,这果真是赵云再世!

拳民们也全傻了眼,大师兄一招没出就被人家挑了,看来猪八戒打不过赵子龙啊,有些脑筋灵活的就想了,大师兄还没请神上身呢,你赵子龙已经附体,这是胜之不武,但是这当口上哪儿说理去,把赵子龙惹急了,就是八十万曹军他都杀个七进七出,还差这四五十号拿锄头的农民?

刘彦直转身将枪抛给赵避尘,道一声谢,又对拳民们虎起脸大吼一声:“都给我滚!”

拳民们一哄而散,只留下泥泞中肠穿肚烂的大师兄。

刘彦直没注意到,骡车内有一双水汪汪的眸子盯着自己。

这是林小姐第一次见杀人,对于养在深闺的豪门大户小姐来说,别说杀人,杀鸡都没见过,按说应该吓得昏厥过去才符合常理,但是林小姐却看得津津有味,目不转睛,比看堂会还过瘾。

林小姐是独女,自小当成男孩子养的,因为父母溺爱,不但没缠足,还请了师傅习武,当然只是花拳绣腿,当不得真,小姐更爱看书,除了诸子百家、诗词歌赋,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说岳全传、西游记石头记西厢记,各种故事桥段耳熟能详,小姐最爱的不是贾宝玉、张生、孙悟空,而是三国演义里面的赵云赵子龙,银盔银甲亮银枪,面如敷粉,蜂腰猿臂,正是怀春的十七八岁年纪,忽然间见到了活生生的赵子龙,岂能不失态。

丫鬟小翠眼珠一转,坏笑着说:“小姐,何不请他和咱们同路,也好有个照应。”

林小姐嗔道:“就你多事。”

丫鬟嘻嘻一笑,自小一起长大,她堪称小姐肚子里的蛔虫,小姐想什么她全知道,当即就隔着帘子对管家说了。

管家老林也有这个意思,刚才可把他吓着了,小姐有个三长两短,赔了他的老命也不够,近江地面上不比直隶太平多少,光靠一个赵避尘是不够的,能请这位英雄同路可就安全多了。

既然已经请了名满天下的镖师赵避尘,再找人护送就是对赵爷的不尊重,老林略一思忖,还是决定征求一下赵爷的意见。

赵避尘毫无异议,这里距离近江府还有三十里地,上千里都走过来了,都到家门口了,自己的功劳毋庸置疑,找几个同路的随行,算不得触犯自己尊严,再说他对这个年轻人也颇感兴趣,如果有可能,他不介意多收一个弟子。

管家很客气的透露出邀请刘彦直等人同路进城,穿越小组自然是求之不得,欣然同意。

刘彦直宰了黑胖汉之后,雷猛等人看他的眼神都不对劲了,用手枪杀人和用红缨枪杀人的感觉是很不一样的,尤其是在对方人多势众的情况下,一言不合就把人挑了,这得多粗大的神经啊。

雷猛是穿越小组的负责人,临行前党爱国再三叮嘱,一定要少杀人,可刚落地刘彦直就小开杀戒,这不是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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