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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重阳风雨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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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林义真是竹梅诗社的骨干,他的诗以怀远思人著名,遇上他李世成心中真没底。

林义真站在李世成面前矮半个头,微扬起头直视李世成的双眼,平静地道:“你的诗头两句极好,写出菊之傲骨不同凡俗,可惜后两句显得笔力不足,大概是时间过于仓促,回去再想想定是一首好诗。”

林义真满口指点语气,李东凤不耐地打断道:“废那么多话干嘛,有本事你也来一首。”

林义真目光从李东凤脸上直接掠过,面对满山盛开的菊花,一字一句的吟诵道:“浅红淡白间深黄,簇簇新妆阵阵香。登高且饮重阳酒,好遣醉梦归故乡。”

“妙啊”,“好诗,不愧是林兄怀远之名”,“妙语天成,托物言情,精彩绝纶”,赞声中林义真一脸淡然,拱手致意。

李东凤眼珠转动,强词道:“你的诗是不错,但比起我乖孙所做还是差了点,让开让开。”

话语刚落,立时引来骂声一片,“荒谬”、“无耻”、“不但眼瞎了心也瞎了”。

有个声音与众不同,懒洋洋地骂道:“哪来的臭屁,熏得这酒都喝不下去了。”

李东凤身旁的粉脸赵复光冷笑道:“安齐李家诗书传家,名士辈出,李兄之父举人出身,叔父李明峤大人身为晃州别驾,更是文采风流,为江南所重,李公子家学渊源,岂是你等可以轻辱的。”

长史乃刺史佐官,位高权重,如不出意外还会是乡试的同考官,这分明是以势压人了,亭中众人纷纷避开赵复光凶狠的目光,露出斜倚在亭柱上的说话人。赵复光恶狠狠地瞪去,那人正提着酒壶往嘴中灌酒,酒水淋漓地落在短须上,落在文士衫的前襟上,那人混不在意,说不尽的落拓不羁。待酒水喝尽,那人将酒壶放在栏杆之上,笑骂道:“不要着急拍马,当心拍到马蹄上。安齐李家,名头是不小,可是这位……”

那人一指林义真,道:“宜湖林家听过吧,林门嫡出,比你的主子不差吧。平州长史从五品上,算是大官了,可咱们这位林少的父亲是户部郎中,巧了,也是从五品上,傻眼了吧。银子拿来!”

赵复光面无死灰,一句话也说不出,虽然都是从五品上,但世人皆知京官优于地方官,而林家的势力也强于李家。

李东凤满脸陪笑,冲着林义真施礼道:“失礼失礼,大水冲了龙王庙,林兄莫要见怪。李世成,还不快将银子拿出来。”

李世成哪有银子在身,将求救的目光望向江安义,他深知江安义的诗才,如果江安义能做诗一首,说不定能救他于水火。林义真见李世成紧盯着江安义,目光里满满都是恳求,心头一动,将探询的目光看向江安义,带着众人齐刷刷地向江安义行注目礼。

江安义很厌烦,他不想出风头,不想和谁争斗,只想安安静静地读书,考取功名,娶妻生子,和家人一起快乐地生活。然而事与愿违,先遭雷劫,家贫难维,接着侯七马八为祸,又有余府公子刁难,到了书院又遇先生斥责,难道自己身附妖魔为上天不喜吗?

“膏梁莫把比蓬蒿,九日枝枝近鬓毛。露湿秋香满池岸,由来不羡瓦松高。”干巴巴地呤完诗,江安义提起食盒,头也不回地下了山,阳光照在他的背影上,落寞寂寥。

李世成愣了会,抱起酒坛,急急地追了下去。

“哈哈哈哈,膏梁纨绔,蓬蒿瓦松,有点意思,有点意思,哈哈哈哈。”落拓文士站起身,甩着两只肥大的衣袖摇摇晃晃地也下了山,将笑声留给峰上面面相觑的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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