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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穿的,今天太晚了,等明天我去布行扯块布给你做套新的。”
孟烦了的脸是无奈与气愤,还有点嫌弃的综合体,他妈是个秉承夫为妻纲的人,没啥脾气,和小醉处得来,而他爸这个老学究自从知道小醉以前在禅达干过什么,每次吃饭那脸拉的……最近两年妈妈身体不好,都是她在照顾孟家人的起居,结果老头儿跟眼瞎一样,愣是看不到,至于说让她给老孟家生个孩子什么的,自然更是没门。他已经下定决心,今年如果还做不通老头子的工作,那就来个霸王硬上弓,小醉肚子大了,还能逼着她打掉不成?
不仅如此,这老头子几乎天天骂洋人,讲hk是英国人强占的,应该趁着把日本人赶回老家的劲儿,也给英国佬点颜色看,免得他们骑在中国人头上作威作福。老头儿对英国人如此印象,可想而知他这个当儿子的在英国人的贸易公司上班,会面临怎样的讽刺挖苦。
“别去烦扰迷龙了,他可不比以前,现在上官姐姐有孕在身,真要迷龙不在家,大人孩子出点儿事算谁的?”
“热死小爷了,这洋人是真能……装,大热天非要在外面披一层这个,就不怕闷出痱子吗?”
小醉说道:“那你饿了吧,我现在就去做饭。”
“矫不矫情?”林跃把他推开:“瞧你这一身汗,比在禅达的时候还要臭。”
“说我死了?还是失踪了?”
“好了,好了,知道了,你赶紧走吧。”
一阵敲门声把他们惊醒,刚才光顾着说话了,没有注意到外面有人经过。
小醉偏了偏头,目光越过孟烦了的肩膀落在来人身上。
怎么可能?
他也不吵吵着去找阿译喝酒了,因为他那个比茅坑里的石头还臭还硬的老爹谁的面子都不卖,但是对林军长,那真是心服口服,再说人家又是老孟家的大恩人,晚上这顿饭指定不会被甩脸子。
距离九龙城寨一公里的东头村边一栋宅子里。
“你找谁?”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这四年你都跑哪儿去了?”
要不是……
“你回来了?”
作为曾经在一个土灶里吃饭的战友,他当然知道林跃的饮食习惯,每次吃得最少,但是从来不挑,有时候还会把自己碗里的肉分给叫不出名字的新兵,搞得蛇屁股等人相当不爽,一个不知道哪儿来的菜鸟,搞不好下一场仗就会因为冲得太猛,趴得太慢给子弹打成筛子了,给他们吃肉纯属浪费。
经她提醒,孟烦了打消了去找迷龙喝酒的念头,雷宝需要人照顾,上官戒慈挺着个大肚子干活儿不力,虽说街坊邻里可以搭把手照顾下,但要说为了跟哥们儿喝酒把老婆孩子丢在家里不管,迷龙应该做不出来。
小醉没有掐,孟烦了自己掐了自己一把,肉都掐红了,因为害怕这是假的,结果很疼,疼得呲牙咧嘴,不过脸上的扭曲很快便被狂喜取代,几乎是跑上前,一把抱住曾经出生入死的好战友的肩膀死命拍。
“他没有,快走吧。”孟烦了几乎是把她推出院子的。
这一声“林跃”把旁边的小醉惊醒了,仔细一看,可不正是她跟孟烦了的恩公么。
孟烦了以为这是个梦,想知道给自己的大腿来一下疼是不疼。
这个年代交通不便,既然碰上了,那就搭个顺风车吧。
林跃摆摆手:“这个不急。”
微风吹过,拂动两侧水芹色的稻穗,送来一股草木芬芳。
让他倍感欣慰的是,虽然现实世界没有了《我的团长我的团》这部文学作品,但是他所经历的那个有朋友情战友谊的世界并没有随之崩溃。
对于出现在农田区,林跃不是太意外,因为任意门本就开在狮子山,而此时的hk才历战火不久,还未迎来发展期,连九龙城都是一片城乡结合部的样子,何况是狮子山这样的郊区。
“林……军座……不……林跃……”
林跃看看自己的一身行头,哑然失笑,这是他为了走在路上不显眼,用野狐狸从郊区一户农民手里换来的,当然不可能是新衣服,也就勉强能穿。
不对,如果使激将法,这个自诩东北纯爷们儿的家伙是会为了面子赴约的,但那之后俩人关起门来是吵架冷战,还是被逼着跪搓衣板,外人就不得而知了。
“晚上想吃什么?爸前两天馋馄饨了,要吃北方做法的。”
一件白色圆领短袖t恤,胸口沾了点不知道是菜油还是昆虫体液的污渍,站在一个家庭主妇的角度看,不好洗,下面是码头工人和车夫爱穿的灯笼裤和布鞋,这身穿搭透着一股子“穷”味儿。
孟烦了嫌她啰嗦,赶紧把人往外推:“快去买菜打酒,衣服的事……着急穿去成衣店买两件就是了。”
“……”
“行了,你这工作再辛苦,能有蛇屁股和康丫他们辛苦?那些洋人不也这么穿吗?”
林跃走进客厅,屋子应该是从本地村民手里买的,地板就是大块儿青砖拼接,还碎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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