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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四章 说客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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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对方还是带着明确的目的而来。

汪朝勇跟另一个曹沫依稀记得叫邢晓莉的女孩子这时候也从车里走过来,很是光棍的朝曹沫伸出手:“以前有些事我做得不地道,一直想找个机会跟你当面道歉呢——肖军他人一直都很忙,约都约不到,我今天就蹭邱姐的东风。”

“哈,”曹沫手伸裤兜里,眼神直接略过汪朝勇,打量邱小妍两眼,打着哈哈笑道:“成希说邱小妍请我们吃饭,我还在想邱小妍是谁呢。你也看到,今天确实不大方便,我总不能这时候将朋友丢下来吧……”

“老同学的朋友是沈总?”邱小妍不依不挠的问道,“沈总可能贵人多忘事,不记得我了,但有几次会议跟活动中,我见过沈总的,不能算陌生人,一起过去呗……”

国内政局要比非洲那些国家稳定多了,这使得新海市一级的领导干部看上去没有非洲那些地方高官有着胡作非为的权力,但有着更为深远的潜在影响力。

再加上邱小妍这种狗皮膏药、寸步不让的性子,曹沫也是暗感头痛,说道:

“今天都有哪些同学一起吃饭啊?长沙路口有家炒肝店看上去其貌不扬,但是我念念不忘回国必吃的。这次回国,我就想着第一时间去报道的——我们正往那里走呢。要不这样,大家都转移到那里聚餐吧,这顿算我来请?!大家应该都知道我这些年在非洲赚了不少钱,这么多同学里,应该没有谁比我更有资格请客了!”

“那行,我们今天就都蹭你的饭,听说你现在真的很有钱。”邱小妍说道。

炒肝是北京的传统小说,新海很少有相关的餐饮店,但从合鸣苑南门出去,走到长沙路口确实是有这么一家专做炒肝的小店,好些年前吃过,去年路过看到那家店都还开着,没有关门,就是没有机会走进去吃一顿。

炒肝,其实是猪大肠为主料,仅有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左右的猪肝脏,以蒜、大料、黄酱、姜末等为辅料,以淀粉勾芡做成,汤汗晶莹透亮,猪肠肥滑软烂,肝嫩鲜香,清淡不腻,在北方是一道很有名的市井小吃。

然而邱小妍却不知道什么叫炒肝店,将车直接丢停在路边,跟在曹沫他们身后信步往长沙路走去。

汪朝勇被曹沫无视,也不敢有什么意见,这时候跟在后面,打电话通知其他同学到长沙路会合。

“合仙居”炒肝店就是一家小吃店,没有什么包厢,揭开被油烟薰得发黄的软胶帘子走进去,不足二十平方米的小厅里摆着六张油腻的小桌。

里角是一个兼点餐、收银和柜台,脚下堆着汽水瓶、啤酒等,柜台后有一道小门,通往厨房。

这时候还早,没有其他食客,有个肥胖却显得干练的中年妇女坐在柜台后,看到衣冠鲜丽的曹沫等人走进来,以为他们是走错地方了,都没有起身搭理的意思——这些青年男女怎么会在她这里吃饭?

“老板,帮我们拼一张大桌,然后照人头给我们每人来大份炒肝,外加小瓶可可,”

曹沫走到最里侧,帮着深感意外的老板娘将三张小桌拼成可以坐十人的长方桌,大咧咧的坐下来,看着秀眉直皱的邱小妍说道,

“我们在非洲,现在日子肯定谈不上艰苦,但整天吃烤猴子——你去非洲没有,烤猴子在非洲可是名菜,抓一只活的小猴子,不杀不洗,直接拿根大铁钎子从屁股捅进去,架火堆上烤,听着小猴子‘吱吱’惨叫,另有乐趣——整天搞这种吃法真是腻坏了,就想着回国好好吃几顿炒肝。你们等会儿不要客气啊,你们要是喜欢吃炒肝,吃到天荒地老我都还是请得起的!成希就挺喜欢吃炒肝,这家店还是高二时,她带我过来吃的,后来我领着肖军也来吃过几次,这些年一直都没有关门。那时候我跟肖军都穷,跟你们两个不好比,说来好笑,我跟肖军当时最大的愿望,就是发达了天天能吃上一碗炒肝,要是一天吃三顿,日子就更是美极了。肖军在国内可能是已经吃腻了,但我回国机会太少了,你们不会觉得这里太简陋吧?”

“怎么会?”邱小妍就差捏鼻子了,扭捏在对面坐下来,说道,“现在怀念起高中时的生活,还真是很美好的……”

过了一会儿,另两名被邱小妍、汪朝勇拉过来的高中同学走过来,看到小店的情形,脸上神色很丰富,但现在曹沫什么身份、地位,他们都有听说,也不敢发表什么意见,寒暄过几句就坐下来。

邱小妍吃下小半碗炒肝,就忍耐不下去,带着怨气的看向坐边角上的汪朝勇。

汪朝勇硬着头皮跟曹沫挑明来意:“宋泰平是今典拍卖公司的老总,跟我叔是老朋友,跟邱姐也有业务上的往来——今天这事肯定是他们做得不地道,宋总他儿子也真的非常后悔,他们愿意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只要你能原谅他们……”

“嗨,我说你们绕半天弯子干嘛呢,原来姓宋的找你们来当说客啊,”

曹沫拍着大腿说道,

“这事嘛,要是没有你们站出来,我绝对不会绕过他们父子。我在非洲都没有忍气吞声过,想必你们也听说过我为人处世的风格。我在非洲要是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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