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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魔都的舞厅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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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929年3月,秦笛掌控的资产主要分成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医药相关的企业。

首先是国泰制药厂和药业行销公司,这是赚钱的主力,每年盈利上千万。

其次是医药研究所,慈安外科医院和慈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研究所投入不菲,但是开发的专利赚了大钱;外科医院的年利润控制在15%以下,赚的钱全部用于自身的维系和扩张;学校则是赔钱货,一年赔百万元不止。

最后是医疗器械厂,生产纱布、绷带、手术工具,暂时不赚钱。

第二类是秦汉承主管的秦氏粮行,每年以10%的盈利增长,这个数字并不高,主要是为了压低粮食价格,在一定意义上相当于行善。

第三类是百代唱片公司以及黎锦晖的“明月歌舞团”。唱片公司有周天麟管着,有三张白金专辑撑场子,《向晚词》,《夜上海》,《长城谣》,长盛不衰,不管出多少张都能卖掉。所以秦笛很少去小红楼,只是灌唱片的时候才露面。而关于明月歌舞团,他只是投入一笔资金,并不干涉歌舞团的运营,赚不赚钱无所谓。

第四类是魔都的房地产,这是一笔很大的投资,因为多年来的不断加码,规模变得越来越大。

自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全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处于和平年代,想做生意赚大钱的人多如牛毛。

而在中国这片土地上,位于魔都的法租界和公共租,类似于国中之国,世外桃源,人口增长很快,房价一路上涨,比十年前翻了三倍。

秦笛因为下手早,提前洞察商机,抢占了不少好地方。许多繁华似锦的地带,背后都有秦家的资本。

举个例子,魔都三十多家舞厅,其中五家房产归秦家所有,还有三家的地皮属于秦家。

二三十年代的魔都,被称为“东方巴黎”,洋人来来往往,内地人也涌过来,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歌舞升平,所以像杜悦笙、黄金榕这样的人都喜欢开舞厅,有些国民大员为了聚会和交流,也喜欢开舞厅。

开舞厅要有大房子,大地盘,还要处于闹市区。

有些人看中了合适的场地,然而左右一打听,才知道是属于秦家的。

秦笛手下有两个房地产经理,一个叫“游龙”,是杜悦笙介绍的,拥有青帮背景,所以取了这么个诨号;另一个叫“张彬”,是张乃景推荐的,算是张家的族人。

老实讲,秦笛只要手里拿着房契和地契就行了,对于是否要租出去,是否在空置土地上盖房子,并不是太在意。

但是两个经理则不然,他们觉得这是一笔大生意,需要好好折腾一番,所以早在三年前,就跟秦笛申请了一笔资金,挖空心思在繁华的地方盖楼,然后再租出去,其中有几处地方,被人拿来开舞厅了。

因此之故,秦笛相当于幕后老板,若出现在舞厅里,则被黑道中人称为“秦爷”。秦笛二十九岁,就已经成“爷”了。

而他的父亲则不然,秦汉承即便出现在舞厅,也没人上杆子追捧他。

因为秦笛老早交代游龙和张彬,不要将经营房产的事禀报给秦汉承。因为秦汉承年纪大了,眼看接近六十岁,管太多不利于健康长寿。而且,开舞厅的人都不是好东西,要么是帮派的流氓头子,要么是政府的贪官污吏,这些人不好接近。

秦笛不想让父亲受伤害。他自己倒是无所谓,成天闲得无聊,巴不得跟人打架呢。

有时候,秦月也会跟一帮文人去跳舞。

有时候,秦笛也会带着晏雪进去转一圈。

这年月,魔都有很多舞女,总数至少有两三千人。

舞女是交谊舞传入中土的产物,没有交谊舞,就没有舞厅,没有舞厅,就没有舞女。

舞女产生以前,卖身者为妓,卖艺者也是伎,统称为“商女”。

舞女以货腰为业,并不是直接的出卖肉体。当然,其中也夹杂着卖肉的人。

交谊舞刚进入魔都时,一直在洋人的夜总会和俱乐部之中流行,是一种与中国人的生活相当遥远的娱乐活动。

1922年,一品香旅社仿照洋人举行“交际茶舞”,不售门票,参加者都是达官贵人,从此拉开了魔都中国人跳交谊舞的序幕。

1927年下半年,有舞女伴舞的营业性舞厅“巴黎舞厅”开业,因为布置富丽堂皇,吸引了一般时髦的男女青年常去常往。

鉴于舞厅生意兴隆,国人于是竞相争设舞厅,大华、新新、爵禄、月宫等舞厅迅速崛起,至1928年4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己经达到三十几家之多,其中月宫和爵禄就开在秦家的地盘上。

舞女的经济收入远远超过其他女性从业者的经济收入。

1928年《申报》上的一篇文章,记载了普通舞女的收入状况:“按舞女的收入调查,每夜和舞场对折,至少净挣四五元,多至一二十元不等,统计一月起来,均有一二百元,其数也很客观,像我们绞脑汁弄笔头委实望尘莫及,恨不化作女儿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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