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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过后便是红土,仙人掌和骆驼刺在这片土地上随处可见。
风卷着草团从马路上滚过,这草团便是卷柏,旧世界中在北美洲的西部戈壁非常常见,如今它们的身影已经来到全世界的各个角落。
卷柏是一种热爱旅行并且追逐水源的植物,它的生存需要充足的水份,当水份不够的时候就会自己把根从土壤里拔出来,让整个身体卷成一个球状。由于身体很轻,只需要稍稍有一点儿风,它就会在地面上滚动,一旦滚到了水源充足的地方,圆球就会迅速打开,根系重新钻入土壤里。
卷柏在沙漠和戈壁上逐水而生,行唐镇的人也是如此,因为西边四十多公里外的卢龙岗下有一处绿洲,镇上的矿场才得以在多年当中持续开工。
小镇离绿洲虽远,但镇子底下的土壤都是富含金属化合物的红壤,里面含赤铁矿和铝化合物非常多。这里地势平坦,比山岗更适合居住,镇上接近一半的居民都是矿场里的矿工。
矿业是小镇的命脉,这项产业原本是在镇政府的管控之下,但几年前镇上的大小地下团伙都被骷髅会统一整合,至此,地下势力在和当地政府的角逐中渐渐胜出,当政府官员沦为傀儡,矿业也开始易主。
丁修等人来到小镇的南门外,被设在这里的关卡给拦住了。
几名穿着皮坎肩的男子从关卡里出来,端着枪围住丁修他们的车子。
“这里出啥事了吗?去年我来的时候,好像你们都不设卡查车的。”顾北陌朝他们问道。
“去年是去年。”一名男子冷冷地顶回了他的话。
“这天热,抽个烟解解闷气。”顾北陌陪着笑脸,将他之前不知道藏在哪的那个皱巴巴的烟盒摸了出来,给车外的几名男子一人递了支烟过去。
接过烟后,那几个人语气顿时缓和了很多,顾北陌帮他们点上烟,又趁机套起话来。
“兄弟几个认识莫小坤吗?”
“莫小坤?你和他很熟?”车旁的男子吐出嘴里的烟,眼睛眯了眯,神色颇为陶醉,“烟不错,哪弄的?”
“东北边的苍凌城。”顾北陌说着将还剩了几根烟的烟盒塞进他手里,“做点小生意,还请多通融通融。”
“挺上道的啊,看来真是个生意人。”男子接过烟盒,把它塞进坎肩的口袋里。他的眼睛瞟进车里望了一圈,最后在沈悠的身上转来转去。
“我儿子跟闺女。”顾北陌朝丁修和沈悠指了指。
“这个年纪就儿女双全,老哥好福气啊。”男子从沈悠身上收回目光,拍了拍引擎盖准备放行,“进去之后可别再说你认识莫小坤了。”
“怎么?!”顾北陌愣道。
“他站错了队,现在已经死了。”
顾北陌突然想起昨天梁善刚曾提到过骷髅会换了话事人的事情,心里暗道一声倒霉。原本这座小镇里神仙打架的事和他并无关系,但因为搭线人莫小坤死在了他们团伙的内斗当中,这就相当于城门失火,殃及了顾北陌这条池鱼。
车子从小镇的南门进来,一路上吸引了不少路人好奇地目光。顾北陌的车上所载货物颇多,特别是车后还用网兜挂着不少晶莹光亮的卵状物。
“老顾,你认识的那个人死了,接下来咱们怎么办?”丁修问道。
“先去镇上的集贸市场转转,没莫小坤搭线,咱们大不了到时候多出点钱。”顾北陌想了想说道:“这里的骷髅会刚变了天,我们尽量低调行事,莫撞他们枪口上被借题发挥。”
镇上的建筑大多是砖瓦结构,路边的行人除了刚看到丁修他们的车子时眼里会流露出一丝好奇,剩下的大多数时间里,他们的眼神都是麻木的。
这里的人一般白天都在矿场里上工,少数人在镇上开店或摆摊做生意,顾北陌说的集贸市场在小镇的西北角,那里的人流量比较大,仅次于小镇中娱乐场所云集的东区。
丁修望着道路两旁的行人和店铺,他这是第一次来行唐镇,眼里满是新鲜感。
以前他也去过芦墟镇等地方,但和今天的感觉却不大一样,因为他的心境已经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以前都是跟着张荣社或者陈建森出任务,这一次是和顾北陌还有沈悠一起来做生意。丁修在慢慢地融入到新的环境和生活当中,和顾北陌同行,他渐渐学会了一个词叫江湖。
江湖不是古代的武林,而是远离统治阶层的民间,这里和军营不同,少了一种叫约束的东西。
路边的瓦屋没有彼此相连,它们之间有着或宽或窄的缝隙,在这些缝隙中,还有许多用木板和杂物搭起来的“蜗居”。
“蜗居”里的人蓬头垢面,以年长者居多,他们衣衫褴褛,靠在墙角晒着太阳,有的还相互帮对方从头上抓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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