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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
晨钟一百零八响。
城门、宫门依次打开,文武百官整整齐齐走过御道,进入整个帝国中心的太极殿。
市井之间水雾升腾,四方百姓、游侠士子、甚至是异域商客,都在街巷之间忙忙碌碌,为着自个的小日子奔波劳作。
青石巷的小酒铺中,孙掌柜几十年如一日的在铺子里兜兜转转,瞧见酒铺外带着斗笠安静等待的白衣女侠,摇头笑了笑:
“姑娘,女儿家爱喝酒可不是好事儿,哪天喝大了当心吃亏,嗯……十几年前,有个世家子便是如此,遇上了一个侠女,也是美的和天仙一样。那世家子是个纨绔,整日在京城闯祸,自是入不了那侠女的眼,你猜最后怎么着?”
宁清夜目光在巷子左右徘徊,脸色平静的回答:“不知道。”
孙掌柜打着酒,颇为回味的笑了下:“最后那世家子想了个馊主意,花言巧语把那侠女骗来了酒铺,便是一通乱灌,想把那女侠灌醉……”
宁清夜一双淡扫蛾眉轻轻蹙起,自是明白那世家子安的什么心,轻哼了一声:
“既然能称女侠,体格必然不错,岂会被一个世家子灌醉。”
“呵呵……事情奇怪就奇怪在这里。”
孙掌柜悠哉悠哉的摇头:“小老儿也算见多识广,本以为那世家子肯定会被好好收拾一顿,却没想到几杯酒下来,那女侠真就醉倒,被那世家子给抱走了……”
宁清夜一愣,收回目光,看向酒铺中的孙掌柜:“掌柜为何不拦着?那女子定然中了小人的龌龊手段……”
孙掌柜摇了摇头,意味深长的看了宁清夜几眼:
“酒是个好东西,能解决很多事情。有时候不喝醉,别人那儿来的机会……”
宁清夜眨了眨眼睛,明显没听懂孙掌柜话中之意:
“最后那女子怎么样了?”
“最后啊……当了王妃,还生了个很厉害的儿子……”
孙掌柜把酒壶递给宁清夜,轻笑道:“姑娘买这么多酒又不喝,指不定哪天随手一扔就给糟蹋了。许公子也不是每天都过来,你要等直接在铺子里坐着便是。”
宁清夜接过酒壶,对此到没有否认:“欠他人情,上次失言得罪了他,想和他道个歉。”话落便转身离开了巷子。
孙掌柜撇撇嘴,摇头一笑,继续折腾起不大的小铺子。
约莫过了一刻钟的时间,巷子里响起了‘踏踏—’的马蹄声,声音很熟悉。
往日这匹比寻常马匹雄壮许多的骏马,也会吸引不少眼球,只是今天巷子里的酒客,都是脸色煞白的退到巷子墙壁上靠着,一言不发的看着马匹经过。
高头大马上坐着个熟悉的俊美公子,身上沾染了不少血迹,马鞍的后面挂着个包裹,西瓜大小,布匹血红,依旧滴答滴答的往下掉着血水。
战场上拿人头算军功,得胜归来的猛士,战马上基本上都挂着一串人头,越多表示战功越大,入城巡游一番能得到百姓赞誉,也能彰显武力,这在边关是很常见的事儿,若是出去一趟啥都没有,不少将士都不好意思白天进城。
可这里是大玥的帝都长安,多年来不受战火侵扰,打仗的事儿早就忘了,加上管制极严,连地下帮派私斗都只敢在晚上进行,哪里见过这等场面。
不少酒客双腿打颤,甚至带马匹经过后,便扶着墙干呕。
孙掌柜听见动静,抬头看了一眼,活了一辈子啥都见过,对此人头没什么反应,倒是颇为紧张的看向许不令:
“哎哟!公子,你昨晚又去干啥了?咋弄成这副模样……”
许不令昨夜归来天色已晚,早上城门开了才得以入城,随手的酒葫芦早就空了,从马侧解下酒葫芦丢给孙掌柜:
“小事儿罢了,来壶酒。”
孙掌柜点了点头,知晓许不令的底细,自然不担心许不令的安危,在长安城,只要许不令杀的不是宋家人,自会有官府的人出来洗地。
“公子,这几天那姑娘经常过来买酒,小老儿我瞧她也不是好酒的性子,顶多喝两口尝尝鲜,每天都来买一壶,也不知是个什么意思……”
“呵呵……知道了。”
许不令没有下马,待酒葫芦装满后,探身接过,便轻夹马腹离开了青石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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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时分,魁寿街的高门大户寂静无声,因为今天圣上大宴群臣,各家的大房无一例外都去了宫里,街面上只有些偏房庶子在家丁丫鬟的陪同下出去晃荡。
世家大族嫡庶之别比寻常人家严苛太多,便如同名传天下的淮南萧氏,萧家子弟遍布天下,光是当官的估计都过百人,长房嫡系更是被天子以国士相待。但妾侍所生的庶子,却没什么地位,最多成年后给的家产就打发出门自生自灭了。
忠勇侯李宝义的妾侍很多,儿子十几个,但嫡子只有两个,一个在边关当将军,一个便是李天戮,在长安结交年轻一辈权贵发展家业,这也算世家大族常见的路数,有面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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