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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春的父亲,修驰道的时候一去不回,母亲改嫁,叔叔家养了他半年,也是无以为继。
说起来,庆春的叔父和婶娘也算仁至义尽了。
因为在大隋的均田令下,父亲亡故,母亲改嫁的情形,已经算是家无丁口,家中所有之田产,便会自动没入官府,进行再一次的分配。
庆春若想承之,就得等上两年成丁之后,向官府报备才行。
当然,到时发回之田产,肯定也不会是原来的了。
而大业年间,随着户籍制度的渐渐崩坏,依赖于地方官吏清廉与否的均田制的弊端,也渐渐显现了出来。
拿庆春所在的村落为例,人口骤减之下,官府却不能及时削籍,只能是亲戚继承,但人丁却又不足,税赋不减之下,随着田产增多,后果只能是压力越来越大,不堪重负之下,很多农户就此破产,富户趁机勾结官府,进行侵占。
于是,很多人家就此沦为奴户,甚或是流民。
而庆春的叔父一家,也不得不将庆春卖于村中富户为奴,可以说,这孩子自小就没少吃了苦。
而到了大业六年秋,村人抗税,失手杀了税官儿,举村迁移入山。
村中富户不仁,终是在入山不久,遭了报应。
庆春侥幸逃了出来,正巧看到李破离去,走投无路之下,便也跟了上来。
李破问他,他也是穷苦人家出身,和村民定有干系,为何不跟那些村民在一起?
庆春答,领头的那些不是好人,都死了才好。。。。。。。
虽说他语焉不详,理由也很牵强,但李破还是听懂了。
这乱糟糟的年头,出头露脸的所谓草莽豪杰,可都不是什么好人。
而一个孩子宁肯随着一个不知名姓来历的陌生人穿越丛林,却不愿留在村人中间,这中间到底有着怎样的心酸苦楚,李破到也能体会一二。
李破没有再细问什么,山外的情形并不算好,但也并不如他想象的那么坏。
大家吃饱饭挺不容易,但也谈不上是乱世。
这对于他来说,可以说是好坏参半。
好处是,出去之后,好像不用跟人兵戈相见,找个营生做做,让自己吃饱穿暖应该不会太难。
坏处是,他还得绞尽脑汁,弄个身份出来。
而且,现在身边还多了个人,按照这孩子自己的话说,就是身在奴籍。
奴隶,无论是在北方草原,还是在南方的大隋,如今都是一个很常见的名词。
区别之处,可能只在于在北方草原上的奴隶,与牛羊无异,而在大隋,却已有了一定的生存权利和有限度的自由。
不过,此时此刻,李破无心去理会什么文明和野蛮的分野,他只知道,带着一个别人家的奴仆,现在还成了流民的家伙,会给之后的旅程增加很多的麻烦。
但他最终还是决定带着这个孩子走出山林,至于理由嘛,在李破这里其实只有一句话,他看着这个孩子还算顺眼而已。
一大一小爬上山梁,李破向下望去,一个不小的村落隐隐出现在视线之内。
临山而建,草木依稀,不远处,一条溪流蜿蜒而过。
一个不错的地方。。。。。。。
“老师,那就是俺们。。。。。村子。。。。。。。”
跟了李破不久,称呼上已经换成了这个让李破觉得很是别扭的名词,曾几何时,他李破也为人师表了?
而庆春则对自己能想到这个称呼很是满意,这也是他能想到的除了爹娘之外,最能表达他心意的称呼了。
此时看着下面隐隐约约的村落,庆春疑惑的挠了挠头,肯定句到了最后也成了疑问句。
虽说离着还远,但还是能看的清楚,村子一片残破,很像是刚遭了天火的样子。
毫无疑问,这就是村民杀死税官招致的结果了,没什么好奇怪的地方。
只是李破不知道,既然毁了村子,为何没有进山追缴逃人?
按照庆春的说法,顺着村外那条溪流一直走,就会去到马邑城,也就是马邑郡的郡城。
紧挨着马邑郡的便是雁门郡,以前都属于代州治下,但大业年间,朝廷废州治,地方皆以郡县分之
也就是说,从三级行政机构,变成了郡县两级。
对此,李破有着一定的了解,毕竟,几个老军都有着隋军军籍,他们都是文帝末年从军,对文帝末年到大业年间的变革,虽说一知半解,但大事上却也能晓得一二。
但这样的粗放的了解,并不足以让李破之后的行程更加顺利。
静静的看着山下的村落良久,李破才道:“出去之后,你我兄弟相称,谁要问起,就说咱们是到这边儿来寻亲的。”
“嗯。”庆春闷声应了,接着便紧了紧抱在怀里的短刀,“老师何时教俺用刀?”
李破瞅着山下的村子,心不在焉的道:“用刀?你想做什么?”
“学好了本事。。。。。再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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